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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47人案】趙家賢改稱陳志全沒有出席新東協調會 指助手認錯人

【初選47人案】趙家賢改稱陳志全沒有出席新東協調會 指助手認錯人

【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24日)踏入審訊第49天。趙家賢上周五供稱陳志全有出席首次新東協調會議,辯方播放陳於同一時間主持網台節目的片段質疑趙記錯,惟趙強調記得陳與助理有現身會議場地,對辯方提問「no comment」。趙今主動補充,稱經過多次回想,記得陳的助理蘇浩會上曾稱陳志全要做網台直播未能出席,故確認陳並無出席該次會議;而對其助手黎敬輝筆記稱陳志全有出席,趙解釋蘇浩身旁有一個「形態好似陳志全」的男子,故黎「應該係搞錯咗」、「認錯咗人」而寫錯。

趙在盤問下亦同意,戴耀廷就共同綱領刻意不用「必定運用」否決權的字眼,以免有「白紙黑字」令參選人被DQ,而「積極運用」或「會運用」字眼均是留討論空間讓參選人自行決定。此外,法官今甫開庭提醒在法庭發表政見屬「藐視法庭」。

法官陳慶偉甫開庭稱若在法庭發表政見是藐視法庭

法官陳慶偉今甫開庭便嚴肅表示:「這裡是法庭,只處理法律議題,無論你政治理念如何,這也不是用來發表政見的場所。」他又指,絕對不反對在法庭以外表達政見,但若任何人有意或嘗試在法庭發表他們的政見,便是「藐視法庭」,「你會由我本人親自處理。」陳發言後被告一臉茫然,有人互相討論。

上周稱陳志全有出席新東首次會議 趙今主動作補充

趙家賢其後入庭繼續接受盤問。代表陳志全的大律師馬維騉先向他說早晨,趙亦說「早晨馬大狀」,其後舉手說:「想問吓呢係唔好意思,我記得你上星期話如果我有回想到一啲情況,都可以照向你作答係咪?」馬表示不記得在什麼情況他有這樣提過,但問趙是否有話想說,惟法官陳慶偉打斷,着馬直接問問題。

趙在盤問下表示,沒有出席6月28日的新界東論壇,而他7月12日的初選投票日傍晚曾到新界東票站,但沒有看見陳志全。馬維騉再指,從2020年到趙被捕,除了第一次新東會議外,馬是否從沒與陳面對面交談?趙同意,並指他就是想就「新界東第一次會議陳志全是否出席嗰個問題」作補充。趙家賢上周曾稱陳志全有出席4月14日的首次新東會議,惟辯方播放陳同時段主持網台節目的片段,質疑趙記錯,趙則堅稱有回想到陳在教協會議室坐在助手蘇浩身旁的畫面,對辯方說法「no comment」,又對辯方稱陳兩次會議均無出席指「我只能夠答不同意」。

上周稱對蘇浩發言無印象 趙今稱蘇曾提及陳志全要做網台直播無法出席

趙今指,「我多次嘅回想返呢」,當日下的士後,「就買咗幾支茶」上教協會址開會,約8時到達,到場後助手黎敬輝為他預留身旁的位置。趙指雖然會議寫明7時開始,但實際上約7時半才開始,「都有好多人未到齊」,而他坐下準備拿電腦出來時,黎就向他交代當時情況,稱戴耀廷開場介紹協調和初選背景後,就讓在場團隊和參選人介紹自己,而趙到達時「仲係啲人士團隊介紹自己嘅時候」。

趙續指,他剛坐下就將幾樽茶「行去拎畀戴耀廷同區諾軒,亦都畀咗一支我助手」,而助手「飲咗兩啖」後就稱要去洗手間,「還掂你到咗,你會唔會可以幫我睇住先」,陳志全、林卓廷、鄒家成、吳政亨等多人發笑。趙續指,黎去洗手間後,蘇浩發言介紹自己是人民力量執委,提及人民力量支持協調和會參與初選,並提到因為陳志全「有網台直播要做」,故「出席唔到」,向在座各位致歉,並特別提及「希望之後嘅會議可唔可以改唔係星期二嘅時間」。此時陳志全皺眉,林卓廷亦笑着搖頭。惟趙家賢上周五稱對陳志全和蘇浩發言沒有印象。

