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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框架】立法會即將表決《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一文看清立法爭議、社群聲音與啟示

【替代框架】立法會即將表決《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一文看清立法爭議、社群聲音與啟示

製圖:Mo
撰文:Lucy、Elle
文字編輯:Claudia、Cindy、Mo
網站編輯:Mo

自岑子杰「同性婚權案」於2023年獲部份勝訴後,性/別小眾苦等政府的「替代框架」方案一年多,政府卻在終審判詞兩年限期將至時突然提出「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機制」,並急速推上立法議程。自7月2日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以立法形式設立該機制起,政府已將《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條例草案)刊憲,而立法會亦於一個多月內完成成立法案委員會、審議草案等工作,整個過程非常緊湊。經過立法會暑期休會,草案將於9月10日恢復二讀辯論,並進行最終表決。

在這段期間,多個團體發起聯署,獲超過2500人發聲,促請立法會議員正面考慮支持該條例草案;G點亦提供意見書教學,鼓勵公眾撰寫自己的意見書,針對機制的細節提出意見,表達對於權益保障的擔憂與期望。立法會恢復二讀在即,我們可以回顧過去兩個月所發生的的種種:從政府推出意見書、社群的反應,到政府後續回應,這一切都在不斷塑造著未來的法律框架,並引發人們對於平等權益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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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替代框架】同性伴侶登記機制曝光引爭議 一文看清立法安排與未來走向

登記門檻造成不公 灰色地帶仍存 保障卻有限

政府提議的「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機制」旨在提供法律承認,但在登記門檻和保障方面均受到批評和質疑。根據草案及立法會討論文件,申請人必須在海外註冊有效的同性婚姻或民事結合,這一要求對缺乏經濟能力飛往外地、或安排海外註冊的伴侶不公平。

登記後,伴侶將享有有限的醫療權利,例如參與伴侶的醫療決策和獲取醫療資訊,以及處理伴侶身後事的權利,包括領取遺體和使用相關殮葬服務,但這些權利在現行條例或過往的司法覆核已覆蓋。其他透過司法覆核爭取得來的權利,如受養人簽證、公務員配偶福利、合併報稅、入住公屋及居屋、繼承伴侶遺產等,則並未涵蓋在登記機制下。政府在文件中僅提到「將根據過往有關同性婚姻的司法覆核裁決,持續執行相關判決」。

另外,條例草案仍然未能處理一些現有的灰色地帶,如未明確定義伴侶與家人之間的權利優先順序。在沒有立遺囑的情況下,當伴侶和家庭成員對身後事安排出現分歧時,缺乏明確的法律指引會導致不確定性,甚至引發法律糾紛; 醫療決策方面,如伴侶與家人對於是否應該進行某項醫療程序存在分歧,法律上缺乏對伴侶優先權的明確界定,會令決策過程變得複雜;遺產繼承同樣存在類似問題,同性伴侶若遇到遺產相關糾紛,仍需要透過行政和法律程序才能讓其配偶權利得到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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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相愛半生,卻和配偶家人對簿公堂 現實版《從今以後》:我不想輸掉這段關係

欠離婚權僅設「報備義務」 政制局掌登記程序與異性婚姻劃界

另外,若登記後伴侶在外國離婚卻未向政府報告,將會面臨罰款。儘管草案提到伴侶「擁有登記和撤銷登記的權利」,但實際上只是報備義務,不等同於真正的「離婚權」。真正的「離婚權」不僅僅涉及結束關係的法律程序,還包括財產分割、小孩撫養權和透過法庭處理家事糾紛等,都是條例完全沒有處理的。僅要求伴侶在離婚時向政府報告情況,並只對未有報告者施加懲罰,顯得該機制的設計不夠全面。

值得注意的是,「同性伴侶登記」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負責,而異性婚姻則由入境事務處管理,這種安排不僅是行政上的劃分,更反映出政府刻意將兩者區隔。此劃分亦反映在立法會的討論及政制局局長曾國衞的二讀陳詞中。發言時,局長強調現時建議的登記機制,只限於同性伴侶關係,不等同於異性戀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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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替代框架】《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法案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的10個整理|Louis Lee

關注團體及司法覆核案主迅速回應 籲政府拆牆鬆綁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於7月2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首次公開登記機制內容,當晚已引來婚權司法覆核案主岑子杰以及「婚姻平權協會」、「萌家香港」、「同行」和「基恩之家」四個團體相繼發聲明回應。期後亦有更多團體發表公開聲明:

