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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陳錦華﹕男性運動/男性服務的策略與發展方向

在婦女解放運動與爭取男女平等的運動裡,過去較少關注如何改變男性,明愛與城大於四月九日舉行的男人節研討會正式將問題提上議程,走出了重要的一步。爭論的重點並非應否推動男性運動、發展男性服務,要達到男女平等的社會當然不可以不改變男性。最重要的問題反而是要什麼樣的男性運動、男性服務。這是一個頗複雜的問題,不可能在一個研討會內完全釐清。研討會內提出了很多重要的問題,但有一個重要的問題沒有充討論,我希望在此進一步闡釋,這就是運動/服務發展的方向與策略問題。

策略與方向當然是相關的,不同的方向就會衍生出不同的策略,反之每個策略背後都有一套的假設與取向,不去反思背後的取向,很容易會接受了主流思想的導引。在推動男性服務時,相信大家都贊成一個原則是從服務使用者的需要出發,了解服務使用者的需要,從這個角度看,有不少男性確實面對不少問題需要幫助,例如研討會裡有些男士提出「我四十歲仍未找到結婚對象,怎麼辦」、「被虐待男士沒有庇護中心服務」、「離婚後男性得不到撫養權」等,當然這些都是一些男士面對的問題,需要處理,事實上一些並非處於傳統社會的主流位置的男性都會面對這個制度的排斥。

但在處理這些問題上,有些人會採取將問題「個人化」的策略,例如突出男性的「惨狀」、「男人之苦」、「男人也是弱者」,强調男性互相支持、互相申訴。亦有將問題還原到個人溝通問題,男女要互相忍讓(男人不要令女人流淚、女人不要令男人太累-藍懷恩言論),甚至褒揚現代新男性如何偉大,批評女性如何濫用權利(藍懷恩論上海男性)。當然我不反對為有需要的男性爭取服務、改善男女溝通、表揚為爭取平等的家庭關係/性別關係出一分力的男性。但若我們只停留在這個層面便沒有針對問題的根源。

男性面對的困境的根源是什麼?最根本的討論是男性運動的方向是要解决「男人之苦」(cost of masculinity)還是要挑戰現存結構性的性別不平等關係(institutionalized gender inequality)、重建平等的社會。不少男人確實面對很多壓力,但這些壓力的來源並不是「女人」,而是我們習以為常的不平等的性別結構,形成這些壓力的根源是來自整個社會,來自接受傳統性別結構的男性與女性,可能包括我們自己。

例如「男人四十多也找不到結婚對象」,並不能簡單說成是香港女性看不起男性,我們可能要反思一下為什麼社會一定要男性扮演「强者」的角色,男性一定要「有本事」、「賺錢能力高」才可吸引到異性,有些男性受制於這種思想而努力向上爬,甚至犧牲了朋友、家庭的關係,為了要做一個「成功的男人」,而忽略了生活的平衡,我們可否接受當一個「平凡的男人」呢?

「被虐的男性為什麼沒有庇護中心」。被虐待的男性當然應該得到適當的服務,事實上現時有些「非主流的男性」如被虐的男性、單親爸爸等都很難找到服務,社會服務界應該對這些社群的需要更加關注。但有些團體在爭取服務中卻缺乏對社會性別結構作深入的反醒,例如在爭取男性被虐者的庇護中心時,有人指社會太過偏幫女性,有婦女庇護中心而沒有男性庇護中心,有些人甚至公開婦女庇護中心的地址(作為對女性的報服?)。梁麗清在研討會裡清楚指出現時社會人士對婦女服務的關注仍然不足,很多需要服務的婦女得不到適當的服務,而現有的服務都是透過婦女運動多年的努力爭取而來。男士亦應向婦女運動借鑑,提出男士面對的問題與需要,要求增撥更多資源,改善社會服務,而非從女性身上奪回一些資源,更不應借口反對發展婦女服務。男性運動與婦女運動應該是同路人,一同爭取改善有關社會服務而非爭奪他人的資源。為什麼會形成這個爭奪對抗的局面,這亦是源於對問題根源缺乏深入反思,「男性被虐問題」很容易被演繹為女權高漲,女人壓迫男人的問題。男性為什麼會被配偶虐待?很多時這都是傳統父權意識在作崇,很多人認為理想的男人應該「有本事」,「成功」、「高收入」,若男性不符合這些條件就會被視為「無用的男人」,在這個論述之下,太太虐待丈夫其實是在行使傳統的父權意識,而非「女權高漲」。面對「虐妻」與「虐夫」問題,同時都需要挑戰傳統性別角色/結構造成的困擾與壓迫。

同樣「離婚的男性得不到撫養權」亦不能簡單地說成是社會人士偏幫女性。現時在大部份離婚的個案裡,法庭很多時都判婦女獲得子女撫養權,這正正反映出傳統社會的性別分工結構,在大多數的情况,都是婦女照顧家庭和子女。這個性別分工結構亦防礙了夫妻、子女間的關係,要解决這個問題並不能單要求離婚後獲判子女撫養權,而是要根本地改變傳統的性別結構。當社會人士漸漸接受男性作為家庭照顧者時,撫養權的問題亦會逐步解决,事實上,近年處理離婚個案上亦漸漸接受「共同擁有撫養權」。

概括而言,我贊成方剛提出的男性運動的目標應該是「男性覺醒運動」,我會說得明確一點,就是男性挑戰不平等的性別結構,建立一個平等和諧的社會。當然在這個運動中,我們需要關注不同男性面對的困境與壓力,需要改善社會服務、社會政策,以幫助有需要的男士。但男性運動不應是「爭權益」、「爭權力」、「從女性身上奪回一些權力」、「從婦女服務中爭回一些資源」、甚至「反對女權高漲」。我們必須深切的反思,一些男性面對的困境與壓力正正是源自傳統男權社會,這個制度一方面為男性帶來一些特權,但同時亦會帶來一些壓力,這個情况對一些「非主流」的男性尤為明顯,例如單親爸爸、男性家庭照顧者、被虐男士、新移民/少數族裔男士、年長男士、年青男士、同性戀男士等都會面對不同的問題。但若我們將這些問題轉化為「爭男人的權益」,而不對不平等的性別結構作深入的反醒,結果只會將問題繼續惡化,將男女關係進一步對立,將社會賦予男性的特權强化。最終這只會令男性面對的壓力日漸加强,「邊緣男性群體」越來越邊緣化。若果大家的目標都是建立一個平等、和諧、互相尊重的社會,男性運動與婦女運動應該是同路人。

二00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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