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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闖政總遭保安壓倒 林朗彥反被指撞跌保安 普通襲擊罪脫

3.15闖政總遭保安壓倒  林朗彥反被指撞跌保安  普通襲擊罪脫

(獨媒特約報導)香港眾志去年3月15日在政府總部發起追擊行動,反對修訂《逃犯條例》,時任眾志主席林朗彥被指衝入政府總部東翼大堂時,導致制止他的保安跌倒,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今日(15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開審,裁判官何俊堯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報稱被撞跌的保安作供時未能清楚形容被告的身形及撞擊的力度,而閉路電視亦顯示保安壓在被告身上,事發細節與保安口供有出入,同時未能證明保安跌倒是由被告導致。

官指不排除保安失平衡跌在被告身上

控罪指,現年25歲的林朗彥於去年3月15日,在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東翼地下公眾入口大堂內,襲擊男子梁炳森。

裁判官何俊堯在裁決時指,閉路電視片段顯示保安梁炳森主動由原位衝前攔截正衝入的被告,未有看到被告有撞擊動作,而兩人拉扯後被告跌倒,不排除保安失平衡跌在其身上,保安的臀部亦沒有碰到地面,片段與保安口供有很大程度出入。另外保安未能形容被告身形及撞擊力度,又稱事發時間距離至今很久,未能記起細節,因此何官拒絕接納其證供。何官續指,由於未能證明保安跌倒是由被告導致,因此裁定罪名不成立。

保安指遭被告壓心口 惟片段顯示被告反遭壓

聲稱被撞的梁炳森為政府外判保安員,駐守政府總部2年,他供稱當日收到上司通知指有示威者會到場,怕他們會衝入,因此他守在政府總部東翼大堂閘機防止有人衝入。梁稱目睹被告衝進東翼大堂,但忘記其身形以及在哪邊門衝入。保安看到被告在與其相距3米的位置衝入,於是在被告衝到閘機之前,上前將他捉住,並稱:「被佢撞一撞,我就跌低左。」控方問及梁被撞擊的力度及跌倒方向時,梁卻稱:「形容唔到,唔記得左」,又否認是自己失平衡跌倒。

後來控方再度查問下,保安才改稱是自己捉住被告背包,然後兩人一同跌倒,而被告則面向著自己並壓在其心口。閉路電視片段亦顯示兩人跌倒後,保安壓住被告。

保安認逾一年未能記清 指被告掙扎意識繼續衝

保安供稱被壓後「有少少痛,唔舒服,痛一陣就無」,而臀部則被自己右褲袋的電話壓至痛楚。控方追問哪一部位痛時,保安回答:「呢度又痛,嗰度又痛。」在跌低後,保安稱被告掙扎,「意識想繼續衝,所以抆住佢。」辯方大律師劉偉聰質疑:「你腦海知唔知佢諗咩?」,又指被告掙扎可能是想起身,保安承認不知道,並稱「答你唔到。」他亦未能指出被告有何掙扎動作,只稱:「掙扎咪掙扎囉,郁囉。」但他指事發歷時太短,只有8至10秒,且案發至今已逾一年,因此未能記起細節。

辯方指公眾人士可進入大堂

辯方大律師劉偉聰指,政總東翼大堂為公眾入口,公眾人士可以進入並逗留,保安在未有任何口頭詢問及警告下捉住被告。辯方又指,若保安不衝前撲低被告,自己亦不會跌倒。保安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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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朗彥指當日有女示威者被保安騎坐在身上

林感謝公正裁決 望執法人員勿為入罪扭曲事實

林朗彥於庭外表示,感謝今次公正的裁決,而自己的道理明確,因政府總部可讓公眾進入。他又指,從閉路電視可看到保安不誠實的說法,他希望執法人員糾正態度,不要為入罪而扭曲事實。他認為,自己在沒有採取武力的情況下被保安粗暴對待是不合理,而當日亦有女示威者被保安騎坐在身上。對於未有申請訟費,林表示:「無諗過結果嚟得咁快,未有同律師傾」,但稍後會考慮申請。

案件編號:ESCC250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