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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涉嫌家暴事件】社會不應偏幫涉嫌施虐者

【特首涉嫌家暴事件】社會不應偏幫涉嫌施虐者

今日「齊昕」的新聞令我震撼、肉緊、痛心。
有救護車奉召抵達禮賓府

因為我(社工角度的我)覺得,有市民自行報案,而呢個人有自殺自毀傾向。
如果報左警叫左白車,冇可能就咁息事寧人。

因為,以往有太多太多client因為咁而覺得向社會求助都冇用。
反過來講,邊有施虐者會自認「係呀,係我打我個女架呀Sir,拉我啦」?
TVB劇集都唔會啦。

就算當事人係有精神病記錄,都唔可以因為咁而唔理。

反而,報警行為可以理解為「佢爆發了」、「佢求助了」,都需要處理跟進。
無論件事係真係假,可能要捉佢入院保障佢個人安全先,再調查。

最最最起碼最悲微的處理,驗傷。
否則,講幾多「反家暴」、「零容忍」都係廢,擺幾多資源落去都係廢。
試諗下,呢次事件對社會宣揚緊咩價值觀?

做人唔可以咁狗:
陳婉嫻:完全明白梁振英作為父親的困難
如果係一個公屋女大學生報警,家庭涉嫌家暴,佢做地盤o既老豆走出黎話阿女有病,叫大家俾d空間佢,陳婉嫻會唔會咁講?

個社會點可以偏幫涉嫌施虐者?

而我(自我部份的我)就覺得:收皮啦特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