趙確認陳志全首次新東會議不在場 指有男性形態似陳 助手認錯人致紀錄有錯

趙指,這是他所記得會面的情況,而翌日他收到助手筆記,看到寫有陳志全出席,「我就嗰陣時候有問返佢,咦,陳志全係咪有出席呀咁樣」,並指「因為我係早走咗,咁所以我唔知道係咪我離開咗之後陳志全有出席到」,而黎則回應「咦唔係,陳志全一開始咪坐咗喺蘇浩隔離囉」,林卓廷說「吓」,陳志全亦笑到全身震動。

陳志全
陳志全

趙續指,「咁我記得蘇浩隔離係有一個男性,不過形態係好似陳志全咁」,林卓廷大聲說「哇」,陳志全亦皺眉發笑。在延伸庭的吳敏兒發笑,黃之鋒則「O嘴」。趙續說,「咁因應蘇浩嘅講法同埋我助手嘅講法,咁我確認陳志全係當時不在會議」,林卓廷說「吓?」,趙再說:「因為我助手應該係搞錯咗嗰個人,佢以為係陳志全」,因而在筆記寫上陳志全和蘇浩二人出席,林再說:「唔係呀?」

馬問,故是黎敬輝弄錯了?趙指「我確認佢唔係嗰個紀錄佢有搞錯,係因為佢認錯咗人而導致個紀錄寫錯」,馬指這正是他的意思。馬其後再問,故趙確認陳志全沒有出席?惟法官認為趙家賢已清楚回答,着辯方問其他問題。

辯方指陳志全沒有提交政綱 趙同意無看過其政綱

趙其後確認,在整個2020年到他被捕,從沒有面對面或透過電話與陳志全交談,亦沒有以 WhatsApp 與陳有私人的聯絡。馬續展示陳的提名表格,指陳沒有附上任何政綱。趙指根據表格上職員的寫法,陳的政綱是於6月22日才補交。馬問趙知道陳有補交文件嗎?趙指只是綜合性聽到職員指各區都收齊文件,但職員沒特別講明陳有沒有交,而趙沒有見過陳的政綱,亦不記得其政綱內容。

選舉按金收據顯示由黎敬輝於6月19日簽發,法官李運騰指出提名表格簽署的日期是6月20日,問提名表格和其他文件會於不同時間繳交嗎?趙指根據職員的標示,相信表格一定是於6月19日下午收到,而表格可能由陳志全預先簽署並填上日期,再交職員幫手報名,故日期有出入。他再同意,在整個初選過程中,「就算我有睇民主動力嘅文件,我都冇睇到陳志全嘅方格表同政綱。」

趙稱5至6名兼職職員有民動FB帳戶密碼、並可登入

馬維騉其後就民主動力及趙家賢的個人 Facebook 提問。趙確認案發時民主動力只有一個 Facebook 帳戶,而除了他及總幹事黎敬輝,約有5至6名兼職職員擁有密碼,並可登入有關帳戶。馬問登入 Facebook 帳戶是否只需一個密碼,並指「這可能是一個愚蠢的問題」,趙思考了一會仍未有作答,馬隨即問:「我這個問題是否太愚蠢?」,旁聽席傳來笑聲。

趙指他未能回答,因他是透過電話上 Facebook,登入後就長期可以登入,亦很久沒有透過電腦登入,故只能說民主動力 Facebook 創立時應只用一組密碼就可登入。馬其後問民動副召集人鍾錦麟有沒有密碼,法官陳仲衡打斷指這要問鍾。

