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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彩華、周錫輝:08新亞校友會會員大會紀實

關彩華、周錫輝:08新亞校友會會員大會紀實

關彩華、周錫輝

13/8/08

﹝網頁編者按﹞新亞校友會的選舉爭議接近一年,現仍陷於膠著狀態:儘管數位校友多番要求驗票,校友會始終未予理會,黃乃正院長亦不願意介入解決事件。另一方面,隨着新亞校董會主席周文軒博士逝世,梁英偉校友更上層樓,身兼新亞校董會主席及新亞校友會長兩大要職。校友會在7月19日舉行了本年度的會員大會,地位合法性成疑而任期已過一半的理事,和一年來一直鍥而不捨要求驗票的校友再度碰頭,究竟情況如何?而梁英偉又如何回應會眾對他的質疑?兩位與會者為此撰寫了一篇報導,供大家參考。(上網日期:2008年8月13日)

這一年

自去年校友會理事會選舉鬧出風波,事件至今尚未了結。

為解決事件,這一年裏,不少校友曾經出力,包括馮德堅、郭麗碧、鍾美儀和我們等。這些校友多番向理事會提出問題及要求驗票,均未獲對方答覆,理事會更委託律師跟進此事,拒絕與會員直接對話。

其後,我們曾先後寫了三封信給理事會及其法律代表黃克澤律師,查詢涉及選舉風波之法理爭議,結果只收到黃律師一封回信──簡短而且避重就輕。

於是,我們轉而求助黃乃正院長,希望他以公正人身份主持驗票,讓大家知道選舉真相。院長最初不熱心,也不冷淡;可是,近來他似乎更關心新亞六十周年校慶能否搞得「好好睇睇」。當然,我們明白校友會領導人的財力和人脈是「好好睇睇」的保証。

這一年,紛紛擾擾,校友會的事仍原地踏地,氣力似乎白花了;但如果從學習閱人的角度看,今年真讓我們大開眼界。

會前異狀

會員大會是校友會一年一度的盛事,會員們難得敘首一堂,高高興興商討會務,故歷屆理事會都會大力宣傳,可是,今年度的情况則明顯不同。

其一是欠宣傳。今年會員大會其中一項議程是修改會章,一修便是五章十節,涉及任期、選舉制度等重要變動,但會前未見大事宣傳,與理事會鉅細靡遺地宣傳旅行參觀團的高姿態大相逕庭。

其二是報名難。會員大會在7月19日舉行,出席者須在7月9日或以前報名,有些會員很遲才收到通知,周錫輝是其中一位。他收信時已過了截止報名日期,後來得一位理事協助才「補辦」了報名手續。上網登記可能是更多人採用的方法,奇怪的是,校友會竟要求網上報名出席的會員輸入個人密碼,關彩華作為新亞校友會會員三十多年,從來沒有個人密碼。相信不少人莫名其妙地吃了閉門羹。

其三是編排不合理。據程序表,大會由15:30開始至21:30結束,共6個小時,時間分配如下:週年大會,討論議程包括修章共六項,1小時;兩位嘉賓演講及座談,1.5小時;聚餐,3.5小時!大會程序出了什麼問題,不用多說。

驗票進展

會議一開始,去屆候選人郭麗碧即詢問驗票進展,一日未驗票,理事會的合法性仍有疑問。周錫輝亦補充去年選舉出現兩種選票,驗票目的在找出其中一種經候選人加工的選票有否違規?數目有多少?主席卻以「事件已成過去」、「此屬校友個人看法」迴避問題;甚至以不耐煩的語氣說:「這等事,打官司十年未解決,校友不要花時間討論“唔等使”、“冇建設性”的事!」葉漢秋即提醒主席不要針對個人,把發言者視為破壞會議的人。主席始終未就驗票一事作出正面回應。

修章激辯

如上所述,涉及會章五章十節的修訂,內容複雜。新會章要點包括:周年大會可於6、7、8或9月舉行;限制理事會人數10至15人;理事任期由當選後直到新一屆理事會選出;參選者須有10名會員提名,組閣或個人參選均可;選舉可用委託票(Proxy)。

無論校友會網頁或其提供的文件,都只說出章節編號及修訂後版本,並無列出原來的條文,可讓我們比較新舊版本的分別,亦難了解有關條文需要修訂的原因。單憑簡單的即場說明,與會者如何作出選擇?

此次修章涉及以下的問題:

應否在會章加入成立選舉委員會 /監察委員會
同一次選舉,參選者既有內閣、也有個人,選票如何設計?選民可否選擇 / 剔除內閣中的個人?
過去理事會任期兩年,修章後理事會任期由22至26個月不等,為什麼要改?由此衍生什麼問題?
提出選舉可用委託票Proxy有何理據?現今校友會名冊並不完備,如何驗証委託票?如果想多些人出席會員大會,或避免某些人以委託票影響結果,是否該限制或索性取消委託票?

