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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有關降低疫苗通行證涵蓋年齡聲明

就有關降低疫苗通行證涵蓋年齡聲明

題為編輯所擬。

香港兒童權利委員會對政府有意將疫苗通行證涵蓋年齡下調至五歲或以上兒童表示極度關注。現時,12歲或以上少年人進入餐廳、商場、超級市場、街市、泳池、運動場所、宗教埸所及其他表列場所時需展示疫苗通行證(2-3針)。

這一嚴厲措施引發了許多對兒童權利和福利的關注,亦對兒童有深遠的影響。此舉令部分兒童被禁止在公共場所參與對他們的發展至關重要的活動,並進一步削弱他們應有的家庭和社交生活。尤其是當學童已被禁止參與許多校內的課外活動。

多位研究員曾警告疫情下的封鎖、停課、網上學習、社交網絡崩潰、缺乏遊樂空間和活動等都造成一代兒童的體能、心理、學業發展遲緩。這尤其影響有特殊需要和貧困狀況下的兒童。對年紀這樣輕的兒童發放疫苗通行證的實際需要必須仔細研究。

建議措施還引起了兒童照顧和兒童保護的憂慮。父母通常會帶著年幼的孩子到公共街市買菜、購物。我們擔心一些年幼的孩子可能會因此被獨留在家中,危及他們的安全。

此外,這個年紀的孩子通常沒有自己的手提電話。要求他們隨身攜帶紙本證明也是不切實際的。為此要求家庭購買額外的手機給低收入家庭帶來了巨大的負擔。對於有多個孩子的家庭來說,這尤其苛刻。

綜觀世界和本地衛生部門一直強調疫苗對防止新冠疫症重症機會和減低死亡率是有效方法。我們支持接種疫苗,但有更有效的措施來鼓勵接種疫苗,這並不是防止病毒傳播的唯一方法。簡單以降低疫苗通行證涵蓋年齡並不能有效緩解父母對子女接種疫苗的疑慮。

疫情在很多方面都災難性地擾亂了兒童的生活,不僅限於感染和身體上的症狀。我們促請有關當局以一切方法接觸學童和家長解釋新冠疫苗,及了解他們的憂慮。兒童的基本權利不應被用作接種疫苗的交換條件。這會損害兒童的身心及漠視他們的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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