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我們恐懼甚麼? 從文學看性傾向歧視立法

--fred
香港經濟日報       游靜 特約作者
2005-06-10

  你有否想過,為甚麼中國文學史上的「花邊新聞」,通通為異性戀?中國文學史上真的沒有同志作家、同性情愛與伴侶關係嗎?年前華文同志圈中有探討屈原性身份的討論,使我們對他的孤絕、自我流放與被視為瘋狂的行徑有進一步的理解。同時我們要問:為甚麼他那些自比女身和對君王的強烈想望,總沒有被解讀成同性情慾?

  沈從文追張兆和時,張兆和是一名中學生,沈從文是她的老師。這引來很多閒言閒語。張兆和帶着一大堆這位老師寫給她的情信,到校長處投訴。校長說:他非常頑固地愛你。張兆和說,我非常頑固地不愛他。這位校長是胡適。

文學史中的情愛

  這件事是否真實發生過或是否如此發生,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胡適在這件文壇軼事中,搶盡風頭,成為了開明前衞的現代派代表,進一步肯定了他作為中國新文學運動頭目的地位。從今日的眼光看來,這校長的作風大膽創新,正說明了我們今天的社會,在某些方面,可能比往日的社會保守、封閉、缺乏幽默感與創意,而且「現代」的定義也大幅度轉變了。

  若以今日香港的尺度去想像當時的情形,老師與校長可能已被控性騷擾,革職查辦,白話文運動從此泡湯,現代中國最重要的作家之一也可能就此完蛋。又或校方認為這是醜事一樁,為免麻煩,趕緊製造寒蟬效應,迫使當事人雙方引以為恥。這樣,張兆和與沈從文後來自然無法談戀愛與結婚,張兆和也不會支持沈從文創作、做文物研究及照料他的精神病。但胡適當時說:我跟你爸爸說說,做個媒。張兆和當下拒絕:不要講,這個老師好像不應該這樣。這位 18 歲女生,一語道破她與那位不懂表達愛情的鄉下老兄之間的權力關係,而且堅決維護她選擇愛與不愛、嫁與不嫁的權利,也保留日後改變主意的權利。說胡適現代,張兆和也不遑多讓。

  類似的文壇姻緣,充斥中國文學的正史與野史:張愛玲與胡蘭成、林徽音與梁思成、徐志摩與陸小曼、蕭紅與蕭軍、錢鍾書與楊絳,以及較近期的李銀河與王小波。單是張兆和一家四姊妹的因緣際會,已可出書一本又一本了。我也是這些故事的忠實消費者,因為我相信小敘述與個人歷史,正正填補了集體歷史無法處理的各種縫隙,包括我們在既定文化中作為人的主體性,和在歷史洪流下的堅持與協商。作家的生平故事提供了另一個角度,讓我們更了解創作過程中的語境(只要不讓它限制我們的詮釋),深化我們對想像中的作者及他∕她的文本脈絡的理解。

我們在恐懼甚麼?

  但作為異性戀讀者,你有否想過,為甚麼中國文學史上的「花邊新聞」,通通為異性戀?我們透過閱讀與文本產生互動,投射想像,尋找認同,發展自我。

  中國文學史上真的沒同志作家、同性情愛與伴侶關係嗎?還是我們在集體創造、重複與消費這些大小敘述的同時,參與了遏抑和抹殺同志作者主體的呈現,以及同志讀者透過閱讀來發展自我的可能,使同志作者與讀者永不能「現身」與相遇?

  年前華文同志圈中有探討屈原性身份的討論,使我們對他的孤絕、自我流放與被視為瘋狂的行徑,有進一步的理解。同時我們要問:為甚麼他那些自比女身和對君王的強烈想望,總沒有被解讀成同性情慾?中國文學史恒常漠視詩詞歌賦中各種跨性別的語言,把它去身體化,將它詮釋為只是階級關係的借喻,或視之為古典成規的沿用(彷彿這便可避過一切關於意識形態的爭議)。我們在恐懼甚麼?

