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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灣衝突附近停泊私家車 被搜獲行山杖及示威裝備 7人認串謀非法集結及藏武

荃灣衝突附近停泊私家車 被搜獲行山杖及示威裝備 7人認串謀非法集結及藏武

(獨媒報導)2019年8月25日「荃葵青遊行」,有人築路障堵路及與警方對峙,期間警方在衝突位置附近截查3部私家車,搜出大量行山杖、頭盔和戰術背心等物品。9人被控串謀暴動、藏武等罪,其中2人否認控罪,另外7人則在今日(10日)於區域法院承認交替控罪「串謀非法集結」及藏武等罪,包括一名前入境處職員,以及一名另涉搶警槍案而被判監7年的男子。暫委法官王興偉押後至11月21日處理法律爭議及判刑,期間7人須還柙。

被告為:謝信誠(31歲)、湯衛國(34歲,商人)、梁啟彥(27歲,汽車技術員)、鄧志康(25歲,前入境處職員)、簡子聰(26歲,運輸工人)、陳慶龍(35歲,汽車維修員)及鄧可盈(24歲,秘書)。

7人否認一項「串謀暴動」罪,但承認一項交替控罪「串謀非法集結」。湯衛國、鄧志康和簡子聰均另承認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及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梁啟彥另承認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

案情指警方在暴動位置附近截查3輛私家車

案情指,有人申請在2019年8月25日於荃灣舉辦遊行,獲警方有條件地批出「不反對通知書」,然而當日示威者在下午4時許起作出一連串擾亂秩序的行為,包括用水馬、圍欄、竹枝等物品堵路。至5至6時,示威者仍佔據楊屋道,與警方對峙,有人開始投擲磚頭及汽油彈。

同時間,警方在5時許在永順街荃灣屠房外截查3輛停泊的私家車,距離暴動位置約500至600米。警方在第一輛私家車調查謝信誠、湯衛國、梁啟彥和鄧志康,其中湯上身穿著護甲,梁和鄧則穿著戰術背心,警方在梁的戰術背心口袋內搜出一支鐳射筆。

警方在車上搜出29支行山杖、一套無線電收發器等物品,湯衛國承認他是車主,而上述物品屬於他。車上乘客後座另被搜出彈珠、彈射器和鐳射筆,鄧志康承認該些物品屬於他。4人被警方以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拘捕,到達警署後,警方再在鄧志康的背包中搜出一套無線電收發機。

警方截查另一輛私家車,搜出行山杖、鋼珠、戰術背心和防毒面罩等物品。簡子聰承認是車主,警方另在簡所穿的戰術背心口袋內搜出一支鐳射筆和一套無線電收發機。陳慶龍則是車內後排乘客。在警署內,簡身上再被搜出一把銀色鎅刀。

鄧可盈則是第三輛私家車的後座乘客,警方在該車上搜出行山杖、頭盔、護目鏡和防毒面罩等物品。

行車紀錄儀拍到被告分發行山杖及替人穿上戰術背心

警方翻查第二及第三輛私家車的行車紀錄儀,發現梁啟彥從第一輛私家車的車尾箱取出行山杖分發給其他人,亦替另一人穿上戰術背心。有人在車內談及「上gear」,使用「彈珠」、「黃豆」或油水令警員跣倒。

2021年12月16日,警方再次拘捕被告。至於謝信誠,警方則於2022年1月11日在懲教所內把控訴書發給謝。

謝信誠在另一宗2019年10月13日「18區開花」案件中,被指企圖搶走警員的散彈槍,經審訊後被裁定企圖搶劫罪成,連同認罪的非法集結及襲警,合共判監7年。

另外兩名被告潘世傑(28歲,機械技工)和羅雅婷(44歲,無業)則在早前提訊中表示不認罪,將於明年3月15日開審,料需時10天。

案件編號:DCCC117、11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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