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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需要檔案法

香港是少數地區沒有通過檔案法。作為一位研究者,我強烈支持香港立法通過檔案法。

本年11月24日一個 “Saving Hong Kong’s Public Records”研討會中,主持人香港大學法學院合聘教授Dr. Justice William Waung指出公共檔案的消失與香港公務員架構腐敗的關繫:

• 政府每年只以約3000萬港幣預算推行檔案管理計畫。
• 政府檔案處處長位屬最低級別的首長級官員。
• 檔案處處長、檔案管理組和檔案系統發展組的主管是通才而不具備相關學歷的行政主任,他們並非專業的檔案鑒定人員。
• 檔案處現有70多位人員,其中有6名檔案主任,而只有2名檔案主任具專業資格。
• 單單在2011年4月至9月間,匆匆銷毀屬於行政長官辦公室、中央政策組及十二個決策局的檔案,厚度達1181.71米(國金二期三倍高度),且多未經歷史檔案館審核。
• 消防處、警務處、電訊管理局、社會福利署、商務發展經濟局等部門有未經授權的檔案銷毀行為。
• 自2007年迄今,有待歷史檔案館鑒定的檔案就有59000頁(厚達1770米),但6個月時間就能隨意銷毀1181.17米。

作為一個歷史檔案館的使用者,我覺得檔案保存真的很差。幾個月前我申請看一份檔案,因有部份文件未滿30年開封期,要申請等候幾個月讓部門查核,最後我可以看部份檔案內容。前天,我去歷史檔案館查一份漁農處資料,檔案保存極為差劣。該檔案由No. 1,2,3..8一跳跳13,再跳到17,然後到21。不完整令我不能理解討論內容。我問職員,為什麼文件不見了?他說部門(漁農處)拿走了。我說那些被拿走的是1979年的資料,已開封的,為何漁農處可以拿走? 職員說他不知道。然後,有一份1989年的文件,用FAX紙保存,字已變得糢糊,但仍僅僅可以讀到。我見到很驚訝,一份22年前的資料就算影印後文字都不能看得太清楚。然後等多幾年,所有字就會完全消失。

這份影印文件或者可以做證明,證明我們的政府如何不好好保存公共財產。不讓後人有機會知道政策如何討論出來。沒有檔案法,政府就能隨意刪除文件,討論不公開,令政府公信力下降,同時公共政策的歷史繼續消失,最後誰人得益?

伸延閱讀:

  1. 朱凱迪. 《香港歷史檔案管理慘況摘錄》. 香港獨立媒體. 16/6/2008.
  2. 朱福強. 《你憑什麼銷毁 我們600多萬份檔案呢?》. 明報. 29/9/2011.
  3. 《空檔》. 鏗鏘集. 11/12/2011.
  4. “The Memory Hole: Why Hong Kong Needs an Archive Law”. Civic Exchange. 24/11/2011
  5. “Forum On Saving Hong Kong's Records” 24/11/2011. Forum organized by Archives Action Group, Faculty of Arts and Faculty of Social Sciences of 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6. Archives Action Grou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