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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委今開會討論人大釋法 未即時禁止Tim Owen參與國安法案件

國安委今開會討論人大釋法 未即時禁止Tim Owen參與國安法案件

(獨媒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打算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 辯護其《國安法》案件,行政長官李家超就海外大狀可否參與《國安法》案件提請人大釋法,惟人大最終未有定論,反將問題交予由李家超任主席的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安委)決定。國安委已於今日開會,表示會全力落實釋法內容中所說明的責任,未有即時禁止Tim Owen參與國安法案件,但指支持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

人大常委早前就《香港國安法》第14條及第47條作出解釋,第47條表明,香港法院在審理國安案件中遇有涉及有關行為是否涉及國家安全或者有關證據材料是否涉及國家秘密的認定問題,應當向行政長官提出並取得行政長官就該等問題發出的證明書,該證明書對法院有約束力。

而經釋法後的第14條,國安委被人大常委會加上「具有可執行的法律效力。任何行政、立法、司法等機構、組織及個人,都不得干涉國安委的工作,應當尊重並執行國安委的決定」的意思。

將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

政府傍晚發稿,國安委表示會全力落實釋法內容中所說明的責任,依法履行《香港國安法》第14條所訂明關於國安委的職責,包括分析研判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形勢,規劃有關工作,制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政策;推進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建設;以及協調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重點工作和重大行動。

國安委又表示﹐支持香港特區政府盡快就《法律執業者條例》提出修訂,適當處理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參與處理涉及國家安全案件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