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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1放樽入紙箱引致煙霧 30歲文員認公眾妨擾罪

2020年7.1放樽入紙箱引致煙霧 30歲文員認公眾妨擾罪

【獨媒報導】2020年7月1日,大批市民在港島一帶抗議《國安法》,灣仔集成中心外有紙箱發生爆炸及冒出白煙,警方事後翻查閉路電視片段,並拘捕兩名男子。其中30歲文員今(22日)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對公眾造成妨擾」罪,案情指他事前把一支樽裝物體放入涉案紙箱內,之後在附近的「快樂蜂」用膳及觀察街道情況。另一名被告、31歲興趣班導師則否認控罪,由於控方仍需時整理證人數目,暫委法官王興偉遂押後至明日作開案陳詞。認罪的被告須待審訊完畢才處理求情及判刑,其間須還柙。

被告原柱健(30歲,文員)及李浩琛(31歲,興趣班導師)各被控一項公眾妨擾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1日在灣仔軒尼詩道集成中心外,藉在中心外的行人路上非法引致煙霧發放,對公眾造成妨擾。

其中原柱健認罪。案情指,當日大批人士在灣仔一帶進行未經批准集結,至晚上約7時半,警員9511聽到一聲像爆炸聲的巨響,然後看見灣仔集成中心外有白煙冒出,現場散發酸性味氣體。警員在集成中心外的走火通道口發現一個紙箱,內有4個膠樽,其中一個已燒焦、一個已變形。爆炸品處理科人員稍後到場檢取上述證物。

警方事後在現場一帶及相關地方檢取了閉路電視錄影片段,發現首被告原柱健及另一男子的犯案經過,其中原柱健曾把一支樽裝物體放入涉案紙箱內,另一男子則在附近徘徊,二人在「快樂蜂」一同用膳及談話,不時留意外面軒尼詩道情況,之後紙箱發出爆炸及產生白煙。

警方於同月23日到達原柱健的住所,以製造或管有炸藥罪拘捕他。八達通付款記錄顯示他當晚曾光顧「快樂蜂」。警方亦上門拘捕另一男子,在其住所及工作室搜獲消毒漂白丸、大量白色粉末及工具等物品。經化驗後發現內含三氯異三聚氰酸(trichloroisocyanuric acid)、次氯酸鈣(calcium hypochlorite)、高氯酸鉀(potassium perchlorate)等。

專家指出,將含聚乙二醇(polyethylene glycol)的液體加入含次氯酸鈣(calcium hypochlorite)和三氯異三聚氰酸(trichloroisocyanuric acid)的固體混合物中,會引起自發反應,約兩分鐘後會產生火焰及煙霧。此外,搜獲的化學物以不同組合製成混合物,亦會得出上述的自發反應。而高氯酸鉀(potassium perchlorate)是爆炸品的常見成份。

化驗結果顯示,涉案紙箱內的膠樽所發現的殘餘物中,含有鈣及氯化物。紙箱內側底部有濺落的白色固體,當中被檢測到含聚乙二醇(polyethylene glycol)的短碎屑及微量三聚氰酸(cyanuric acid)。專家認為紙箱的損毀可能是由上述搜獲的化學物的反應所引致,聚乙二醇和三聚氰酸乃自發反應所產生的化學物。

專家指,上述化學品的混合物所引致的煙霧,或會產生有毒的氯氣(chlorine gas),主要影響到呼吸道和眼睛,亦可能導致皮膚損傷或其他病徵,例如噁心、嘔吐、流鼻水及頭痛。此外,由三氯異三聚氰酸(trichloroisocyanuric acid)產生的三氯化氮(nitrogen trichloride)或會引致刺激徵狀及熱損傷,如發炎及灼傷。

案件編號:DCCC959、96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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