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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裁定長江中心外可繼續示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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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中心外的示威物品及帳篷

(獨媒特約報導)長江中心早前向法院申請禁制令,要求罷工工人不可聚集。高等法院法官林雲浩剛作出裁定,拒絕發出長江中心外圍的禁制令。長江中心要求拆卸的示威物品亦可維持擺放。只是通往平台扶手電梯附近的搭建物因安全考慮需要拆除。而早前已發出禁止罷工工人及工會人士進入長江中心內範圍的臨時禁制令維持生效。

職工盟李卓人發表回應,「歡迎法官裁決」,指這肯定了工人在公共空間示威的權利,「對香港來說是非常重要的裁決先例」,香港市民可在私人管理的公共空間享有示威權利。他表示行人電梯附近的搭建物將於明天中午前拆卸。

社運人士葉寶琳在面書回應:「長江仍然可以集會,今日判決確立左公共空間示威權!法官今日判決非常重要,之前孫公案令在私人地方示威變得非法,法輪功案令公眾地方示威只要比到路人行過都唔可以告阻街,今日判決確立左公共空間示威權,未來即使在由私人管理的公共空間示威都可得保障,當然最重要的是,我們要繼續阻止公共空間私有化啦」。她更問道:「可唔可以在長江公共空間狂歡示威慶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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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工工人連日來睡在臨時搭建的帳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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