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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增撥額外資源結束 有清潔工藉故被炒 食環署:不會干預承辦商員工管理工作

【獨媒報導】為應對疫情,當局在2022/23年度《財政預算案》中向食環署分兩年增撥五億元,加強衛生服務,讓承辦商增聘額外人手。新增資源今年3月底結束,數百名額外增聘的清潔工「約滿」離職。不過工會收到約30名清潔工求助,他們並非額外增聘的員工,卻同被解僱。食環署回覆《獨媒》表示,額外資源聘用的清潔工於3月底結束時涉約850人,署方未有接獲外判清潔工被集體解僱的投訴,又稱不會干預承辦商在合約規定以外的員工管理工作,包括招聘、職位調動或解僱員工。

清潔工人職工會近日收到近30名外判清潔工反映,雖然他們並非疫情期間增聘的人手,卻於今年3月31日同被解僱。組織幹事梁芷茵指,大量工人同一天被解僱屬罕見,質疑僱主趁撥款結束順勢解僱「冇咁聽話」或能力稍遜的固有員工,由其他人頂上。

有兩年合約清潔工被解僱

65歲的尼泊爾裔清潔工Timi(化名)是其中一名被解僱的員工,她來港近30年,從事公廁外判清潔工10年。Timi受聘於丞美有限公司,在2022年12月簽了兩年普通外判合約,與其餘5人以車隊形式在港島區工作。Timi於今年3月31日被解僱,曾向科文查詢原因,惟對方沒有提供,只表示是公司決定。

牙科街症改晚上8點「初步登記」 稱避免市民深宵排隊

【獨媒報導】香港牙醫數目不足,在疫情期間有大批市民通宵在牙科診所外排隊等候翌晨派籌,政府在2022年想出良方,在凌晨零時為排隊市民「初步登記」,早上返回診所看診,變相市民短時間內,要「走兩轉」。醫務及衞生局今在立法會指,衞生署今年7月初開始,會將「初步登記」時間再提前,改為前一晚8時開始,當市民完成「初步登記」後,在牙科街症服務時間前半小時返回診所,核對身份證正本及「正式登記」後,就可以接受服務,醫衞局長盧寵茂稱,措施可避免市民需要深宵排隊及多次往返診所。

香港公營牙科服務一向需求殷切,疫情後能夠成功在牙科街症登記更加「一位難求」,審計報告早前就緊急牙科服務和對長者牙科護理服務作出多項建議。

盧寵茂當年定凌時登記

立法會帳目委員會今早公開聆訊討論有關報告,醫務衞生局長盧寵茂表示知道「牙痛慘過大病」,政府明白市民關注公共牙科服務。他指由於疫情期間部分人手調至抗疫工作,導致牙科街症籌額於2022至2023年大幅下降,而疫情後牙醫人手不足的情況惡化。衞生署會於今年7月初開始,調整牙科街症「初步登記」時間,一律由服務當天凌晨零時改為服務前一天晚上8時開始,避免市民需要深宵排隊及多次往返診所。

地政總署署長:現時對違規雜物執管工作非最有效

【獨媒報導】深水埗區議會今日舉行第三次大會,地政總署署長黎志華到訪,多名議員問及街道雜物違規霸佔路面情況。他承認現時對於違規雜物的執管工作並非最有效,《土地(雜項條文)條例》給予「合理時間」物主處理,署方沒有權力即時充公沒收。

今早(5月7日)深水埗區議會舉行第三次大會,地政總署署長黎志華到訪。有議員關注街道管理,民建聯陳偉明指署方處理違規霸佔路面情況處理時間較長,觀感上較差,民建聯劉佩玉同問及違泊單車。黎志華則稱,如違規雜物嚴重影響交通,相信警務處會「義無反顧、第一時間」處理。惟個案如非嚴重阻塞交通及行人路,署方會聯同路政署進行跨部門執管行動,「回應時間同動員人手,好老實講,同嗰個個案嚟講係唔成比例。」