基恩之家認為草案未能回應法院要求及性小眾應有權益,呼籲以「愛與公義」為信仰核心,建立平等制度;
彩虹之約批評制度限制過多,未體現基督對眾生的平等愛;
婚姻平權協會指出草案只涵蓋海外註冊伴侶,保障範圍過窄,未能提供全面承認與社會平等,強調六成市民支持婚姻平權;
萌家香港大同 Gay Harmony無性群象均批評登記制度設計繁瑣,程序不公,排斥未海外註冊伴侶,並忽略多元性/別與友伴家庭的現實需要;
Nick Infinger作為司法覆核案案主,批評條例未涵蓋住屋保障,建議政府聆聽民意。
*另一司法覆核案案主岑子杰批評制度在保障同性伴侶核心權利方面極為不足,未必符合終審法院裁決的要求,建議政府應把握機會與同志團體溝通完善方案,並設立定期檢討機制。

各界普遍呼籲政府刪除海外註冊限制,擴展保障至財產、住屋、免稅、社福、繼承等基本權利,並參照異性婚姻制度設計架構。此外,團體亦要求立法會召開公聽會,廣納性小眾及宗教團體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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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點整合了部份性/別小眾團體及市民的意見書(按此查看

七日收逾萬份意見書 社群以個人經歷力陳法律缺口與無形壓力

7月23日,由15名議員組成的法案委員會決定不會召開公聽會,僅邀請公眾人士及團體於7月29日(星期二)下午五時前提交書面意見。儘管法案委員會只給予不足一週時間讓公眾人士提交意見書,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於8月15日時就公眾意見書作綜合回應時,指最終共接獲10775份意見書,為今屆立法會至今收集到最多意見書的政府草案。

除了早前發表聲明的性/別小眾友善團體及司法覆核案主外,不少市民在意見書中以自身經歷說明法律缺口帶來的實質影響,並帶出完善的社會保障對他們非常重要。

Gallam Zhang 是一位患有長期病患的同志,與伴侶常討論身後事,但因缺乏法律保障,始終無法安心安排。二人曾計劃結婚,卻因健康狀況無法負擔長期海外逗留而受阻。

另一位居港同志父親與伴侶育有一女,在國際學校社群中獲得接納,女兒坦然介紹有兩位爸爸,未曾遭歧視。然而,由於家庭關係未獲承認,他們在處理校務、醫療等事務時需額外提交文件,造成無形壓力。

三十多歲的土生土長女同志何小姐,自小父母離世,姐姐遠嫁海外,長期獨居。她認為《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是她重要的保障。若發生緊急事故,伴侶能代簽醫療文件,將提高她獲得救治的機會。

有市民提到其他國家的經驗,舉例指近四十個先進經濟體已承認同性伴侶關係,但平等權利不僅沒有造成社會分化,反而促進了群體之間的理解與和諧,呼籲立法會議員應以更積極正面的態度審議及修定條例草案。

意見書中亦有不少從外地及中國大陸來港人士的聲音,他們表示,對專業人士而言,制度上的平等待遇與家庭保障,是成為衡量一個城市宜居與否的重要指標,部分人更指出,他們當初選擇來港正是憧憬香港的法治、多元與人權保障。來自中國大陸、現居香港的劉先生強調:「我們不求特權,只求平等。愛,並非少數人專利;家庭,並非異性戀專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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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不少市民以自身經歷說明法律缺口帶來的實質影響,並帶出完善的社會保障對他們的重要性

官方指反對佔八成 團體分析:五成是範本 部份反對草案保守

反對草案的意見書多基於傳統價值觀和宗教信仰。部分反對意見書來自基督教團體,擔憂方案衝擊基本倫理,但亦有基督徒公開支持。自我介紹為基督教傳道人的黃女士便表示同性伴侶願意進入法定關係,正是「彼此相愛的體現」,完全符合基督教信仰中對婚姻的原則。

政府在回應草案的意見書時提到支持和反對的比例為19.3%對80.7%,並表示支持方有705份意見書來自同一份電子表格。然而,政府卻未提及反對方也有大量「模板式」意見書,例如意見書 CB(2)1527/2025(10601)-(10720),只是更改姓名及聯絡資料。此外,有網民揭發不少反對意見書存在抄襲痕跡,甚至直接複製來源內容,僅簽名不同,懷疑其提交過程敷衍了事,並非經深思熟慮後真誠表達自己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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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部分反對草案的「模板式」意見書只是更改姓名及聯絡資料

相較之下,支持方的意見書多為用心撰寫,反映出社群對平權議題的真切關注和時間投入。值得注意的是,有個別人士向關注團體反映自己的意見書不知所向,最終無法在立法會網站找到,懷疑遺失。從立法會網站可見,意見書的公開方式有變化,最初逐一公開,後期卻將數百份意見書合併處理,令查找和核對變得困難,令人質疑處理意見書的程序是否足夠透明和公允。

