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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ce: 荷蘭小學教育(之一)

編者按: 收到遠在荷蘭生活的Grace有關荷蘭教育的文章, 對香港教育的況狀頗有啟發, 文章偏長, 會分開四篇上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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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西九,博物館,藝術/文化,小班教學等等的討論很多,好像有一點沒有很多人談論過,那就是香港的教學方法和小學教育。教育必須從幾本談起,到中學大學時,學生已定型,還能怎樣改善?能對創意,美感,藝術,文化的培養播種期都已經過了,再多幾個西九又怎樣?如何引起人們的興趣去博物館?人們的興趣是需要從小培養的。如何培養小孩的興趣?方法是甚麽?小孩不願意又怎樣?香港的學生對學校好像有種害怕討厭的感覺,兩文三語都學不好,很難嗎?不是,是沒興趣。香港沒創意嗎?有,但需要更多。要提高大部分人的程度,只能從小學開始。

1 家長的參與,

2 學校的培養,

3 引起興趣

以上可能是荷蘭與香港在這方面的不同,也可能是香港的轉機。後面再詳說這三點。

我不是專家, 只是一個10歲男孩的母親,我在香港出生,念書至中六,去英國念秘書,回港工作,結婚,移居荷蘭,中間曾在北京住過工作過,現在45 歲,每年暑假回香港短住。我以兒子的經驗比較我們香港與荷蘭的教育制度和操作,以供參考。制度是死的,實際的操作很重要,制度的原意通常都是好的,不過,實際操作能否把制度的原意表達出來,有賴於操作人的心態和手法。香港大學好像來過荷蘭考察,可能是考察荷蘭的大學教育。

丈夫為荷蘭人,當時在北京工作,兒子在香港出生,在北京念過兩年國際學校的幼稚園,哪個時後兒子說北京話比我還棒,之後丈夫留在中國工作,我倆回荷蘭,主要是讓兒子有機會學荷蘭文,兒子回來荷蘭時是5歲,重新再念兩年幼稚園 (G1 - G2),跟著小一 (G3),到現在小學四年班 (G6)。每年回香港探我父親起碼一次,也會到上海探我丈夫。兒子在家一向跟我說廣府話,粵語是可以的,但普通話卻大部分忘記了,很可惜,不過到底有點底,有些粵語,他帶有普通話的口音和說法,例如我們說食煙,他說抽煙,很有意思。丈夫的工作初時與大陸東歐有關,後來需長駐北京,孩子出生前後,我也在北京工作(所以我的中文打字只懂用拼音簡體字),荷蘭沒有工作,有時幫丈夫整理一些合同文件翻譯,是全職家庭主婦,但一點都沒閑著。

我的荷蘭文,日常應對是可以,太深的不行,我基本上沒有、不能、也不需要對我兒子的學習有什麼幫忙。小學沒家課,功課必須在學校做完,做不完學生要留在學校做。學校不鼓勵帶功課回家。這裏認為小學是孩子玩的時候,下課就別再做功課。不是認為功課不重要,只是認為這樣會把他們弄得對學業討厭沒興趣。功課不好的,學校有老師特別補課的,程度高的,學校也有老師特別給多些作業,但必須在學校做好。

可以這麼說,教學方法十分注重培養興趣,小學教育能否成功,其實這是最重要的。不像香港的小二,上學期就念下學期的課程,那不如單念小三好了。這裏中學功課就很多,兒子的堂姐姐就常常忙著功課,但荷蘭有很多種中學,可以自己選,這裏不談。

小學成績表,到三年級,沒有分數,只有3個格:低於程度,平均,高於平均。從四年級開始,有些科目用1 - 10作指標。

全世界的國家都不夠經費給教育,荷蘭更不夠老師,大部分的老師都是兼職的,原因是荷蘭的托兒所很貴,如非3分,父母付不起。3分是3方分攤:自己,雇主,市政府。 (雇主當然不願意請太多員工。因而失業率也高。)所以,這裏很多人不是全職的,包括男人。比如我的牙醫(她的丈夫是眼醫),不是天天上班的,每次去驗牙,都是不同的牙醫,我的保險代理是兼職的,家庭醫生又是次次不同的。托兒所只是上班上學的時間幫忙。學校放假時,托兒所也放假,一到學校長假期,爸爸或媽媽其中一人,必須請假看孩子。平常每個禮拜也要請假的,因低班的小孩,週三和週五,下午不用上學,哪,爸爸上班4天,週五請假,媽媽也上班4天,週三請假,一周便有兩天家裏有人。外公外婆,老爺奶奶不像中國人一樣願意看孫子的,而很多時候住得遠。這裏人較獨立,不願麻煩老人家。

