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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朗昇涉阻差辦公 供稱2019年直播期間身份證被警公開 冀先取得便衣警資料 否認拒絕合作

陳朗昇涉阻差辦公 供稱2019年直播期間身份證被警公開 冀先取得便衣警資料 否認拒絕合作

【獨媒報導】網媒《Channel C》多媒體製作主任、記協主席陳朗昇,去年9月在旺角麥花臣場館採訪元朗朗屏邨業主大會期間,被指拒向警員出示身份證被捕,他被控一項「阻差辦公」罪及交替的「阻礙公職人員」罪,陳否認兩項控罪,今日(18日)續審。陳在庭上供稱,過往直播期間曾被便衣警員在鏡頭前公開身份證,該警員最後被訓誡,故他希望在截查時先取得警員資料,再交身份證,方便日後跟進投訴。

陳朗昇:便衣女警展示委任證快速「閃過」 未看清楚內容

陳朗昇選擇親自作供,他先以基督教形式宣誓。他現年42歲,2004年在樹仁學院取得榮譽文憑,後來樹仁升格為大學,他遂於2008年取得榮譽文學士學位。

他憶述,案發當日到麥花臣場館報道朗屏邨業主大會,惟一女子在場外截停他並說「先生,身份證」。他懷疑女子身份,故拋出一連串問題,「你係咪警察?叫咩名?咩UI(警員編號)?守邊度?」女警均未有回應,只快速拿出卡套「遞咗一下」,他相信是委任證,但他無法看清內容。

陳其後再度問該女子姓名、警員編號、駐守區域以及截查原因,對方籲他「先生合作啲」,並快速展示委任證。陳回應:「你咁快閃過(委任證),我睇唔到,我係問你咩名、UI、守邊度、點解要截查我?」該女子遂再一次展示卡套。

陳稱約一分鐘後,軍裝男警麥樂垣過來,要求陳「企後啲、合作啲」,陳則重申要確認女子身份,「你就話軍裝啫,呢位女士便裝,佢冇掛住委任證,咁佢又話佢執緊勤。」同時他從錢包拿出裝有身份證的銀色卡套,準備配合。女子此時突然稱自己「守旺角差館公眾活動組」,令他更相信該女子為便衣警察。

陳續稱,署理警長黎學宇隨後到場拍他的膊頭,要求他「合作啲、企後啲」,此時他需同時應對一至兩名警員,一輪對話後,警長張青龍亦到場介入。陳朗昇問身穿便裝的張青龍:「你又係邊位?你係咪警察?」張警長快速地出示委任證,由於看不清楚姓名和警察編號,陳遂問:「你又係公眾活動組呀?」

他稱張最後在無作警誡、沒宣布罪名下將他拘捕,到達警署後才得知是對便衣女警構成「阻差辦公」。

陳朗昇否認「手舞足蹈」 但承認大聲

對於警察證人指稱「情緒高漲」和「手舞足蹈」,陳朗昇表示不同意,但他解釋當時業主大會已開始,然而他遲到,「咁會趕啦」,而他知道一旦警方要求市民出示身份證,就必須要提供、不能抗拒,但他2019年曾在直播期間被警察公開身份證資料,該警員最後被私隱專員公署裁定行為不恰當,並被警方訓誡,所以才會問便衣警員的資料,一有差池便可作出跟進和投訴。他又強調,自己可從軍裝警員制服上得知其編號,故當時僅向兩名便衣警員作提問。

不過陳亦直言:「我認我大聲」,因當時與軍裝警員有身高差距,加上現場嘈吵,「大聲啲講驚佢聽唔到」,後來要同時間應付3至4名警員,加上朗屏邨業主大會已開始、他需趕時間。他續解釋,其肢體動作是「指住現場不同人」而非證人形容的「手舞足蹈」。

陳朗昇稱拿出卡套準備配合 惟軍裝警介入使他感混亂

閉路電視片段顯示,陳朗昇在軍裝男警走近後,已從錢包中拿出並手持銀色卡套。他解釋,自己當時眼見軍裝警員走近協助,已準備配合並交出身份證,只是想先取得女警資料,惟及後軍裝警員麥樂垣及署理警長黎學宇相繼走近,並向自己講話,令他感到混亂,加上女警再無要求他交出證件,故自己一直手持卡套,而未有取出身份證。

陳否認刻意收起身份證不讓警察查看,又指由始至終沒有任何一名警員向他解釋截查原因,包括他們庭上所供稱看到「斜 cut」過馬路和揹大袋。

女警3度「閃一閃」委任證 控方稱已足以辨識身份

控方盤問時質疑,女警沒有應陳要求披露姓名和警員編號等資料,一名陌生女子在街上走近並要求「先生,身份證」,為何陳會懷疑她是警察,之後拿出卡套。陳則表示一開始「不完全相信」她是警察,但其後軍裝警員到場並要求他「合作啲」,故認為女子「相當可能」是警察。

