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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林卓廷稱被告知「鄉頭吹大雞」及「有劇本」:穿黑衫挑釁就「藤條fit兩吓」

【元朗7.21】林卓廷稱被告知「鄉頭吹大雞」及「有劇本」:穿黑衫挑釁就「藤條fit兩吓」

(獨媒報導)2019年7.21元朗事件中,遭白衣人施襲、獲警方致謝舉報的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6男被控暴動罪。案件去年底已審訊22天,今(5日)在區域法院續審,展開辯方案情。林卓廷供稱於元朗賽馬會診所出生,童年時在元朗居住,由居於華盛村逢吉鄉的祖母照顧,其後搬往屯門。辯方問林與太太是否在元朗認識,林回答:「我同太太係中學同學,我同佢表白喺元朗。」林稱7.21當日下午到灣仔擺民主黨街站,期間見網上相片顯示支持政府人士開始在元朗部署,街上擺放「一大紮藤條」,亦有「一執執白衫人聚集」。林擔心元朗「出事」,遂致電元朗區區議員黃偉賢了解。黃告知:「鄉頭吹大雞」,又指:「有個劇本嘅,唔係着黑色衫就打,如果着黑色衫再挑釁,佢就用藤條 fit 你兩吓。」林回應:「嘩!會唔會出事㗎?」,他著黃「留意住喎」。黃亦提及「警方都知道吹大雞」。

法官陳廣池早前裁定全部被告就暴動罪表面證供成立,他們需要答辯。林卓廷選擇作供,辯方透露將會傳召5名辯方證人,並為其中一人申請匿名令,以及在屏風下作供和使用特別通道。辯方亦指,另有8名辯方證人可能會使用65B方式,以書面證供呈堂。

正還柙的林卓廷今身穿西裝,從犯人欄步出前往證人枱,一名懲教人員坐其身旁。林以基督教宣誓後開始作供。

林卓廷呼籲市民不要出站(林卓廷Facebook直播截圖)
(林卓廷當晚 Facebook 直播截圖)

林卓廷稱於元朗出生 祖父母居當區

林卓廷的代表大律師黃錦娟首先問及其背景。現年46歲的林,確認自己於1977年在香港出生,1999年於香港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畢業,2001年擔任民主黨的研究主任,2008至2011年則在廉政公署任職調查主任。其後他返回民主黨接任總幹事。林確認案發時是立法會及區議會議員,當時沒有刑事定罪紀錄。

林表示自己於元朗賽馬會診所出生,童年時期在元朗居住,他由居住在華盛村逢吉鄉的祖母照顧。而其外祖父母則居於已清拆的元朗邨。林續指,於4至5歲搬到元朗樂富大廈,其後搬往屏山的坑尾村。直至5至6歲,林遷往屯門並在該區讀書。

林稱在元朗向太太表白

辯方問林與太太是否在元朗認識,林回答:「我同太太係中學同學,我同佢表白喺元朗。」這時法官陳廣池打斷:「唔好跳咗去表白,相信你唔係一見鍾情,即刻見到即刻表白。」林續指:「佢(太太)係中二坐喺我身邊嘅女同學,中七啱啱考完 A-Level 就表白。」辯方問到何時結婚,林回應:「嘩!呢個⋯⋯」,旁聽人士不禁發笑。林思考一會後回答:「應該係2002年3月。」林續指,現育有19歲兒子及17歲女兒。

林稱2015年起任上水石湖墟區議員 翌年任立法會議員

林稱,於2015年首次參選區議會,成為北區上水石湖墟的區議員;2016年他當選新界東立法會議員,同時任保安事務委員會的委員。他亦為民主黨保安政策的副發言人。林確認於2019年連任北區區議員,而原本的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宣布押後,因此他於9月起連任。林於2021年2月12日宣布辭任立法會議員,另於2021年3月因事無法履行區議員職務,因此辭任。

林表示自己並非只服務區內居民 而是全港市民

林及後簡述作為區議員的職責,他指日常需要處理市民求助及投訴,範疇包括:大廈屋苑管理、水貨猖獗問題、環境衛生交通。他強調並非只服務石湖墟居民,「其他市民搵到我,我都會盡力去幫手。」至於立法會議員的職責,林表示專注負責交通運輸、反圍標公平競爭、保安事務等;並強調服務對象同樣是全港市民。