理事會並無交代,在大會上也未作深入討論。例如關彩華提出應限制每人使用委託票的數目,曾向校友會提供法律意見的校友葉永生律師提示關可以就此提出修訂案,卻被梁英偉阻止,說:「今日唔可以加新嘢!」校友追問怎樣才可以提新的修訂,主席回答葉永生在會後收集意見,另一位理事則說可由20名會員聯名要求召開特別會員大會(EGM)討論!

還有比這更荒謬的嗎?在重要的修章問題上,理事會不僅未提供充份資訊、未給予足夠討論時間;主席還公然禁制會員行使修訂議案的權利!正常會議尚且如此,我們看不到會後收集意見和另開EGM有何作用。

結果,修章議案在134票贊成(主席有50張委託票)、17票反對的大比數通過。

刪改紀錄

去年的選舉在07年8月31日舉行,這份紀錄非常重要,紀錄者是當時校友會秘書黃詩田。

去年九月初,關彩華收到黃詩田傳來的會議紀錄初稿,其中第二項清楚說明:

會議邀得新亞書院的廖倩儀及盧達生為公証人,核對並點算選票及委托表格。

這正是我們行之有年及如此理解的校友會選舉傳統。但後來收到該會議的正式紀錄時,「為公証人」卻被刪除,關彩華認為必須追查原因,於是以新亞校友會顧問的身份,在會員大會前寄發雙掛號信要求看過去一年理事會的會議紀錄,但沒有結果。

本來,會議紀錄就必須忠於事實,不能為了某種方便而改變。而且,驗票能否成事與此四字有關:假若廖盧兩人並非公証人,即新亞書院對校友會選舉不負監察責任,則黃乃正院長自有充份理由拒絕出任驗票公証人。沒有公証人,票當然驗不成了。

刪改紀錄一事,梁英偉在大會上說:「是我認為要改的。」湯惠泉說:「我地事後傾過認為冇公証人這回事,便刪掉了。」梁英偉又指責我們二人麻煩院長,令院長不敢再派人來。他一面怒氣的說:「我希望將來校友會嘅事校友會解決,唔好 involve 新亞書院,校友會與新亞書院係兩個唔同嘅 entity。」

在爭辯中,當事人黃詩田始終未有機會說話。在散會時,周錫輝巧遇與兩位校友同行的黃詩田。周問黃詩田為什麼剛才不答話。黃說:「我都唔知點解要刪,我都唔知發生乜嘢事!」

會議紀錄何以出現兩個版本?是某些理事「說了算」抑或是校友會開會的集體決定,校友會始終未作交代。

會徽失踪

在校友會派發的文件上端,正中有新亞校友會的中英文字樣,右方是新亞書院院徽,左方是中文大學校徽,至於新亞校友會原來的會徽卻消失了踪影。

葉漢秋問既然主席說校友會與書院各自獨立,校友會的信紙上何以有新亞和中大校徽?梁英偉:「這有什麼關係?我地係新亞人,亦係中大人,所以將兩個校徽放落信紙上,校友會與書院行政獨立,但淵源冇得分開!」此話竟贏得熱烈掌聲!

葉漢秋仍不放棄,說:「但我們校友會有自己的會徽呀!」梁英偉:「我地開會討論過,依家唔想講。」周錫輝加入發言:「理事會是否通過了廢除會徽?」此時有數名校友起哄,有些說想聽接着的演講,有些說他們不想參加周錫輝個人演唱會,一位女士甚至戮指叫罵,在一片嘈雜聲中,周錫輝繼續說……主席宣佈表決是否原文通過理事會的會議紀錄。

結果:130票贊成(主席有50張委託票)、16票反對,大比數通過。

會徽是校友會的象徵,它的生成變化,反映了組織不同的精神面貌,故必須向組織成員交代。對會員大會官方文件上會徽失踪一事,校友的質詢合理合情合法,校友會沒有理由不作解釋。

後記

這篇文章名為紀實,是希望把會員大會的情境呈現於讀者眼前,說話盡量保持原狀,也許大家可以由此想像說話人的神態,進而窺探他們的腦袋。是的,會場已變成戰場。這場戰爭,强弱之勢分明:一方人員眾多、掌握資源、控制局面;我們勢孤力弱,只能負隅力抗,爭取發言機會。在少數人的堅持下,討論用了兩個多小時,較原來程序增加一倍,雖然時間還是遠遠不夠,但畢竟打破了言論的壟斷,讓大家聽到另類聲音,這就是一種成果。

以文明的方式表達和討論,尊重別人發言的權利,縱使你並不同意他,這是文明社會裏人際交往的ABC;再者,校友會的成立宗旨,本來就為了維繫校友融和關係及維護會員權益。經過一年的周旋,再加上這次大會的經歷,我們不得不懷疑:聲稱全心全意為新亞校友服務的應屆理事們,對這兩個根本問題,究竟懂得了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