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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黨:砍樹欠理據 政府要負責

公民黨:砍樹欠理據 政府要負責

公民黨副主席陳淑莊及立法會議員陳家洛今日到申訴專員公署就政府無理砍伐半山般咸道石牆樹作出投訴及向申訴專員遞信,主要針對發展局、路政署、樹木辦及民政事務處四個部門作出投訴。投訴信內容如下:

7月22日西區般咸道一棵石牆樹連同部分擋土牆塌下,路政署及後安排樹木專家檢視其餘附近五棵石牆樹,署方更於當晚隨即移除其中一棵狀況欠佳的樹,並修剪其餘四棵樹。至8月7日晚上,路政署突然派員到該處進行緊急工程,將四棵石牆樹(細葉榕)一并移除。

一、路政署砍樹決定欠理據

路政署突然移除四棵石牆樹,其後署方表示是由於石牆出現裂縫而基於公眾安全的決定。惟今日(8月12日)明報揭示,土木工程拓展署轄下的土力工程處表示,該石牆有兩部分,下方的「砌石擋土牆」是「穩定性良好」,上方是「圍牆」,路政署所指出現的裂痕部分,只在上方圍牆,而石牆樹是由下方的擋土牆支撐,並無出現移位及漏水等山泥傾瀉徵狀,認為無需緊急維修。

路政署昨日指,該署的樹木專家評估石牆樹支撐不穩及惡化趨勢,有隨時倒塌危險,故在與樹木辦專家商討後決定移除,以保障公眾安全。惟8月10日樹木辦總監周錦超在電台接受訪問時表示,樹木辦是很遲才收到路政署要移除四棵石牆樹的決定通知。那究竟事實是否真如路政署所說,署方有與樹木辦專家商討後才定下砍樹的決定?

據報,路政署及後再回應,改口指8月5日「發現砌石擋土牆頂部的圍牆出現裂痕」,至8月7日裂痕有惡化迹象,石牆頂部的圍牆共有16條裂痕,最闊的裂痕達到約2厘米。署方承認,「該砌石擋土牆本身並沒有即時危險或不穩定表徵」,強調樹木的支撐部分有向外移情況,仍堅持要盡快移除四棵石牆樹,以保障公眾安全。石牆究竟有沒有即時危險?署方前後不一的說法,更讓公眾質疑其砍樹的理據。

二、繞過樹木專家小組

翻查路政署提交中西區區議會的文件(中西區區議會文件第85/2015號(修訂)附件十),署方指「經實地檢查及探討後,因應於本年7月22日上述古樹名木HYD/CW7連同石牆倒塌事件,雖然石牆及餘下經修剪的四棵石牆樹沒有即時危險,但為了市民長遠安全著想,署方決定盡早進行一項既可強化現有石牆及保留石牆樹的工程研究……鑑於該批石牆樹位於繁忙的行車道旁,如研究未能提出妥善方案……基於公眾安全考慮,署方會諮詢中西區區議會盡早將該批樹移除」。路政署以「沒有即時危險」來形容四棵石牆樹的狀況,卻在8月7日晚突然砍樹,理據何在?

樹木管理專家小組(專家小組)的職權範圍包括(1) 就樹木管理及保養相關的政策及執行事宜,提供意見,以促進香港樹木的福祉,特別是那些具有特殊價值或受關注的樹木;及(2) 就個別樹木在有需要情況下進行的保護及補救措施,包括古樹名木登記冊內的樹木,提供意見。然而,至8月7日路政署卻在沒有諮詢專家小組的情況下,突然移除四棵位於同一擋土牆上的石牆樹。路政署繞過專家小組作出決定,署方必須交代是何等人士作出緊急砍樹的決定及理據。

發展局樹木管理專家小組成員兼香港大學地理學系講座教授詹志勇表示,8月3日曾聯同小組成員、路政署人員到現場視察四棵石牆樹的最新情況。詹教授強調當時石牆樹無即時危險,因樹根有99%埋在擋土牆下,僅有不足1%在擋土牆頂的石圍牆上,他表示無法理解為何砍樹,亦不能接受。他要求樹木辦及路政署向專家小組解釋,更質疑政府是否有拜學理據支持砍樹。

三、民政處親疏有別,欠缺溝通機制

路政署表示,8月7日當日砍樹前有向中西區區議員發電郵,表示「難以估計該四棵石牆樹倒塌的臨界點」,又表示署方不能靜待「有否足夠空間及位置進行樹木鞏固或加裝支撐系統的研究結果」,基於公眾安全考慮而決定砍樹。這表示署方根本沒有完全掌握樹木是否有即時危險,與其向公眾多番所解釋的砍樹原因有出入。

再者,部分中西區議員只收到區議會轉發路政署的砍樹電郵通知,而有部分的區議員卻有特別服務,收到民政事務處職員的電話通知以提醒其查閱相關電郵。民政處以何等準則選擇將消息通知哪些區議員?當中是否涉及親疏有別?

四、樹木辦缺乏實權,淪為花瓶

2008年赤柱塌樹導致一名少女死亡,死因裁判庭當時建議政府成立單一部門統籌政府內部的樹木管理工作。政府漠視死因庭的建議,只成立一個沒有實權的樹木辦部門,向各政府部門提供單一表格,而沒有真正統籌各部門的管理樹木工作,於是,架床疊屋、各自為政的管樹方式依舊出現。今次,樹是路政署決定移除,而樹木辦只是被通知,樹木辦總監更表示很遲才收到砍樹通知,這樣的合作方式,何等荒謬。

公民黨一向極度關心樹木管理政策,多年來,我們多次要求政府訂立樹木法及完善樹木護養及管理政策。早於2009年,公民黨陳淑莊已向政府遞交近一萬一千個市民簽名,要求政府訂立樹木法。及後於2011年,陳淑莊更已將香港大學地理學系講座教授詹志勇草擬,並由陳及其他具法律背景人士修改的《樹木條例草案》擬稿提交當時的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2011年6月16日,林鄭月娥出任發展局局長時,曾於立法會一項有關樹木管理政策的動議辯論作出回應:「第一,對於要研究成立樹木法,我今日的立場是清晰的,我再讀一次我的立場,我會認真考慮開始研究立法這個課題。」但時至今日,政務司司長及發展局至今仍未就此公佈任何進展,我們多次在立法會追問,局方只顧「打官腔」,一直「研究」,實質「零進度」,拒絕交代立法的時間表和撥備資源籌備。我們希望政府當局認真開展訂立樹木法的工作。我們亦於2014年10月向申訴專員公署呈交公民黨就政府樹木護養及管理的意見。

良好的綠化規劃和樹木管理將可令香港各區在確保市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情況下,達到環境改善,淨化空氣的效果,我們並不希望今次有石牆樹倒塌的事件,會成為政府開始胡亂到處塌樹的藉口,更希望林鄭月娥司長能切實兌現當年在議會中許下的承諾,認真研究訂立樹木法並盡快落實,加強投放資源培訓有關專業人才配合立法進度。

公民黨副主席陳淑莊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家洛

201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