陳偉明
陳偉明

調查指近半長者有子女過去三年移民  有個案居所被賣

【獨媒報導】本港近年出現移民潮,循道衛理中心日前就「留港長者」照護需要進行研究調查,發現接近半數的受訪長者,均有子女曾在過去三年移居外地。循道衛理中心長者及健康服務經理徐康泓表示,不少個案的子女在移民前會出售在港居所,及帶走資產及積蓄,更有「留港長者」的居所被賣,要動用個人積蓄或申請政府資助才有地方養老。

依賴以老護老 移民前半年或一年始知悉

循道衛理中心研究小組在去年6月至12月,訪問約200多名長者,當中47%有一名或多於一名子女,在過去三年已經離開香港,並移居外地;當中31%「留港長者」屬75歲或以上,約75%「留港長者」現時由伴侶或其他年長親友照顧,要依賴以老護老。

研究希望關顧「留港長者」在移民潮下的需要,徐康泓今早在港台節目指子女在離開香港前,就留港父母的安排亦預備不足,大部分受訪長者在子女離開香港前半年或一年,才知悉對方可能會移民,期間的溝通亦不順利,並會感到憂心、不安。

陳健波:應考慮Uber合法化 的士有「歷史問題」雖艱難亦需處理

【獨媒報導】的士小巴商總會理事長周國強日前回覆傳媒稱,以「無牌私房菜」為例形容Uber,故「態度都客氣啲」,促「踢走」Uber。運輸及物流局去年則指,將於今年年中就規管網約車與持份者溝通。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立法會議員陳健波,今早在商台節目以個人身份稱,料Uber與的士的市佔率各為一半,而全世界亦以某種方法將Uber合法化,本港應作同樣考慮。他承認處理的士問題「艱難」,有「歷史問題」,不少牌照以高價購入,但仍應逐步處理。

周國強:的士加價被打到皮開肉綻唔太公平

的士小巴商總會理事長周國強日前亦曾稱,如乘坐的士多付2至3元被視為影響市民生活質素,「建議你唔好搭的士」。他今早出席商台節目時,再被問及其金句,周國強確認有相關說法,「講真,我明白到市民唔想俾多啲錢,或者覺得的士嘅服務佢覺得唔係咁好。但係講真,如果洗錢嘅話能夠影響到你要節衣縮食呀、影響到你生活嘅習慣嘅話。我真係……大家一場朋友咁」。

消防處外判商改系統權限  480市民、5,000名屬員資料恐外洩

【獨媒報導】政府部門網絡安全接連出現隱患,消防處昨日表示,外判承辦商在處理資料轉移時疑擅改讀取權限,令電腦系統內部分個人資料有潛在外洩風險,涉及5,480人,處方已報警及煞停合約。恐已外洩的資料包括去年超強颱風蘇拉吹襲期間,曾報案指有樹木倒塌事故的480名市民,資料涉及其姓氏及電話號碼;及5,000名消防處屬員資料,包括姓名、電話號碼、職級、編號、駐守崗位,及約960名屬員的不完整身份證號碼。

機電工程署、公司註冊處日前涉及個人資料外洩,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周日已要求部門全面檢視現有資訊保安措施,最新連消防處亦出現個人資料外洩風險。

消防處昨晚發新聞稿,指在5月3日發現內部一個電腦系統內的部分個人資料有潛在外洩風險,但未有證據顯示相關資料被公開。處方經初步調查後,相信事件在外判承辦商處理資料轉移時發生,過程中有人擅自更改有關資料的讀取權限,而構成潛在外洩風險。

消防處:即時煞停合約、撤回系統登入權限

串謀殺警案 黃振強承認用屠龍眾籌資金約30萬賭波 否認擬行動後挾帶私逃

【獨媒報導】2019年12月,「屠龍小隊」成員等涉計劃放炸彈及開槍殺警。6男1女否認「串謀謀殺」及「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案件今(6日)踏入第10日審訊。早前已認罪、為本案「污點證人」的「屠龍」隊長黃振強接受辯方盤問。黃承認在2019年11至12月期間,自把自為使用「屠龍」資金當中約30萬賭波,並輸掉部分金錢。但他否認「私吞」金錢自用,並強調:「我覺得呢種係我用嚟紓壓嘅方法,雖然係唔好嘅途徑。」辯方指,黃計劃在行動翌日獨自前往台灣,「你諗住賣甩屠龍小隊嘅人,拎埋籌到嘅錢一走了之?」黃不同意。辯方發現紀錄顯示,黃在被捕後向警員透露,同案的吳智鴻稱若黃開槍殺警,可在抵達台灣後獲得一百多萬,因此黃一直「扮投其所好」、「氹佢咁樣」。黃在庭上解釋,對上述說法沒有印象,又指被捕後狀態混亂,不清楚為何這樣說。

