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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破壞後首置 團體批引發新界「大失控」

先破壞後首置 團體批引發新界「大失控」

(獨媒特約報導)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公佈《施政報告》,將推出以公私營合作方式的「首置上車盤」。不過選址卻多是位於綠化地帶及郊野,其中位於大埔洞梓的土地,遭發展商先行大幅破壞,團體批首置計劃將引發新界土地「大失控」。

前立法會議員姚松炎博士和環保觸覺義務總幹事譚凱邦昨舉行記者會,他們指首置上車盤試點,多被發展商或地主破壞的綠化地或農地,指如果貿然為這些土地的發展開綠燈,未來會岀現更多囤地、破壞地、棕地擴張的問題。

譚凱邦批首置計劃令本來不符合發展改劃的土地變為可供發展,等同向土地業權人發放訊息,就是可以「先破壞,後發展」,令他們有誘因囤積土地,再破壞環境變成棕地,繼而得到政府優惠,以公私合營發展成住宅用地,形容最後新界將會「大失控」。

譚凱邦和姚松炎以多張大埔洞梓的衛星圖解釋,指該處在1998年至2015年一直被破壞近20年,棕地範圍達9公,主要被當作臨時貨櫃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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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促政府發展棕地前必訂好條件,包括對違規行為訂定罰則。譚凱邦指「罰則可按破壞程度來制訂,為土地劃線,其界線可以是城規條例修訂的2004年時的土地界線,若超過該範圍則發展商不能發展。」

他們又要求當局凍結棕地及進行調查,並公開相關資料,包括發展商擁有但未破壞和已經破壞的土地。最後是堵截城規條例的漏洞,姚松炎指「事實上,在八十年代之前是沒有執管權,當時是依靠建築物條例成為執權的法定來源,後來發覺有矛盾,所以引進了第一階段的DPA plan(發展審批地區圖 Development Permission Area Plan),但此新概念在當時並無執管權,雖然2004年時作過修改,令局方在部分DPA覆蓋的地方有執管權,但問題是法律沒有追溯權和有些地方未有被DPA覆蓋,岀現『違法但不能執管』」。姚松炎認為惟有修改城規條例,令局方有執管權才能防止違規的棕地擴散。

姚松炎又表示,政府應為棕地開發模式進行公眾諮詢,「我曾在立法會向政府提岀過進行凍結棕地調查,並以私人草案要求政府修改城規條例,從而堵截當年漏洞,希望政府完成當時沒有做的工作。」

譚凱邦則反建議以啓德地皮作首置上車盤的試點,他指土地由政府擁有,在該處賣地往往成為大陸「走資」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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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肇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