兒子學校的校長不單做行政工作,也教書,一來不夠人手,二來省錢(可少請一個老師),省下來的錢可用在別處更有用的地方。學校若得到家長的義務合作,運作便暢順得多。本來,除了家長會的固定義務工作,家長大可不必幫手,幫手是自願的,沒有人規定誰幹什麼,但是為了子女,讓他們得到更多的機會發展,家長越多參與越好。也有些學校的家長不大參與的。現在的校長以前在另一家小學當校長,她說哪個學校的家長大部分都是罪犯,學校的事甚麽都不管,學生上學還帶著刀,後來哪個學校不夠學生,便與別的學校合併,她便失業,剛好我們學校一直沒校長,她便來當校長。之前我們學校沒了校長5,6年,找不到校長(不夠校長),鄰村的校長一周來兩次兼管,中間曾經有過一個校長,但與老師合不來,半年內走了。因為很多事沒人領頭,過去亂七八糟。這個新校長才來了三年,她看到這裏的家長很合作,幹得很開心,越幹越起勁,滿腹大計。

我不用上班,願意每週固定一天幫手,新校長沒來前我已經幫手,前幾年是把學校內全部書本用膠片封好以便能多用幾年(參考書不會每年買新的),省點錢,今年是清潔學校廚房,因為市政府有些錢不批了,學校沒錢請兼職助理,校長打電話來問我是否也能幫這個。也有額外的不定時工作,例如小孩畫了畫,想包裝漂亮點送給父母,個別老師便要我在畫面加層光油,另外,凡與書本整理有關的都找我,例如學校圖書館。要上班的家長,不能以工作做藉口,一年下來,總得來幫幾次,否則對其他家長不公平,有些家長會批評的。我們學校的‘商標’(logo) 是一個母親義務設計的,學校大門前的木工是一個家長造的, 校園植物的翻土工夫是一個家長在週六幹的,學校買了大型玩具須要擺放在操場的事也是家長做的。

荷蘭小學生不用交學費,甚麽都不用買,筆,書,練習簿,擦膠,畫畫的彩筆等都由政府經教育部下達市/縣政府的教育統籌部門提供。市/縣政府權力很大,把關很嚴,學校能得到多少由他們決定,有些市/縣政府很多錢,但都不願意資助音樂學校。每學校每年得到一筆教育經費。校長需按該校學生程度決定選用某種教育方法。“ 選用那種教育方法 ” 是我覺得最特別的地方。情形是教育部有幾種認可的‘產品’(product),產品就是‘教育方法組合’ (package)。校長最重要的責任就是按該校學生程度選一兩種適合的組合。選了某種後,要付錢去買這個使用權和有關物料工具,錢是從學校經費裏支出。

這些‘產品’由一些專人設計的,課程大致包括:語文,數學,科學,勞作。科學包括地理,歷史,交通與生物。可見有一個行業專門研究新的、有效的方法去改進教學,讓學生容易學、學得更好。正因為有比較,有竟爭,所以‘產品’會越來越好,學生得益,‘產品’是商品,可賣錢,能鼓勵專人研究。

我之前一向以為計數方法全是一樣的,偶然一次跟兒子說起減數才發覺他用的方法跟我不一樣,源於珠算,我們如16 - 7 = 9,過程是欠七三,三加六等於九,一借了便是零。我爸爸的算術很好,他也是這樣算的,我沒想過可以有其他方法的。去年夏天在香港,我讓兒子在外公面前做些數學,讓公公看看這個小子是不是‘小時了了,大時了不了’。我給他46 - 18。他說6 - 8 = -2,40 - 10 = 30,30 - 2 = 28。 他把個位數上減下,跟著十位數也是上減下。與我們的計法不一樣。我認為我們的計法快一點,兒子認為我們的計法難一點,他說前兩年學校是用另外的計法,很難,後來改用這種演算法。是的,前年學校已經買了新的‘產品’,老師需要時間學習新的教學方法,所以過了半年才用新法。我在學校幫手包書,老師的教學物料我也要包,所以我知道。家長有參與學校的日常工作,是幫自己瞭解子女學習情況的最好途徑。

有利也有害,‘針沒兩頭利’如果有個小孩因為搬家去別的學校,新學校用另外的‘產品’那他便要重新適應其他教育方法。

小學一班一個老師,這個老師教全部的科目。香港說‘通識’可能有這個意思。體育是請外來老師教的,又是兼職的。這個體育老師整個星期去幾個學校教。兒子今年小四,他就整年對著班主任N老師,有些班是兩個老師共教的,又是因為兼職,週一至週三是A老師,週四週五是B老師。學校不夠監獄,所以小三和小四每天有半天共用一個監獄, 小四老師教兩班,半天後,小三便出去,用大堂作監獄,原本的小三老師教。學校與家長沒有異議,在這裏‘這個不夠哪個不夠’是很普通的,更認為這有助於學生培養專心和獨立性。

有時不夠老師,一個同學的媽媽(是合格老師)便來代課。以前新校長沒來前,亂七八糟,每週一天有半個小時找不到老師教,有兩個媽媽自願代課念書說故事。總之,家長與學校儘量安排,讓運作順利,又省錢。

香港現在的大問題是說得太多:不夠這,不夠那。資源從來都不夠,作為執行的人,只能在有限的資源內儘量運用、操作,利用本來是短缺的轉變成為一個‘優點’,而借用這個‘優點’發大成為賣點。我們這個新校長就把‘短缺’運用得淋漓盡致。老實說,如果甚麽都夠,誰都能坐這個位,哪又何必要你? 你就不值租了。如果資源足夠,‘經濟’這個詞就不復存在,這個世界就沒有‘貿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