趙稱職員可發帖或改動內容 非不受控制 但有時太忙未必經他檢視下發帖

馬維騉續問,是否該些人士可以隨意進入民主動力 Facebook 發布和轉發任何內容,趙同意,指據黎敬輝稱兼職職員有此權限。法官陳慶偉續問,最極端的例子,他們可否發表與民動政治理念相違背的想法?趙表示:「如果冇特別睇嗰個帖文,佢哋(兼職職員)有時都會按需要擺嘢上去。」陳追問他們是否不受任何控制,趙稱:「呢個唔係嘅」,並解釋因為其工作量,「未必係我或者我嘅總幹事能夠睇住或者處理」,因此他與總幹事會向職員講解訊息方向,並由他們處理。

馬續展示趙家賢在無損權益口供中的內容,他曾表示民主動力登入密碼有多人知道,包括他、黎敬輝及部分活動團隊職員,由趙授權他們處理 Facebook,趙並會就發帖制定方向,授權秘書處發帖,趙指「我會盡量在發出前先檢視。但有時太忙,會授權同事未經本人檢視下發帖。」趙確認該說法,並確認自己有兩個個人 Facebook 帳戶,而其職員擁有密碼,並獲授權處理該兩個帳戶。

民主動力轉發朱凱廸回應譚耀宗帖文 稱立會過半觸憲政危機 趙稱助手建議轉發

辯方其後展示民主動力在2020年3月27日的 Facebook 帖文,轉發同案被告朱凱廸對《香港01》 〈【基本法30年】譚耀宗:倘泛民議會過半觸發憲政危機 中央勢出手〉一文的回應,趙同意當時批准發布該帖文。趙同意,譚耀宗是全國人大常委,指「佢喺建制派有足夠嘅政治份量去解讀一啲中央嘅政治政策同訊息」。馬一度問全國人大常委是否獲授權解釋《基本法》的權力,惟陳慶偉指嚴格來說是不正確的,指人大常委並非由中央政府賦權釋法,而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賦權,又指與普通法系統不同。趙同意指國家憲法授權全國人大和全國人大常委解釋法律。

馬又一度問《香港01》是否可靠的媒體,趙指「回應法官閣下,我首先要講吓我對新聞嘅解讀」,林卓廷說「嘩」。法官陳仲衡問其答案是否長,趙笑言「好短㗎咋」,鄒家成搖頭擺手。李運騰追問是否需要,馬說不,多人大笑。

趙稱無印象3月尾有人說初選違法

馬續指,譚耀宗提及民主派議會過半會觸發憲政危機,中央會有辦法應對,而朱凱廸則作出回應。趙主動補充,由於戴耀廷3月26日的記者會民主動力「完全冇獲邀請」、「完全被排除在外」,而當時知道朱凱廸帖文有談及記者會發言的綜合訊息,故決定轉發,惟陳慶偉打斷指與問題無關。馬續指,為何會在所有帖文中選擇轉發朱凱廸的帖文?趙回應,是由助手找到帖文和作建議,認為朱凱廸有談及會上意見,「轉發嘅話就令公眾印象覺得民主動力喺呢件事有參與咁樣」。

辯方問,雖然當時有份量的建制派指初選或觸發憲政危機,但沒有提及初選的合法性問題?李運騰改問,即直至2020年3月底,趙知道香港社會有人說初選可能違法嗎?趙表示:「回應李運騰法官閣下,我冇乜印象,因為嗰時民主動力係如火如荼咁推緊選民登記個計劃。」

趙稱錄第二份口供時知道正向控方提供證據 但不確定需否上庭

馬其後展示趙家賢於今年1月10日錄取的第二份「無損權益口供(NPS)」,問他當時是否已知自己會被傳召為控方證人,趙思考一會後表示,他做第一份NPS時,知道情況是「就住之後嗰個案件向控方同法庭提供資料,而有需要嘅話係需要出庭作證。但係有可能之後覺得我嘅供詞、我嘅資料係冇乜幫助嘅話呢,就可能無需要做證」。李運騰續問,他在錄取第二份供詞時,是否還未決定成為控方證人或在法庭作供,趙回應:「我知道我係幫手畀緊證供、畀緊證據,但係咪要上庭,呢個就未確定。」