有人稱「我們是台灣人」欲捐物資 黃回覆「需要軍火」

【蘋果案】被捕後落假口供 數月後決定協助警方調查道出實情 陳梓華:唔想受到良心嘅責難

【獨媒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6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70日審訊。陳梓華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陳早前承認在2020年10月首次被捕之後,在錄影會面中向警察提供虛假陳述,為了與黎智英、李宇軒和「重光團隊」等撇清關係;直至2021年3月底,陳決定做控方證人,並向警方道出實情。被問到為何改變主意,陳表示:「因為我一開始畀嘅口供唔係事實,後來我希望將個事實講返出來」,他之後又說:「因為我唔想再受到責難。」控方追問受到誰人責難,陳稱:「我唔想受到良心嘅責難。」

已認罪的被告陳梓華第12天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代表黎智英的紐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早前完成盤問,現由控方代表、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覆問。

周天行
副刑事檢控專員 周天行

陳梓華:想與攬炒巴等人撇清關係 因為知道大家犯法

民建聯調查指中長期失業者失業期延長  顏汶羽:市民對前景有一啲懷疑

(獨媒報導)民建聯早前進行前景信心調查,發現中長期失業者的失業期延長。立法會議員顏汶羽表示,市民對未來就業信心、前景「都係有一啲懷疑」,指長期失業人士或沒信心找到工作的比例仍屬偏高,說明他們較難尋找工作,亦與市場上的職位空缺有嚴重落差。民建聯促政府免除僱員再培訓局學員的學歷要求、設立短缺人才清單,及完善培訓課程即採用先聘請後培訓模式等。

本港失業率早前由2.9%微升至3%。民建聯在今年4月以電話隨機抽樣方式,訪問810名18歲以上操廣東話市民,受訪者滿意現時薪酬福利,但就對前景沒有太大信心。調查發現超過六成受訪者對薪酬福利傾向滿意,當中57.7%滿意,另有3.7%非常滿意,惟三成受訪者對薪酬福利傾向不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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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顏汶羽

警方五一期間打擊「黑的」 一人濫收車資被捕、21人涉冚旗載客等被發告票

警方圖片

【獨媒報導】警方在五一黃金周期間,在尖沙咀進行代號為「駒始」(KICKSTARTER)的行動,打擊的士濫收車資、拒載、行車期間沒有展示的士咪錶指示器 (「冚旗載客」)等違規行為。 行動中一名43歲男司機濫收約一倍車資被捕,另有21名司機被發告票,涉「冚旗載客」和「沒有展示的士司機證於證件架上」。

行動由西九龍總區交通部及油尖警區人員進行,其中警員「放蛇」由尖沙咀區乘的士前往大嶼山區,被濫收約高一倍的車資,警員隨即以「濫收車資」、「沒有展示的士計程錶指示器」及「沒有展示的士司機證於證件架上」拘捕該名43歲男司機,暫准保釋候查,五月下旬再向警方報到。

警方亦向21名違例的士司機發出交通傳票通知書,涉違反香港法例第374D章《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內規定,包括「冚旗載客」和「沒有展示的士司機證於證件架上」。警方重申濫收車資行為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被判入獄六個月及罰款一萬元。

港島總區交通部亦在4月26日至5月4日期間,在中環及灣仔遊客區一帶打擊的士違規行動,「放蛇」行動中共有7名的士司機涉嫌「拒載」、「沒有展示的士計程錶指示器」或「沒有展示的士司機證於證件架上」,被發14張交通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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