婚姻平權協會分析指,在一萬多份意見書中,只有六成可於立法會網站供公眾查閱。他們留意到,初期支持與反對的比例相若,但中期開始出現逆轉,反對意見逐漸增加。反對意見中有五成是範本,分別來自九份範本式樣。另外,協會發現部分「反對」意見實質是支持平權,認為草案過於保守、保障不足,把同性婚姻和異性婚姻設下優次,扭曲了平權的本義。例如編號CB(2)1527/2025(1071)的意見書,作者明確表達支持同性婚姻,但對政府提出的方案表示失望,基於登記機制設計門檻高、保障範圍有限而填寫「反對」。這反映出「支持/反對」二元劃分未必能準確呈現公眾意見,有些市民的立場更接近「反對現行版本,但期望更全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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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部分「反對」草案人士明確表達支持同性婚姻,但對政府提出的方案表示失望

通過與否攸關法治與形象 領事館及外資關注草案

有評論提及通過草案對香港國際地位以及經濟發展影響,例如以政黨名義提交意見書的新民黨表示,草案通過可提升本港國際形象。《明報》政治專欄「李先知」指出,不少外國領事館及外商正密切留意今次立法,因為能否忠實履行終審法院裁決精神,攸關本港法治聲譽。

多年來一直在香港推動同志平權的Louis Lee亦指出,本地爭取承認海外同性婚姻或民事結合關係已有20年歷史,這次登記機制有可能再次掀起BNO持有人是否可在英國領事館註冊婚姻的討論,但政府一直未有容許領事館讓同性伴侶註冊。據明報「李先知」文章透露,綜合外國領事一方看法,容許市民於領事館註冊可凸顯香港與中國大陸不同;若從經濟角度出發,也可鼓勵同性伴侶留在香港舉辦婚禮,刺激本地婚禮相關產業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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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申請公屋、器官捐贈、領事館代辦註冊——爭取承認海外同婚之路走了20多年|Louis Lee

就相關條文,立法會秘書處法律顧問亦曾去信政府,質疑草案中「海外註冊」的定義似是以「香港以外地方的法律」而非地理位置為基礎,或未能清晰反映現時的草案建議中,同性註冊仍需在香港境外進行。政府其後回覆指,若草案獲通過,當局將再向公眾提供清晰指引及相關資訊。

政府論調偏重形式 推動力度有限 政圈質疑「做場戲」

從官員發言的論調可觀察到,政府着重遵從終審法院判決,免得遭受違反法治之外界批評,而非正面推動。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在7月16日立法會二讀會議的發言中強調,終審法院確認《基本法》所保障的婚姻自由只限於傳統異性婚姻。同時,政府「絕不能違反法庭裁決,而必須履行相關的積極義務,否則就是違反法治」。曾亦強調維護法治與經濟發展緊緊扣連,並暗示政府若未能遵從法院命令,將損害本港經濟及減低投資者信心,警惕反對議案的議員要「明白箇中道理和輕重之分」。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在綜合回應條例草案的書面意見時,再次強調草案充分展示政府堅守法治、尊重終審法院裁決。局方表示,草案已因應本地實際情況、社會整體利益和公眾期望社會作出平衡,以「最大公約數」擬定普遍市民可接受的方案。

從此可見,政府遊說時未有提出設立登記機制本身帶來的好處,反而較着重「維護法治」和「經濟穩定」等外在因由,論調較着重形式多於實質。而且,該草案在未有任何公衆諮詢或民意調查下,突如其來地在7月2日提交立法會,短短兩星期後已開始進行二讀程序,法案委員會更決定不會召開公聽會,僅邀請公眾於六天內提交書面意見。倉促的立法過程,不禁使人質疑政府如何了解民意,如何平衡社會整體利益,以及草案是否真正反映局長所聲稱的社會「最大公約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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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立法會議員就《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進行審議和討論。(截圖自立法會網上直播)

法案委員會趕進度 細節爭論聚焦「避同婚觀感」

法案委員會一共在2025年7月23日、25日及28日召開了四次會議,在7月28日更是同日召開兩次會議,可見議程非常緊湊。會議首日,法案委員會決定,由於終院期限即將屆滿,只邀請公衆在一星期內提交書面意見書,不舉行公開聽證或邀請相關團體發言。隨後,委員會就條例草案的政策原則和具體條文作逐條審議。過程中,多名委員表示堅決反對草案,並多番遊說政府停止推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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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法案委員會六日內召開了四次會議,可見議程非常緊湊。