趙確認「積極運用」或「會運用」留空間讓參選人決定、刻意不用「必定運用」

馬續引述書面供詞,提及「戴耀廷認為交由各個選區的協調會討論『積極』或是『會』『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較為恰當。不論寫『積極運用』或是『會運用』都無損共同綱領嘅內容,唔同用字只係想留番討論空間俾參選人自行決定」。

趙確認,會上曾討論運用否決權的字眼,而不論用什麼字眼,戴也是想留空間讓參選人自行決定,並指因此民主動力在製作提名表格時,會如「九二共識」,「一個中國,各自表述」,「本身個思維都係唔同嘅字眼,等大家按佢哋嘅需要交代而去揀選」,但同意不論使用哪一字眼,都不會影響共同綱領的內容。

趙亦在供詞提到,「(戴認為)唔清楚寫成『必定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權力去否決財政預算案』就可以規避責任,有助參選人免卻被選舉主任取消參選資格」,趙盤問下同意戴是刻意不使用「必定運用」字眼,「意思係唔好寫到死、有啲白紙黑字嘅嘢,到候選人報名參選時有啲枝節麻煩嘅嘢發生」。馬最後問,「積極使用」、「會運用」兩者的意思均不等於「必定運用」?趙表示:「我諗從一個一般常人嘅解讀,呢3個應該有唔同嘅程度喺度。」馬維騉續表示盤問完畢。

案件編號:HCCC69/2022

審訊第四十九日
趙家賢改稱陳志全沒有出席新東協調會 指助手認錯人

審訊第四十八日
趙家賢遭辯方質疑證供不可信 否認淡化參與換取減刑:我有責任協助作證
辯方播片指陳志全未有出席新東協調會 趙家賢:no comment

審訊第四十七日
曾稱「對抗暴政」非民動立場 辯方質疑趙家賢可信性 官提醒或有反效果
趙家賢個人FB帖文提「香港進入準戰爭狀態」 辯方質疑非假裝般溫和 趙稱應由他人代撰

審訊第四十六日
趙家賢指絕對不視戴耀廷為親密朋友 一度認戴如「麻煩製造者」、對他感不滿
辯方質疑2020年初已答應辦初選 趙家賢絕不同意反指律師「植入認知」
趙家賢稱因戴耀廷不斷催促感「好煩擾」 遂建議捐40萬予民研

審訊第四十五日
辯方指就否決預算案有「立場差異」 官強調「墨落無悔」顯示已達成共識
辯方指施德來原無夾附共同綱領 惟在民主動力職員要求下提交

審訊整理
第二周審訊整理 區諾軒作供稱「我驚背漏」 民主派就否決預算案現分歧
第三周審訊整理 區諾軒:各區協議無公開惹爭議 戴耀廷初選後稱「不說癱瘓政府」
第四周審訊整理 控方呈共謀證據表指證所有被告 辯方透露陳鑫為新西片段證人
第五周審訊整理 區諾軒認辦初選目標與戴耀廷不同 中聯辦譴責後盡全力解散初選
第六周審訊整理 區諾軒稱感被戴耀廷「騎劫」惟翌日改口 指「攬炒十步」為「狂想」不欲在港發生
第七周審訊整理 區諾軒認「35+」可能失敗 指戴耀廷協調過程難言民主
第八周審訊整理 趙家賢稱戴耀廷「風雲計劃」起營造憲制抗爭 對戴未獲共識提「攬炒」感「好火滾」
第九周審訊整理 趙家賢指抗爭派失控「唯有DQ自己」
第十周審訊整理 趙家賢稱感被戴耀廷「騎劫」惟屢遭官質疑 指答應辦初選因不想被邊緣化

區諾軒24天證供總結︱「35+計劃」怎樣開始?就否決預算案達成共識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