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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河蟹服務,拒當河蟹社工!──記「抗河蟹大聯盟」記者會

不要河蟹服務,拒當河蟹社工!──記「抗河蟹大聯盟」記者會

不要河蟹服務,拒當河蟹社工!──記「抗河蟹大聯盟」記者會

如果說謝世傑致力幫助當時受災的大澳居民,卻被曾德成施壓,以「和諧社會」的名義打壓倡議工作,打擊社會工作的基本價值,「河蟹」了社工,我們不如說社會工作一早被「河蟹」了,而服務使用者就成為「河蟹」的犧牲品。

河蟹不只在民政局
昨天(8月26日),社會工作者組織、服務使用者組織和關注大澳發展的組織等29個團體,成立「抗河蟹大聯盟」,齊聲抗議社會服務被「河蟹」。現在,不少社會服務的資源掌握在各政府部門,除了今次事件的主角民政事務署之外,還有屋宇署、市區重建局和房屋委員會等。這些部門會聘請社工隊,社工自然被夾在居民和部門之間。社區發展陣線的黃穎姿任職的服務機構就被市建局查問一頓。事緣房協如果碰到居民不肯遷居而難以完成收地,市建局會控告居民。黃穎姿就事先帶街坊到法庭,聽審另一區的案件,認識控告的程序。後來市建局認得她,就致電給服務單位,講述一遍服務合約內容,然後詢問上司「點解上法庭都要社工做?」。上司隨即召開會議,重申合約寫明的服務內容,然後問她那樣做會否違反合約。

明顯的,當資源來自房協,社工難以為居民爭取權益。撥款機構不必直接命令社工停止手上工作,已經令服務單位憂慮員工會否得罪撥款機構。同場出席的深水步重建區住戶潘伯說得好,他說義工還較社工好,起碼義工能夠陪街坊上法庭,但「政府支工資俾社工,點會咁好死!」

感謝街坊的出席,讓大家知道,今次風波不止是牽涉社工價值和飯碗的問題,而直接影響市民的福祉有否被保護。

官鄉勾結?
大澳環境及發展關注協會的何佩嫻分享了一兩件事例,證明居民的意願沒有被重視,鄉村的諮詢組織未能代表居民,而撥款就缺乏民意監察。

2000年,政府批出二億八千萬興建漁船停泊處,也就是阻礙市民觀賞日落的堤壆。協會指出修建是會破壞紅樹林生長,而且根本就沒有這麼多漁船停泊,那是耗費公帑。協會向離島民政事務署交涉,卻只獲助理主任接見。大澳鄉事委員會卻說會有一千艘船停泊。結果,停泊區於2005年完成,至今只有寥寥幾艘船駛入。

另外,大澳的鹽田計劃似乎勢在必行,但據何佩嫻透露,這個被列為「速置工程」的項目是沒有經過公眾諮詢,而且未曾通過環境評估。她十分擔心復修會影響棚屋地基、紅樹林和附近動植物生長。跟前段一樣,大澳鄉事委員會大力支持計劃。

在這兩件事中,似乎鄉委會是大澳唯一的諮詢團體,而公帑就被浪費掉。更重要的是,政府致力「打造」大澳成為旅遊點,卻長期忽視基本生活設施,例如棚屋的排污和消防系統,以及照顧增加的老年人口,而鄉事委員會又不衡量發展大澳的成本,令何佩嫻相信出現「官鄉勾結」。她建議成立包括居民在內的監察組織,以監督公帑運用,並重新檢視地區撥款模式。

社福機構的腰骨被河蟹吃掉了
社會福利機構員工會、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香港社會工作學生聯會和香港職工盟等代表也批評女青年會的董事局沒有維護同工工作的自主性,向民政事務局屈服,向員工開刀,同時損害服務使用者利益。正如當時人謝世傑所說,其中一個重要根源是機構資助模式改變。在整筆過撥款之下,社福機構要得到撥款就要符合撥款團體容許做的事。很多時候,為弱勢社群充權和倡議工作就被視為跟政府「對著幹」,剩下來的就是很柔性的工作,例如個案輔導和義工。如果個案輔導和義工能夠解決服務使用者長遠問題,那當然是好事。問題是如果這些方法解決不來,那組織工作就變得有需要。從謝世傑的遭遇,我們可以知道,社工協助服務使用者充權的能力已被削去,轉而要「建造和諧社區」,體現謝世傑稱的「親疏有別」。

聯盟的要求
聯盟有四點要求:
1. 曾德成徹底交待事件,並為其錯誤公開道歉;
2. 立即成立獨立的調查委員會,徹查事件,並追究有關人士的責任;調查委員會需包括同工及服務使用者代表;
3. 取消一筆過撥款及服務競投,建立有規劃性的社會福利制度;
4. 全面檢討社福機管治機制,增加透明度及民主問責。

聯盟的行動
聯盟於上星期成立,並不斷有團體加入。除了今天的記者會外,聯盟還有一系列抗議和行動:
8月28日 (星期五):到女青港島總部示威
9月20日 (星期日):抗河蟹大遊行
9月28日 (星期一):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社工提供資助社區服務的專業自主 (http://www.legco.gov.hk/yr08-09/chinese/panels/ws/agenda/ws2009092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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