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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非禮女店員 高級督察堅稱沒發生 反指或涉金錢糾紛仇警情緒 7.13裁決

涉非禮女店員 高級督察堅稱沒發生 反指或涉金錢糾紛仇警情緒 7.13裁決

【獨媒報導】案發時已婚的警務督察涉強吻懷孕女店員,並伸手入其衣服「揸胸」,亦涉嫌事後跪地求饒稱可付1至2百萬,他否認非禮及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今(21日)於九龍城法院續審,控辯雙方作結案陳詞。代表督察的大律師堅稱當晚沒有發生非禮情況;就妨礙司法公正罪,事主與督察之間可能有錢銀糾紛,事主亦可能有仇警情緒,因此督察跪地稱可以支付金錢,以「出口術」方式來逃避事主丈夫的暴力對待,強調沒有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裁判官梁雅忻押後案件至7月13日作裁決,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高級警務督察 李卓賢

辯方:督察雖醉酒但沒發生過非禮情況

被告為高級警務督察李卓賢(34歲),現正被停職。其代表大律師關百安陳詞指,辯方說法是被告當晚有飲醉酒,因調查的警員隔著口罩也嗅到被告身上有酒氣,被告更倒地、血液被驗出含酒精。不過辯方同時亦指,被告並非依賴當晚「醉到不省人事」作為辯解,而是指稱根本沒有發生過猥褻侵犯情況。辯方指,被告在店舖的員工休息室內「擒」上了枱,若果法庭接納影片錄到有人說「落返嚟」,便可支持到辯方的說法。

辯方:事主證供與閉路電視片段不符

辯方指,事主X的說法與閉路電視錄影片段不符,例如X供稱被告要求她落閘,惟閉路電視片段顯示乃X自行落閘;片段亦顯示X在收銀櫃台已脫下了口罩,因此X所稱在員工休息室內遭被告拉下口罩是不可能發生;閉路電視片段亦錄不到有關「谷奶」的對話。

審訊期間,裁判官梁雅忻曾要求X換上案發時的連身裙,並親身示範被告如何將手伸入。辯方則指,X可以自行「(遷)就到角度」,因此要求法庭就此部份予以較低比重。

辯方又指,X與丈夫Y的證供有不能磨合的地方,例如Y庭上供稱妻子告知他被摸胸,但沒有提及被強吻;然而X則供稱丈夫到場後,只提及「我俾人非禮」,而未有提及被摸胸。

辯方:可能有金錢糾紛或仇警情緒 被告跪地稱付錢乃避免暴力對待

至於妨礙司法公正罪,辯方稱被告沒有妨礙司法公正的意圖,他只是想逃避事主丈夫的暴力行為。辯方又指,雙方可能有金錢糾紛,事主一方也可能「有啲仇警情緒」,被告之所以跪地稱可以付錢,其實是俗稱「出口術」,希望免受暴力對待,他身上亦沒有任何現金或支票。

控方:雙方沒有「講數」情況 反映沒錢銀瓜葛

控方則陳詞指,既然被告說法是當晚沒有醉酒,其身份亦是高級督察,知道法律,在如此情況下,向事主丈夫跪地求饒、提出支付金錢,唯一意圖是希望「你放我走啦,唔好追究」,乃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對於辯方稱事主與督察之間有金錢糾紛,控方則反駁,事主丈夫到場後從沒提出要求任何款項,當督察提出支付1至2百萬時,事主及丈夫均沒有接受,而是直接報警,未有出現「講數」情況,可反映雙方並沒有錢銀瓜葛。

裁判官梁雅忻押後至7月13日作裁決。

非禮罪指被告於2021年11月23日,在香港九龍尖沙咀彌敦道132號美麗華廣場一期的一間店舖內,猥褻侵犯X。

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指,被告向X及Y提議給他們金錢,以換取X不追究他涉非禮的案件。

案件編號:KCCC21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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