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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47人案】鄒家成一方指「抗爭派」不代表反建制反政府 僅指更積極主動 趙家賢不同意

【初選47人案】鄒家成一方指「抗爭派」不代表反建制反政府 僅指更積極主動 趙家賢不同意

【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25日)踏入審訊第50天,趙家賢繼續接受盤問。鄒家成一方指「本土抗爭派」中的「抗爭」不代表反建制或反政府,只是會更願意更積極主動地爭取政治目標,趙不同意,指傳統民主派亦有很多人很進取「chur 住」政府官員,屬很溫和的方法。他亦確認不清楚新界東有否就運用否決權達成共識,惟指戴耀廷原本打算參選人報名時就協議有「實體簽名」,若非有共識不可能召開初選記者會,否則公開後有人不同意會有「反彈」。

趙盤問下亦同意,參選超級區議會的李予信是「溫和、務實、新晉」的傳統民主派,亦同意超區界別是2012年政府與民主黨政治妥協的產物。趙指「妥協係政治嘅藝術」,他當年任民主黨中央委員時,亦支持黨友投票通過政府的政改方案。

辯方指新東第二次會議無進行過投票 趙不同意

趙家賢繼續接受代表鄒家成的大律師陳世傑盤問,根攄黎敬輝就5月5日第二次新東會議的筆記,寫有「『會運用』 - 投票通過」。趙同意當時嘗試向黎敬輝了解情況,指相信民主黨代表李永成無獲授權表態,而黎則引戴耀廷指「份協議要去出最後版本」,望以表決形式「畀一個主流嘅大方向出嚟」。趙其後再找戴,指民主黨代表應不獲授權投票,對結果感詫異,戴則回應會採用大方向起草最終協議。

陳世傑問,戴是否沒告訴他曾舉行投票並通過決議?趙重申是非正式的意向性投票,戴是望以此拿到「大方向」。李運騰追問,不論正式或非正式,戴有否確認曾進行投票?趙稱「係有一個投票」。陳世傑最終指出,事實上第二次會議沒有進行投票,亦沒有進行意向性投票,趙不同意。

代表鄒家成的大律師 陳世傑
代表鄒家成的大律師 陳世傑

趙同意不清楚就運用否決權有否達成協議 指戴耀廷清楚民主黨有保留

趙同意,戴耀廷原本打算要求參選人簽署協議,但在6月9日記者會稱毋須簽署,而戴在他要求下,於6月8日在組織者群組發出各區協議的最後版本,他並稱之為各區共識。趙同意不知道就「會運用」否決權的協議何時達成,「戴耀廷冇特別同我講」,而他稱之為「共識」是因為戴這樣告訴他。他亦同意新東第二次會議至6月8日之間,不曾有其他新東會議,他「唔清楚」就運用否決權的條款有否達成協議。

陳世傑續指,事實上會上就否決權有不同意見,但戴耀廷則自行(took upon)決定同意了的內容,並引趙早前曾同意法官陳慶偉指,民主陣營光譜很闊,如在否決財政預算案上社民連和本土抗爭派意見不同,最終部分選區同意使用「會運用」否決權,即使有參與者未必完全同意,但戴還是做了決定。

法官陳仲衡續引黎敬輝筆記,指戴會上曾提及「會議共識是較多數人的認同,接納可接受的方案」,指與趙說法相符。趙同意,並指辯方遺漏了他會後曾向戴提出民主黨有關注和顧慮,而戴稱會與民主黨或對否決預算案有顧慮的人作處理,又重申戴會駕車周圍與不同參選人溝通接觸。陳仲衡問,故戴耀廷清楚知道民主黨有保留?趙同意,指「我同佢嘅溝通當中,佢係清楚知道,所以佢同我承諾話佢會跟進」,而他亦接受了戴的說法。

趙指若非有共識戴不可能召記者會 否則會有反彈

李運騰續指,辯方是向趙指出,事實上沒有大家同意的協議,而是由戴耀廷決定協議內容。趙回應就當時情況而言,若戴並非確認到參與的持分者是同意,又或是在該氣氛下受壓力同意,惟陳慶偉打斷問是指哪個時間點,問是否指6月9日記者會。趙同意並語氣急促指,若戴「唔係喺5月5日至6月9日中間確認好有共識係處理好嘅話,佢唔可能係同意然後叫我去準備個記者會去講出嚟,因為公開咗嘅話,如果有人唔同意就會即刻反彈㗎嘛」,並指原本的構思,是想每個參與者報名時都有「實體簽名」。