  經過了 70 年,近 10 年英美文學界才逐漸尋索吳爾芙對異性戀婚姻的不滿與其同性情愫的關係。於是我們更了解《自己的房間》(A Room of One's Own)與《奧蘭度》(Orlando)中對雌雄同體(androgeny)的想像。

  80 年代我在港大唸到吳爾芙時,老師說,這種雌雄同體的描述是對烏托邦的想像,在現實中無法落實,也是女性主義文學的困局。現在我會問,如果雌雄同體揭示了一個跨越性別∕性向規範、開展跨性∕同性情慾的空間,為甚麼它在現實中會被認為無法實踐?女性主義文評的困局是來自對同性∕跨性情慾的想像,還是更源於對同性∕跨性情慾敘述的預設否定,使一切跨越性別∕性向規範的想像變成不可能?我們究竟在恐懼甚麼?

他們在恐懼甚麼?

  近日我們在討論性傾向歧視立法。宗教團體一而再地發起聯署聲明,在多份報章上買下大幅廣告,又發起一人一信,炮轟平機會、特首辦與民政局,不但反對立法,甚至反對就立法展開公眾諮詢。首個反立法聲明(四大版)出現在《明報》的那一天,即4月29日,實為香港同志運動的里程碑,因為它向我們確鑿地呈現了香港這所謂現代社會中,近 400 個團體及近 1 萬名市民對非異性戀者爭取平等的教育及工作權利的行動,如此恐懼與仇恨。事後我身邊的同志朋友說,當日整天眼濕濕,無法工作。另一位說,自此走到街上,不再感到安全。不知這些參與聲明的學校中的小小同志、聯署者的家人、子女、學生、同事和朋友,如何面對這龐大的「恐同」壓力。這也再一次提醒我們,基督教與天主教中這些一直享有特殊待遇的後殖民團體,擁有何等龐大的社會資源與權力。他們在恐懼甚麼?

假如沈從文是女子

  我從幼稚園、小學、中學及預科都唸教會學校,是香港典型的番書女。透過教育,我脫離屋邨的勞工階層,晉身中產。教會在香港是一種階級象徵,也為我們提供典範,脫離中國家族倫理的前現代性,進入以個人資本為軸心、崇尚西化的香港現代社會。這種「現代性」中對性主體的形構,甚至在成年∕未成年這分野上,與胡適等人那時提倡的「現代」明顯有很大的差異,跟歐美的「現代」也不同。

  每個社會脈絡的歷史構成在發展其現代性的過程中產生的見與不見,皆值得我們深思。宗教團體聲稱同志平權運動將打擊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但香港的一夫一妻法制其實在 1971 年才建立,是一種近代的實驗。縱觀香港家庭法律史(如 Leonard Pegg,《Family Law in Hong Kong》),這制度在過去 30 年,一直受中國婢妾成規、多元性關係(包括包二奶、買性服務等)的衝擊,從未歇止。香港現代婚姻制的最大敵人,絕非同志。這些團體為甚麼要製造同志為假想敵,又自以為在維護香港吹彈得破的現代性?

  本文通篇用「我們」,因為我們皆參與了香港社會現代性的構成,也參與了它的暴力與排他。我身邊不少朋友,認為反歧視法干卿底事,正如香港學校與教會的恐同和中國文學史的徹底異性戀化,也跟我們無關一樣。但在我們當中,有些人不得不想,如果沈從文是女子,那她與張兆和,將是一個怎麼樣的故事?又或者,還會不會有故事?我們的恐懼,讓我們看見甚麼,看不見甚麼?

--------------------

延伸閱讀:

  《多情人不老》、《最後的閨秀》、《張家舊事》,張允和著

  《The Fragile Scholar︰Power and Masculinity in Chinese Culture》(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2004),Song Geng 著

  《Vita and Virginia︰ The Work and Friendship of V. Sackville-West and Virginia Woolf》(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3),Suzanne Raitt 著

  《Bringing Out Roland Barthes》(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2),DA Miller 著

  《Epistemology of the Closet》(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2),DA Miller 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