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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生亦能明的民主議決(高鐵)方式

我們且以三個中學生都懂得的顯淺道理作開場白:
1. 公事應該公辦。
2. 凡公事,因會影響他人,所以要先說之以講理,而理由(Reason)不等於意見(0pinion)。
3. 人的行動總有其目的,而一個好的目的需有好的理由來支持。
現下,我們的議題是,應否花669億港元去興建高鐵?且無疑,這是一件公事,一項公共政策。
而對公共政策的民主議決方式就是經公共議論以審定有關的目的和理由。
由是,我們已可得出一個可普遍應用於各種公共政策(包括高鐵)的民主議決框架,即是先認清議題,再提出支持或反對的目的及其理由,然後從正反兩方面判別其是否成立。若要更精簡地表述其形式,即是:
(1)議題_(2)目的_(3)理由
我們現將此簡明框架應用於高鐵撥款這議題上。而經過這些月來的討論,我們已能就有關議論作出整理如下。

議題
議題: 應否撥出669億元稅款去興建高鐵?
至於此議題的性質,若以日常生活為例,這就是一個有人問你借錢的事例。在此,舉證的責任在借款人(即政府),而你作為貸款人,只須決定是否認可對方的借錢目的及理由,從而選擇借款與否。(總之,我們沒有責任去解釋為何不借。否則若全港七百萬人都問李嘉誠借錢,咁李嘉誠咪要解釋七百萬次?!)
第二點須注意的是議決的方式。由於這669億是公款,即是屬於全港人民的,所以我們有權不承認任何違反公眾意願及不合理的決定,尤其由於這政府並非經民選產生的。

目的
在此,目的可分為兩大類,即公告的與不可告人的目的。由於這是一項公共政策,我們既無需要亦沒有時間去處理種種私人的兼不可告人的目的,例如某某建築公司會因此而有大筆生意可揾錢等等。
這些月來,支持高鐵者提出/公告的目的不外:
1. 一小時生活圈
2. 環保
3. 邊緣化(另外還有些人論說這是大勢所趨云云,但一來這並不構成目的,二來這只是“邊緣化”的變奏而已,所以不另計。)

理由
支持者於這些月來已就上述三點反覆提出了有關論述,在此短文中也不再一一覆述。但事實上,經過正反雙方多番辨證後,已明顯得知第一及第二項目的根本已被駁倒,而支撑第三項的所謂理由亦實質是一些意見。
請注意,借款人若要貸款人認同手段A(興建高鐵)能達至目的B(免被邊緣化),借款人就要為手段和目的確立一因果關係,即謂之理由。否則只能算是意見(0pinion)。而意見,一來人人都可隨口講隨時講,因為意見可純出於直覺而未經論證的;二來意見即使重覆一百次,仍只是意見,正如五百年前人們的意見仍是認為太陽是繞着地球轉的,但當然那不是真實的。再舉一例:當年日本侵華(手段),以建立大東亞共榮圈(目的),是由於中國人是東亞病夫(名為理由,實則意見)。其實,歷史上極大多數的人禍,皆是因為人竟將意見當作理由,以公共目的為名,來行其不可告人目的之實所造成!

另一方面,反對者所提出的目的和反證/駁,相較下卻更充份和可靠。所以在舉證責任不在反方的大前提,與及疑點利益歸於借款人(因會蝕錢的是借款人)的原則下,合乎邏輯及理性的判決應當是否決撥款。而且,在综合各方論點後,我認為上策是只須花三數億,設立由各區直達深圳福田站的快線服務及配套設施。大家亦可設想得到,一名乘客若由,且舉例,沙田坐直通巴士往福田,大約只需大半小時,隨時比先搭港鐵往西九再搭高鐵來得更快!這樣,我們就可以1%的代價,取得九成以上的效益!而那省下的660+億或99%撥款,大可只拿出一半來,以改善需求日增以及令更多人更平等受惠的醫療服務。政府先前不是大談甚麽醫療融資嗎?
「請以理由來說服我」正是民主議決的精神。而這議決方式/框架,大可應用在所有公共政策,包括大如政改小如反吸煙,的議決上,因為它是針對公共政策的本質而設。(順帶一提,它是以volitional pragmatism為基礎。)而這簡明而有效的方式,不正是連中學生也能懂得嗎!?真正有效的通識教育以至公民教育,實不離此。而且我的親身體驗是,它令我更快而準確地把握議題重心,且不再輕易受人惑。(唔信你可試試吖。)
最後,支持高鐵者若有更令人信服的理由,又或新的目的可公告,大可提出。我們香港公民是願意聆聽並作出公正判斷的。
敬請雅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