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近日被發現,將大量舊報告、新聞稿及年報等,突然從網頁中刪去,只保留近三年的資料。風波發展至今,綜觀署方多次回應似乎都難以站得住腳:
公署:更新是為了確保網站內容準確和有效管理,市民可書面要求索取網站外資料
過往明言為「提高透明度」公開報告
研究員全面翻查過往申公署在立法會的答覆(2015),發現署方曾明言「為提高公署在主動調查工作方面的透明度……一如既往,公署會將所有主動調查報告上載至公署網頁」。
這意味署方本身都清楚,上載公開報告本身是關乎透明度的工作,若單以更新資訊為由刪除報告,難免與其過往「一如既往」的做法背道而馳,說法自相矛盾。
公署:近年給予政府的建議,一般在兩年多內已獲落實,因此報告已不合時宜
過往曾批地政縱容霸佔官地至今尚未解決
研究員過往亦不時參閱申公署的報告,尤其是牽涉土地規劃政策的調查,而過去申公署亦多次調查有關部門的相關工作,例如過去曾批評地政總署「行事散漫」縱容違規,又曾指出地政總署、規劃署及房署在處理僭建寮屋上欠缺統籌。
上述亂象至今在新界仍然肆虐,類似個案不時發生,若要以是否「合時宜」作為更新標準,又為何一併將有關部門尚未改善的調查報告下架?
公署:更新網站能避免資訊過多,阻礙公眾查閱及搜尋所需資料
公開報告非僅為公眾查閱 亦是國際社會互通交流途徑
2013年申公署在立法會回應議員提問時,曾指出「申訴專員...會親自或派員參與協會(亞洲申訴專員協會)定期的理事會會議及會員大會,亦有與「國際申訴專員協會」(International Ombudsman Institute)保持通訊,通過互聯網提供本署的報告及獲取各會員的資訊,交流各地申訴專員機構的發展狀況及趨勢」。
這反映報告的公開資料與報告,同樣是為了方便各國申訴專員界別的互相交流資訊,意味著新安排除了令公眾索取資訊困難重重,亦潛在影響了國際交流的工作。
公署:仍可申請查閱 但過往調查報告/資料目錄「不在公署可提供資料之列」
研究員翻查過往廿多年立法會向申公署的提問答覆,發現有不少次都會向議員提及過往主動調查報告的清單目錄,一般都會交代過去3-5年所有調查報告名稱,難言「不在公署可提供資料之列」。
其實這亦代表,相關資料目錄(部分)已是曾公開提供過的公共資訊,而現今公署不再完整地提供出來,只是加大了市民獲得相關資料的難度及障礙。
研究員好奇一問:申訴部門找申訴公署,申訴申訴公署又應向誰申訴?
參考資料
2019-20審核二零二零至二一年度開支預算
管制人員對財務委員會委員就補充問題的書面答覆
申訴專員/邵家臻議員
2015-16財務委員會
審核二零一六至一七年度開支預算
管制人員的答覆
申訴專員/陳家洛議員
立法會2025-26 審核二零二五至二六年度開支預算
管制人員對立法會議員初步問題的答覆
申訴專員/簡慧敏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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