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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47人案】趙家賢指楊雪盈「好溫和務實」 認為入立會後應「自主行事」

【初選47人案】趙家賢指楊雪盈「好溫和務實」 認為入立會後應「自主行事」

(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13日)踏入審訊第42天。趙家賢接受代表楊雪盈的大狀張耀良盤問,形容楊雪盈是「好溫和務實嘅獨立議員」,積極推動藝術政策,很得較為建制守舊的大坑區居民歡心。趙曾與楊就協調會議討論,指楊亦知道戴耀廷是「成日有好多諗法」的人,亦與趙一樣是「理性溫和務實嘅性格」;就戴會上提及否決預算案,楊認為「咪由佢講吓先囉」,但認為入立法會後每個議員也是「自主行使權力」。趙亦沒有聽過楊提及要迫使特首下台或癱瘓政府。

趙形容楊雪盈為「好溫和務實嘅獨立議員」 很得大坑區居民歡心
 
代表吳政亨和余慧明的大律師石書銘今表示,就吳政亨已完成盤問,就余慧明則沒有盤問,其後代表楊雪盈的大律師張耀良開始盤問。趙家賢確認,於2015年楊雪盈參與區議會選舉時認識她,楊其後當選灣仔(大坑)區議員,二人雖屬不同區議會,但就公共服務有溝通和接觸,亦維持良好的工作關係。
 
趙確認,楊雪盈沒有政治聯繫,當時在公共服務上亦是新手,並指雖然楊是新任議員,但「佢喺大坑嗰度係好得當地嘅居民嘅歡心」,又指與楊特別有聯繫,是因他中學時於大坑坊眾會有義工服務的聯繫。趙又指,知道該區是「比較上好建制好守舊」的選區,但楊雪盈以她對藝術的專業和在大坑的服務,「令到當地嘅居民知道,可能佢係相對上支持民主嘅信念……」,惟被張耀良打斷,指稍後會談及。
 
趙續確認,楊雪盈積極推動文化藝術政策及社區服務文化美學,亦常推動將政府撥款用於她倡議的文化及改善民生政策,並形容楊的社區參與撥款「好新穎」,「用咗一啲新嘅諗法而係好有效地服務到社區嘅居民」。
 
趙亦確認,楊雪盈於2019年區議會選舉連任,並當選灣仔區議會主席。張耀良一度問楊當選主席是否因為她較溫和,惟法官陳仲衡即打斷,指趙並不是投選楊的人,不能回答其問題。張改問楊的政治立場是否溫和,趙形容楊是「好溫和務實嘅獨立嘅議員」。

趙稱楊表示戴耀廷有想法「由佢講吓」強調議員入立會後「自主行使權力」
 
張耀良續就「35+計劃」發問,趙同意自己甚少參與在港島區協調工作當中,並確認只出席過首次港島協調會議,而且遲到早退。張問到趙有否在會上聽到楊相當反對否決財政預算案,趙表示在會上沒有特別聽到,但會後有與楊討論。

趙續指,楊於2015年已經知悉戴耀廷對區議會選舉的計劃,「咁應該咁講,楊雪盈都知戴耀廷係成日有好多諗法嘅人,而楊雪盈同我都係嗰種理性溫和務實嘅性格」,因此兩人在會後傾談時,楊亦表示「戴耀廷又有啲佢嘅諗法又帶出嚟㗎啦,咪由佢講吓先囉,但即係選到入立法會裡面嘅時候,係每個議員自主行使個權力㗎嘛!」
 
法官陳仲衡問到兩人是否在首次協調會議後討論,趙稱忘記是哪次,但指在一些會議中途與楊就區議會工作交流時,有討論戴耀廷就「35+計劃」的協調事宜,並在法官陳仲衡追問下確認是在「墨落無悔」聲明出現前討論。翻查資料,楊雪盈名字曾出現在「墨落無悔」聲明。法官李運騰質疑,趙稱只是出席過首次會議並早退,因此他不會是在當日會後與楊討論,趙同意,並澄清自己是之後與楊用電話溝通。
 
趙稱楊雪盈無特別提及迫特首下台或癱瘓政府
 
張續問,楊與趙對話中有沒有提過任何「35+計劃」的目標,包括要迫使特首下台或癱瘓政府?趙指楊沒有特別提到,只是提及戴耀廷的公開說法。張問,那據趙的印象,會否認為楊反對否決財政預算案?法官陳慶偉指趙已回答楊曾稱「由佢(戴耀廷)講吓」,趙同意,重申楊認為「佢(戴)好多諗法,由佢講囉」。陳問,即楊沒有表示支持或反對否決財案?趙同意,稱楊「淨係覺得之後入到立法會應該自主行事」。
 
李運騰再問,既然楊無意遵從協調會議共識,為何她仍然要參與「35+計劃」?趙表示,沒有與楊就最終有否參與官方選舉有特別討論,他亦指「所以如果你問我個人點樣解讀佢呢個行為嘅話...」,李打斷稱不是要他解讀,而是問他有否被告知,趙逐回應:「我冇同佢特別傾過,所以我唔太清楚」。
 
被問楊雪盈及戴耀廷是否朋友 趙稱兩人工作上有交流
 
張耀良其後問到,楊雪盈與戴耀廷是否私下認識,但陳仲衡認為趙不能夠回答有關問題,李運騰亦指除非張指出兩人是朋友。陳慶偉於是改問,以趙所知,兩人實際上是否互相認識?趙回應「佢哋兩位係認識嘅」。陳再問到兩人是否朋友,這時在延伸庭的被告發笑,趙回答:「工作上有交流」。
 
陳慶偉續舉例,指他在工作上認識張耀良多年,但不會真的稱他為朋友,律師席傳來大笑聲。張耀良一度欲修訂問題,指應問楊是否只「認得(recognise)」而非「認識(know)」戴耀廷,李運騰則指沒有太大幫助,指他們全部有出席協調會議,一定會認識對方。張終稱完成盤問,由代表彭卓棋的大律師盧敏儀續盤問。
 
16人不認罪受審
 
審訊不設陪審團,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及陳仲衡審理。控方代表為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及周天行,辯方代表包括資深大律師潘熙、大律師沈士文、張耀良、黃宇逸、關文渭、馬維騉、盧敏儀、石書銘、黃廷光、Trevor Beel 等,本身是大律師的劉偉聰則自辯。
 
不認罪被告包括獲准保釋的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陳志全、柯耀林、李予信10人,及還柙的何桂藍、吳政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及余慧明6人。
 
列席認罪被告包括馮達浚、朱凱廸、梁晃維、譚凱邦、岑敖暉、黃之鋒、袁嘉蔚及吳敏兒,全被安排在延伸庭就坐。
 
案件編號:HCCC69/2022

審訊第四十二日
趙家賢指楊雪盈「好溫和務實」 認為入立會後應「自主行事」

審訊第四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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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訊第四十日
趙家賢稱上庭前不知「李伯盧」身分 同意其文章予人組織者印象
趙家賢稱提名表格寫法「籠統」如「九二共識」 為安撫泛民及抗爭派
趙家賢:選舉延期後戴耀廷未棄否決財案想法 欲建全民投票系統向泛民「施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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