控方又指,陳知道警員編號是獨一無二,理應只需要求女警提供警員編號,為何還要問她「守邊度」。陳則解釋,掌握更加多資料便會較清楚,例如知道她是否正在執勤、是否休班警員。

控方指,從陳朗昇被女警截查至被捕,過程約2分鐘,其間女警3次出示委任證。陳重申,女警出示委任證時僅「閃一閃」,他只看到證件上有相片及左方有「黃色嘢」,格式類似委任證,但未能確認對方為警員。控方則指,即使是「閃一閃」的時間長度,也足以令陳知道卡套內的是委任證。陳不同意,因為時間很短。

控方指,若果陳看不清楚委任證內容,可以要求女警讓他再看清楚些,而不是問她一連串的問題。陳解釋,問警員姓名、編號和駐守警區,能夠更加直接辨識到對方身份,過往經驗裡警方亦願意提供。控方則質問:「佢講,你就信?證件唔可信?」在控方多次提問下,陳再承認從委任證中看到女警姓「梁」及她穿著制服的相片,使他更加相信對方是警察。

控方:陳拿出卡套卻沒交出身份證 拖延時間

控方又指出,陳朗昇既沒有「俯身」查看女警委任證,又在看清委任證前已移開視線。此外,控方指陳多次質問女警「守邊度?叫咩名?咩編號?」,最後卻在僅得知女警駐守隊伍後便取出卡套,惟一直手持證件未有交出,卻在爭論便衣和軍裝警察的分別。

控方指出,陳在揮動卡套期間,有足夠時間和機會拿身份證出來,但他卻刻意手持卡套指向兩名便衣警察,問他們「守邊度」,目的是拖延時間,存心阻礙女警執勤。

陳朗昇解釋,自己起初並不肯定女子身份,後來她多次揚出委任證,加上陸續有警員到場介入,「隨住時間多啲、資料多啲,同出示委任證」令他對女警的信任增加。他又多次重申,自己早已取出身份證,只是想取得女警更詳細的資訊才交出證件,並非拒絕合作。

控方質疑陳根本不在意警員編號

在盤問下,陳朗昇承認沒有望過軍裝警員膊頭上的警員編號,因若果警員公開其身份證資料,屆時便會望他膊頭上的編號。惟控方指,若果警員用手機拍下其身份證,事後才公諸於世,陳豈不是無法追究。陳朗昇則回應:「咁就真係冇辦法。」控方指:「所以你根本就唔在意佢警員編號囉!」

控方指出,陳當時明知女警在執勤,女警亦有表露身份,並有講根據《警隊條例》截查他,也有提及截查原因是他「斜 cut」過馬路和「撳住個袋」。陳表示開始時不肯定女警在執行職務,「但中途可以肯定」,但他堅稱女警沒解釋過截查原因。控方又指警長曾警告陳不要阻差辦公,陳亦不同意。

控方質疑陳朗昇非因擔心身份證被公開

對於陳稱擔心身份證資料被公開,控方指當時陳不是進行直播,有何基礎擔心女警會披露他的身份證資料。陳指因為曾經發生過一次,「有呢個擔心。」

控方質疑他從沒提醒警察不要披露他的身份證。陳則稱他曾向警員說:「我唔係唔合作,如果將我嘅身份證直播,咁就唔好啦。」他又指當時沒有作提醒,是因為警方可能會視之為「警告」,「只會令件事更加煩。」

控方指出,陳沒有向警方提出不要公開其身份證,是因為他拒絕出示身份證,而不是因為擔心身份證資料會被披露。陳不同意,若果他可以冷靜去面對,他是準備去提供身份證,只是有後來更加多警員介入、更加多事情發生。

控方續指,陳不斷去問女警身份,以此為藉口去拒絕順從女警要求出示身份證,事實上陳並非真心想知道女警的身份。陳否認。

控方質疑事後直播沒提及女警對話 庭上才首度提及

控方又問到,陳朗昇在獲保釋後曾在警署外進行逾40分鐘直播,期間以大篇幅描述與警長張青龍的互動,並指張令他受傷、不只一次舉起手展示傷勢,但是只簡略提到與女警的對話,如今在庭上卻首度提及與女警之間的對話。

陳則解釋,經歷11小時羈押後感到疲累,故只在直播中提及較深刻的經歷,即被人拉上警車,以及遭張青龍粗暴對待。控方質疑陳:「但畀人拉嘅原因唔講?」陳則指被截查一事並不特別,沒有被粗暴對待一事那麼深刻。控方反問:「畀人截查身份證都唔深刻?」陳則解釋因聆訊而須詳細回憶,承認事後重看片段或想起更多細節,但強調與軍裝警員的對話也同樣沒有在當時直播中提及。

案件押後至7月21日作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WKCC3375/2022

昨日審訊
陳朗昇涉阻差辦公 警稱「情緒激動、手舞足蹈」及意圖逃走 官裁表證成立

前日審訊
陳朗昇涉阻差辦公開審 女警稱截查前不知對方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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