反對草案的委員批評登記制度的形式、觀感甚至草案條文字眼與婚姻註冊太過相似,指登記制度違反「不承認同性婚姻」的原則。其中,嚴剛建議將登記證書改爲電子發送的「備案確認書」,以避免登記過程太過隆重;亦有議員建議政府使用行政方法,包括透過個別政府部門登記,繞過成立登記制度的需要,但官員重申,終審法院命令政府確立替代框架,讓同性伴侶關係獲得法律承認,所以「斬件式」登記不能符合法院的要求。

眾多議員亦關注草案第6(d)條,即「有效的海外註冊同性伴侶關係」的登記條件。有委員認爲海外註冊方式太過便利,建議不承認遙距註冊婚姻,要求同性伴侶必須親自赴海外辦理。此外,葉劉淑儀指出,草案第22(1)(a)條有關翻查登記記錄及相關文件的的權力範圍過大,若未有限制可查閱的人士,有可能構成私隱洩漏風險。

9月10日最終表決 PinkDot租場被拒或因政府憂慮大規模動員

現時,法案委員已完成逐項審議草案的條文。立法會秘書處表示,並無委員就政府對團體或個別人士意見書所作的綜合回應提出意見,委員會亦不會提出任何修正案。政府則表示,將於全體委員會階段提出三項修正案,主要涉及字眼修訂。委員會主席已於8月29日向內務委員會匯報,大會將於9月10日復會後恢復二讀辯論,及在同日進行三讀表決。

立法時序
政府部門查詢與回覆一覽表.xlsx - Google Sheets
圖:從7月2日向立法會提交草案、8月立法會休會,再到到9月10日最終表決,立法過程不足兩個月。

傳媒早前向立法會議員了解投票意向,得知主要政黨民建聯、工聯會、經民聯、自由黨與勞聯均表明反對或傾向反對,加上其他持相同立場的議員已有至少40票,若再計算傾向棄權的議員,反對及棄權人數或已超過全體議員一半。相對而言,除新民黨及選委界無黨籍議員謝偉俊、江玉歡外,其餘傾向支持的議員大多身兼行政會議成員,將按「集體負責制」投支持票。換言之,若現時表決而所有議員均參與投票,法案恐難獲通過。

新舊政策更改身份證性別申請數據比較.xlsx - Google Sheets
圖:今屆立法會有90議席,需要過半數(45票)支持才能通過議案(資料來源:HK01、G點製圖)
終審法院要求政府確立替代框架的暫緩期將於10月27日屆滿。原定於10月12日舉辦的PinkDot HK一點粉紅活動,主辦方於7月31日突然收到西九文化區通知拒絕租出場地,無奈宣佈取消今年活動。

據「李先知」專欄消息,有政界人士認為,事件進一步顯示草案通過機會渺茫。PinkDot 歷屆活動均有數千人參與,由於今年原定日期距離暫緩期限僅兩星期,有評論指出,政府或因憂慮大規模動員影響立法氣氛,甚至在立法結果公佈後引發集體行動,間接導致西九文化區拒批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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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主辦方無奈宣佈取消原定於10月12日舉辦的PinkDot HK一點粉紅活動

結語:數千人直接向體制發聲撐平權 集體敍事拓闊輿論空間

雖然市民無權在立法會投票,無法直接左右草案結果,而且從現時形勢看,草案通過的機會渺茫,但令人鼓舞的是,僅僅一週時間,就有超過二千名香港市民採取行動,透過意見書直接向政府表達支持平權。當中不少人更分享自身經驗,讓社會聽見性/別小眾多年被忽視的聲音。

這些意見書不僅是數字上的紀錄,同時亦顯示有一群人願意以真實身份公開表態支持同性伴侶關係獲得法律承認。這些聲音已留存在立法會官方檔案,部份更被主流媒體引述,進入公眾視野。這段經歷提醒我們,個人經歷能夠與社會和制度緊密相連,透過分享經驗,我們能夠互相看見,甚至打破同溫層、改變主流敘事,進而參與減少制度性歧視。

接下來,除了繼續關注立法會復會後的立法程序,以及表決後終審法院的回應;社會也值得以此作為契機,進一步了解社會上少數群體的各種需要,檢視現行婚姻制度的限制與不足。無論最終結果如何,這段日子社群之間建立的連結與支持,以及意見書創造的輿論空間,已經為本地伴侶制度的討論奠下基石,亦為日後推動更平等的法律保障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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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延伸閱讀:【加入我們】G點成員招募及充權計劃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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