李運騰問,即趙是指根據原本計劃,候選人需簽署協議,故若事實上沒有共識,而戴又自行決定,便會引起候選人的爭論?趙同意。陳世傑續指,在5個地方選區中,只有兩個區作出回應並簽署文件,陳慶偉補充即附上共同綱領。趙略為激動以雙手比劃,並大聲說:「抱歉我答唔到,個事實情況唔係咁樣,即係你將幾樣嘢痴埋一齊嚟講嘅」,鄒家成發笑。李運騰指問題很簡單,即是否只有兩區參選人報名時附上共同綱領,趙冷靜下來表示同意,指該份共同綱領「係佢哋各自區自己攞咗戴耀廷份嘢嘅一啲元素擺落去整出嚟嘅」。

李運騰續展示組織者群組 WhatsApp 紀錄,趙家賢6月19日曾稱「區軒同埋 Benny 係有白紙黑字 circulate 畀大家確認,雖然冇最後簽紙,但係呢個都係一個 mutually agreed consents(互相同意的協議)」,趙在李詢問下,指「我當時係真誠地確信」有互相同意的協議,並重申是指戴在6月8日發出的協議最後版本。李再問趙是否相信戴有將協議傳給所有人?趙指因戴曾說過會傳閱通知予有關參選人,他亦有看到戴使用廣播功能,加上他曾問一兩個參與協調者,他們均反映有透過廣播收到該文件,故當時真誠確信。

趙不同意「抗爭」一詞只是代表更積極主動:傳統民主派好多人都 chur 住政府官員

陳世傑其後問到「本土抗爭派」的意思,問趙是否同意「本土抗爭派」是形容較年輕、並以港人利益為先的本土政治人物,趙表示「部分同意,因為呢個只係最基本嘅一啲元素」,在延伸庭的黃之鋒發笑。陳再指,當中「抗爭」一詞不是代表他們反建制或反政府,只是他們更願意更積極主動地(proactively)爭取政治目標,趙不同意,並指「傳統民主派裡面都有好多人就住政策嗰方面,係好進取去 chur 住啲政府官員要起啲地區建設等等,你頭先講嘅係一個好溫和嘅方法之一」。

法官李運騰續指,「本土抗爭派」包含不同人士,有些可能很反政府,有些則不是,因此很難給予整體答案,或者辯方可指出他們「不一定(not necessarily)」是這樣。法官陳慶偉則認為,如辯方希望,可直接向證人指出鄒家成很溫和,又或他是激進但不反政府。陳世傑一度指,鄒家成可能很主動發聲,但不一定是非法,但陳慶偉指兩者沒有關係,李運騰亦強調本案不是取決於被告屬於什麼陣營,陳世傑續指已完成盤問。

辯方指「超區」是政府與民主黨妥協產物 趙:妥協係政治嘅藝術

柯耀林沒有盤問,代表李予信的大律師關文渭接着盤問。李予信參選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超級區議會),關問「超區」的界別是否2012年時,政府與民主黨政治妥協(compromise)的產物,法官陳仲衡一度質疑他在問證人的意見,但關稱趙當時有份參與,陳慶偉批准發問。趙續回答:「係,妥協係政治嘅藝術」,並指自己當時是民主黨的中央委員,「喺2010年嘅政改方案,我都支持民主黨嘅立法會議員投票通過當時政府嘅政改方案」,他亦同意因此導致超區出現。

辯方指超區選民為草根階層 法官:我是草根階層嗎?