林表示曾就警方使用武力議題撰文

林表示於2014年曾就市民質疑警方執法是否使用過份武力,撰寫相關文章。他強調一直關注執法部隊的工作,希望用在廉政公署工作所得的知識及經驗,澄清市民的誤解。但若警方的執法出現問題,他亦會表態,「如果警方做得唔妥當,我一定會出聲」。林解釋,2014年佔領旺角事件中,警方用警棍擊打示威者的雨傘,林當時撰文警惕警方停止行為,因若打中示威者頭部,局勢將一發不可收拾。他同時呼籲示威者不要將雨傘貼近頭。

林稱往遊行現場緩和衝突 7.1到立法會跪求示威者停止攻入

林表示2019年仍任職立法會議員及區議員,於社會事件期間,他會在遊行示威現場維持秩序,讓市民和平、理性及非暴力地表達訴求。辯方要求林舉具體例子,陳官關注答案有機會讓人覺得證人某程度上參與了非法行為,雖然其角度是在場「幫助」,但據上訴庭判詞可見,聲稱在場「急救」及作「社工」職務等,亦可能是參與了非法行為。辯方認為風險並非太高,但陳官為保障證人權益,最後作出不侵害權益的警告,若證人認為問題會損害權益,他可選擇不回答。

林舉例指,他於2019年7月1日在立法會大樓地下,阻止示威人士用鐵籠車衝擊玻璃大門,他跪地懇求示威者停止攻入立法會,雖然對方態度一度緩和,但林等人最後仍無力阻擋。林強調,其立法會議員身份可作為緩和角色,令事件有機會和平解決。

林指聽聞支持政府人士會襲黑衫人 但無將消息放心上

林表示,2019年7月21日前,見到網上消息指「著黑色衫可能喺元朗畀人打」,亦見消息提及支持政府的人士曾舉辦集會,並發言指「喺元朗著黑色衫會招呼佢」,以林理解是支持政府人士會襲擊黑衫人。林指,但由於網上的過激言論非常氾濫,再加上他關注示威者或會在7.21當晚到中聯辦抗議,因此他只是「水過鴨背」,沒有將元朗消息放在心上。

林指見白衫人相後致電元朗議員黃偉賢 對方告知「鄉頭吹大雞」

林續指,7.21當日下午他到灣仔負責擺設民主黨街站,林的辦事處總幹事莊榮輝、民主黨社區主任冼卓嵐亦在場。在街站期間,他見到流傳的相片及訊息,顯示支持政府人士開始在元朗部署,相見街上擺放「一大紮藤條」,亦有「一執執白衫人聚集」。林見狀擔心元朗「出事」,於是致電元朗區區議員黃偉賢了解。黃告知:「鄉頭吹大雞」,又指:「有個劇本嘅,唔係着黑色衫就打,如果着黑色衫再挑釁,佢就用藤條 fit 你兩吓。」林回應:「嘩!會唔會出事㗎?」,他著黃「留意住喎」。以林理解,對話指的挑釁對象是支持政府人士。黃亦提及「警方都知道吹大雞」。

林續指,當時一心關注中聯辦情況,雖然有留意更多元朗情況,「劇本 fit 兩吓係唔啱」, 但以當時社會環境而言,「肢體衝突都唔罕見」,「暴力程度比藤條 fit 兩吓嚴重好多嘅都有。」他指看不到有甚麼可以即時做。

7名被告均否認暴動罪,包括: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43歲)、庾家豪(35歲)、陳永晞(37歲)、葉鑫昇(31歲)、鄺浩林(26歲)、尹仲明(48歲)及楊朗(26歲)。

除林卓廷因初選案繼續還柙外,其餘6名被告繼續保釋,並獲准期間毋須到警署報到。

本案由法官陳廣池審理。控方代表為高級檢控官程慧明及岑頴欣。林卓廷由大律師黃錦娟代表,庾家豪由大律師李百秋代表,陳永晞由資深大律師潘熙及陳曉妍代表,葉鑫昇由大律師鄭凱霖代表,鄺浩林由大律師周慶澎代表,尹仲明由大律師黎建華代表,楊朗由大律師曾敏怡代表。

案件編號:DCCC 1106/2020、1132/2022(已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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