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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盤工身攜「光時」譯音Tee及扳手索帶 官指必定有意損壞財產 罪成還柙

地盤工身攜「光時」譯音Tee及扳手索帶 官指必定有意損壞財產 罪成還柙

【獨媒報導】去年5月24日市民上街抗議《國歌法》,一名24歲地盤工在銅鑼灣被搜出扳手、剪刀和膠索帶等物品,另外亦有一件黑色上衣寫有「gwong fuk heung gong, si doi gak ming」,因而被指打算參與公眾示威並意圖進行破壞,今(28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成。裁判官押後至6月10日判刑,期間先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以考慮判刑,並明言被告經審訊後被定罪,沒有悔意,有機會判處監禁,下令被告還柙候判。

地盤工陳鉑朗(24歲)被控於2020年5月24日,在金鐘海富中心行人天橋,保管或控制兩個扳手、一把剪刀和一卷電線膠索帶,意圖用以損壞或摧毀另一人的財產。

裁判官王證瑜指,不接納被告的庭上證供,被告供稱涉案工具在2020年初已購入,並在任職的地盤使用過,可是被告未能交代使用過多少次及以使用頻率等。王官稱,仔細檢視過該些工具後,看不見扳手有任何使用過的痕跡,故此肯定它是新的。

被告供稱當日攜帶2對手套、頭套和急救包,是平日工作有需要使用的物品,只不過當日趕出門而未有檢查背包,即使有檢查背包也不會拿走該些物品。王官認為此說法不合理,與被告聲稱當日打算去香港公園拍照,是完全不相關。

被告又供稱,背包搜出的索帶是工作時後備之用,因為索帶價錢便宜,所以會自行購買。惟王官亦不接納相關說法,因為被告基本上可以使用公司的索帶,而不需自行購買,被告「去到邊都帶著索帶,更加顯得不必要和不合理」。

王官進而解釋為何確定被告有意圖損壞財產。他指被告當日不需到地盤工作,而灣仔和金鐘一帶有多宗刑事損壞和非法集結事件,被告剛巧在下午3時15分被捕,亦曾即場向警員稱「去銅鑼灣」。王官另指,被告攜有一件黑色TEE,寫著「gwong fuk heung gong, si doi gak ming」,明顯是示威者常用口號「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譯音,加上被告的背包內還有急救包和醫療用品。王官推論,被告必定打算參與當日的公眾活動,而他攜帶涉案的工具,必定有意圖損壞他人的財產,而沒有任何其他合理辯解,故裁定罪成。

辯方求情指,被告的父親因患癌而去世後,被告開始獨力承擔家庭責任,自18歲起投入社會工作,而母親則因為身體問題,沒有出外工作,故被告是家中的經濟之柱。

妹妹的求情信稱讚哥哥善良、對家人愛護有加,因此有什麼生活困難都會找哥哥商討。母親的求情信亦指,被告家庭觀念重,對妹妹關懷備至。表姐的求情信表示,明白被告之所以犯案是社會有政治問題發生,盼裁判官考慮被告過往無案底,能從輕發落。此外,被告的地盤工同事形容被告誠實,過去曾在地盤拾到名貴手錶,也路不拾遺。

案件編號:ESCC230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