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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圍城】黃子悅認暴動罪 主動撤銷保釋還柙 上庭前與親友拍照擺心心姿勢

【理大圍城】黃子悅認暴動罪 主動撤銷保釋還柙 上庭前與親友拍照擺心心姿勢

【獨媒報導】2019年11月「理大圍城」,油麻地共213人遭圍捕被控暴動罪。於初選案認罪的黃子悅,與其餘14人被控暴動罪,案件原定今(6日)於區域法院開審。原獲保釋的黃子悅於開審前認罪,法庭批准認罪被告保釋至明天,但黃子悅主動撤銷保釋,須即時還柙,她被押走時向親友揮手道別。剪著短髮的黃在早上8時許已到法院門外,與在場20多名親友逐一拍照留念,直至9時許步入法院時,她再面帶笑容擺出多個「心心」等調皮姿勢,最後與朋友揮手說再見。本案另有8人認罪,其中兩人亦撤銷保釋。不認罪的6人則繼續保釋。

本案共15名被告,9人認罪包括:翁芷茵(19歲)、周耀天(22歲)、鍾永祥(45歲)、蘇浩然(25歲)、孫嘉豪(22歲)、曾紹鵬(21歲)、黃康瑜(22歲)、黃子悅(22歲)及王汶珊(28歲)。其中黃子悅在初選47人案中認罪,她在該案獲准保釋。暫委法官崔美霞批准各認罪被告保釋至明天,待處理案情並正式定罪。但黃子悅及孫嘉豪主動撤銷保釋;而蘇浩然則遭控方反對保釋,他沒有保釋申請,3人即時還柙。

不認罪的6人為:鍾曜禧(34歲)、羅澤琛(19歲)、吳仲賢(18歲)、鄧建歡(27歲)、甄念賢(16歲)及李子聰(25歲)。他們繼續保釋受審。

各被告均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第七被告蘇浩然另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同日在九龍油麻地彌敦道525至543號或其附近的公眾地方,攜有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控方申請此罪存檔法庭獲批准。

蘇浩然今遲到約20分鐘才到庭,辯方指他因交通擠塞而未能準時到達,並向法庭致歉。

首被告翁芷茵的大狀指,她於昨晚才選擇認罪,因此控方需時處理案情,並申請押後至明天,獲崔官批准。控方另指,本案多了4名被告改為認罪,因此證人人數減少。

案件押後至明天續審。

案件編號:DCCC 73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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