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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修訂 網民倡「第四」豁免惡搞方案

版權修訂 網民倡「第四」豁免惡搞方案

(獨媒特約報導)為團結支持二次創作的聲音,一眾關心版權修訂條例的網民無懼颱風,先出席政府於文化中心舉行的公眾諮詢會,並隨即前往港島區召開記者會。他們認為,政府現時提出的三個戲仿豁免的新方案仍有不足之處,故提出第四方案,擴闊公眾思考。

關注公民二次創作權的組織鍵盤戰線及二次創作權關注組均認為政府現時方案未能釋除公眾疑慮。二次創作權關注組代表胡千秋指出,政府現時的方案並未能解決非「惡搞」的二次創作,例如「日曲新詞」及純粹回應社會熱話的電影或電視劇對白截圖。

聯盟代表陸冠宇介紹第四方案。在公平處理條文中,除了豁免「戲仿作品」、「諷刺作品」、「滑稽作品」及「模仿作品」幾個範疇,他們建議同時豁免非牟利或非業務用途的「個人用戶衍生內容」(User-generated content,簡稱UGC)。UGC的概念源自歐盟對版權法改革的研究報告。加拿大則是據此而寫成並修訂了版權法例的國家。它提供豁免的對象,是「由版權使用者因個人用途(即個人用戶)而製作的衍生作品」。他們倡議豁免「非牟利或業務用途個人用戶衍生內容」,其特點包括︰

  • 由個人用家為個人目的製作或使用,而不是為牟利或業務用途而產生
  • 製作人相信參考的原作無侵權
  • 沒有實質傷害原有作品的版權利益
  • 發佈時不可取代原有作品的市場

創作人周博賢認為第四方案有助澄清政府方案中的灰色概念,例如所謂「超乎輕微」或「潛在」等字眼。而「業務用途」等概念是清晰易見的,讓公眾明白其創作和表達是安全的。

此外,聯盟代表及周博賢覺得政府今次只諮詢戲仿部分,是「斬件式諮詢」。聯盟對「安全港」、實務守則等問題仍未滿意,要求政府繼續諮詢。周博賢也提醒公眾「昅實」,別讓政府「原封不動」把它們呈交立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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