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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擊蔣麗芸:擴建迪士尼是否兒童權利?

反擊蔣麗芸:擴建迪士尼是否兒童權利?

「兒童權利都要關心小朋友,佢哋真係無咩地方可以去...... 我唔忍心,香港小朋友無咗香港迪士尼!」

立法會財委會自上月開始審議迪士尼樂園的擴建工程撥款。蔣麗芸議員將迪士尼類比政府提供的康樂設施。她指出,這些設施雖然收入有限,連番虧蝕,但鑑於市民大眾的需要,政府仍會出資經營。「小朋友最鍾意迪士尼」,因此她支持擴建迪士尼的計劃。

驟耳聽來,蔣議員苦口婆心,似乎很為香港的兒童著想。但究竟擴建迪士尼是否兒童權利?

擴建迪士尼是否兒童權利?

根據迪士尼2016年的業職公布,去年度迪士尼樂園的總入場人次為610萬。其中,本地遊客只佔39%。另一方面,迪士尼單是一日的入場費已超過港幣400元,不是人人可以負擔。雖然迪士尼每年有派發免費門券給有需要的兒童和家庭,但仍未能替代兒童基本的遊戲和閒暇需要。單從這些數字,迪士尼的主要服務對象為何,是否真的針對本地兒童的需要,可謂呼之欲出。

而當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推銷擴建迪士尼的計劃時,他只著墨於計劃所產生的經濟效益、就業機會和訪港旅客人數,「兒童」一詞卻是隻字不提。政府提出擴建迪士尼目的是為了營商還是為了兒童?相信不用多講,大家都心知肚明。

根據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就《兒童權利公約》第三十一條所提出的第17 號一般性意見「關於兒童享有休息和閒暇、從事遊戲和娛樂活動、參加文化生活和藝術活動的權利」第十五段(C),政府必須為兒童提供均等的機會,讓他們可以從事與兒童年齡相宜的遊戲和娛樂活動,及參與文化生活和藝術活動。第五十八段(D)更進一步指出,公共空間正不斷被商業活動侵蝕,令兒童被排拒在外,不能享受玩樂閒暇的權利。因此,如果政府真的有心關注兒童玩樂休息的權利,就應該為兒童爭取玩樂的空間和時間,減低他們的學習壓力及惡性競爭,以及建設更多可負擔及共融的遊樂設施和休憩空間,讓所有兒童可以投入有益身心的休閒活動。

香港兒童需要的,不是更大更華麗的迪士尼

2012年城市大學和英國布里斯托合作展開的「香港貧窮與社會排斥」調查發現,香港平均每四名兒童就有一人貧窮。可是,香港並沒有足夠、以及可負擔的遊樂設施。很多遊樂設施的設計亦忽略了殘疾兒童的需要,令他們只可遠觀,卻不能使用。

香港保護兒童會2015年的研究更指出,港府所提供的公共兒童康樂設施在區域間並不均等,港島區的兒童較其他區域的兒童有更多享用這些設施的機會;但諷刺的是,港島區兒童的家庭財政狀況又勝於其他區域,對公共資源的依賴應該較少。這種公共資源錯配,令貧者愈貧、富者愈富,不同群組的兒童無法在公平的環境中成長。另外,思匯政策研究所2017年二月公佈的研究指出,旺角及紅磡區的人均休憩空間嚴重短缺,遠低於官方標準(每人平均兩平方米)。由此可見,更大更華麗的迪士尼並不能解決兒童缺乏遊樂空間的問題,政府在建設遊樂設施時需要有更完善的規劃和更好的資源分配。

因此,本會建議政府應:

一. 建設更多優質、免費和共融的遊樂場讓所有兒童可以樂在其中;
二. 透過立法、行政措施及公眾教育推動《兒童權利公約》第三十一條,讓所有兒童真正享有遊戲、休息、閒暇及參與文化、藝術活動的權利;
三. 成立具有法定地位的兒童事務委員會,讓兒童可以在權利被剝削的時候,有法定機制為他們伸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