關續指,有兩個條件可成為此界別的選民,首先他並非其他功能界別選民,第二是他沒有取消登記超區的界別,趙同意。陳慶偉問即選民若沒有取消登記,會自動成為超區的選民?關同意,李運騰並一度指法官並非任何功能組別的選民,但不記得曾被要求取消登記,關指李可能忘記了。

其後法官與辯方就選民資格討論,關表示超區與其他功能組別有別,並非代表商界等利益,而超區選民主要是「草根階層(grassroot citizens)」,這時李運騰表示:「我也是區議會(第二)的選民,我算是草根嗎?(“I am also voter of DC2, did I consdier myself as grassroot?”)」,陳慶偉亦指他曾經是衞生服務界的選民,多人發笑。翻查資料,陳慶偉1984年於英國巴拉福特大學(University of Bradord)取得藥劑學士學位,翌年註冊成香港藥劑師。

關其後改稱超區選民為「一般市民」,問他們是否並非由其他特定界別代表?趙表示:「呢方面我比較熟悉,或者我講解清楚」,但陳慶偉即擺手打斷稱:「我們已經明白」,多人大笑。

趙同意李予信是「溫和、務實、新晉」的傳統民主派

趙其後確認,於2020年與李予信為東區區議會的同事,當時趙為副主席,李則是成員,當時政府會就建設項目提出臨時撥款。關續問,李予信是否經常會對撥款投贊成票,並舉例指北角糖水道需150萬進行拆除天橋的工程,而該筆撥款需區議會通過。趙未回答,陳慶偉便指區議會只是諮詢機構(consultative body),不認為政府須獲區議會允許(permission),提醒辯方注意用詞。

李予信
李予信

關改問,政府在地區建設前,要尋求區議會同意?趙同意並指:「因為好多地區部門都好重視區議會意見,唔單止工作、交通、一啲規劃,全部係透過地區部門、透過區議會去攞意見,有啲做法當然希望區議會能夠通過。」

另外,關問到趙有否私下跟李就2015年政府政改失敗等議題討論,趙稱應該有。被問到會否視李為溫和、務實的新晉民主派,趙表示李是「溫和、務實、新晉嘅傳統民主派」。李聞言微笑。

關文渭表示完成盤問。由於昨日趙家賢就鄭達鴻及彭卓棋早前的盤問作補充,代表鄭的大律師黃宇逸表示可能會再有盤問,陳慶偉今指,法庭考慮後決定批准黃及代表彭的大律師盧敏儀發問,但兩人最後表示沒有問題。

案件編號:HCCC69/2022

審訊第五十日
鄒家成一方指「抗爭派」不代表反建制反政府 僅指更積極主動 趙家賢不同意

審訊第四十九日
趙家賢改稱陳志全沒有出席新東協調會 指助手認錯人
趙家賢稱鄒家成和民主黨代表「企起身」討論否決財案 想助手「慳功夫」故着不用記錄

審訊第四十八日
趙家賢遭辯方質疑證供不可信 否認淡化參與換取減刑:我有責任協助作證
辯方播片指陳志全未有出席新東協調會 趙家賢:no comment

審訊第四十七日
曾稱「對抗暴政」非民動立場 辯方質疑趙家賢可信性 官提醒或有反效果
趙家賢個人FB帖文提「香港進入準戰爭狀態」 辯方質疑非假裝般溫和 趙稱應由他人代撰

審訊第四十六日
趙家賢指絕對不視戴耀廷為親密朋友 一度認戴如「麻煩製造者」、對他感不滿
辯方質疑2020年初已答應辦初選 趙家賢絕不同意反指律師「植入認知」
趙家賢稱因戴耀廷不斷催促感「好煩擾」 遂建議捐40萬予民研

審訊整理
第二周審訊整理 區諾軒作供稱「我驚背漏」 民主派就否決預算案現分歧
第三周審訊整理 區諾軒:各區協議無公開惹爭議 戴耀廷初選後稱「不說癱瘓政府」
第四周審訊整理 控方呈共謀證據表指證所有被告 辯方透露陳鑫為新西片段證人
第五周審訊整理 區諾軒認辦初選目標與戴耀廷不同 中聯辦譴責後盡全力解散初選
第六周審訊整理 區諾軒稱感被戴耀廷「騎劫」惟翌日改口 指「攬炒十步」為「狂想」不欲在港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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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周審訊整理 趙家賢稱感被戴耀廷「騎劫」惟屢遭官質疑 指答應辦初選因不想被邊緣化

區諾軒24天證供總結︱「35+計劃」怎樣開始?就否決預算案達成共識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