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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報告的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仍有大量改進空間

施政報告的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仍有大量改進空間

圖:屬「村巴」的珀麗灣客運

昨天,林鄭月娥發表示了其任內第一份施政報告,而當中較多市民討論的,是幾乎全民都可受惠的「免入息審查的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建議。

我無意用那種民粹式謾罵甚麼「乞丐都有$500,香港人乞丐連不如」的說法去批評,那是自貶身價。政府也不是第一次全民派錢,還因本來想派入MPF而攪出市民第一次佔領中環——那是曾俊華當財政司司長的時候,最終,也順從民意,每位已登記的香港人戶口收$6000。

派錢到需要的人手上,讓他們自己選擇出行模式,其實又是否有錯?不是,而是沒有智慧地派,沒有派到最需要的人,沒有順便提升運輸科技應用,才是問題所在。

個人來說,我不反對政府補貼香港市民交通費,早在討論討論電子道路收費時,在一些交通專業團體的討論,也提出過利用電子道路收費的收益應用於資助/補貼公共交通,只是今次補貼換成港府在港鐵的股息。問題是,如何有效阻止濫用,又或者,有沒有更好的方法善用呢舊錢,讓公共交通服務改善?

首先,公眾第一個質疑,是貼錢益大陸人來港走水貨(走私)。要分辨是否香港人,很簡單,一張八達通已可做到 – 申請個人八達通時,已有分開是香港出世紙/身份證持有人,與中國大陸、澳門以至其他地區是可分開的。再不然,其實也可在申請時限定每個香港身份證持有人可選擇登記一張租用版或特別版八達通,輕而易舉,解決坊間怕被非香港居民(如依靠走水貨維生的走私犯或遊客)濫用的情況,不是可以減少不必要的疑慮,做到真正港人優先?非不能也,實不為也!

另方面,村巴竟然不包括在政府的計劃之內,我除了懷疑是留位俾早收N日風的政黨「爭取」下之外,真係沒有其他理由。政府的理由是村巴收費不受限制,但其實是錯的,運輸署在審批村巴服務時有規管收費及方式,只是沒有如專利巴士有按里程計最高車費的 Fare Scale,而是逐個個案審批。近年不少大型屋苑除了村巴都沒有/有限公共交通可達,如位於馬灣的珀麗灣、大嶼山的愉景灣、元朗的錦繡花園等,那些地方的村巴運作一如專利巴士,是居民最主要出入的交通工具,根本沒有不包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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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台中一車雙機

再進一步,香港對巴士以至電車的客量數據調查也十分落後——運輸署對巴士公司的監管往往只靠派人目測,完全未有掌握這些乘客那站上車,那站下車的數據。其實,如趁此機會由政府出資多裝一架有八達通機在落車門,一如新加坡及台灣的公共巴士(如台中市、高雄市以至各縣市4碼公路客運)實行上落車都要拍卡,要領取津貼者,落車拍卡後該程才計入優惠計劃之內,不就有了上落車位置的數據?就當津貼每月向香港人用買出行數據,運輸當局、巴士公司以至電車公司都可用大數據做分析,有利規劃巴士及電車路線及班次以,不用靠估,而政府這些數據更應公開,以便區議會及市民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