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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精簡再精簡 市民如何發聲?

程序精簡再精簡 市民如何發聲?

為加快發展速度,香港政府在過去一年多次提出修訂及精簡發展程序。其中,《環境影響評估條例》及《前濱及海床(填海工程)條例》的修訂,皆與馬料水填海工程息息相關。於政府「提量、提速、提效、提質」的大方針下,程序精簡再精簡,馬料水填海工程或已火上眉梢。

政府去年提出修訂《環境影響評估條例》,其中增設「中央環境數據庫」,發放環評研究所需的空氣質素、水文和水質、交通噪音等資料,以加快環境評估的速度,有關議案已於今年年中通過。馬料水填海工程的項目簡介列明,報告將分析項目對空氣質素、水質及噪音的影響,屆時即可運用新增設的數據庫,預料將縮短環評研究時間至18個月內。

處理反對意見 9個月變5個月

其次,《前濱及海床(填海工程)條例》原本列明,政府需要就有關填海計劃公告刊憲,而任何受影響的人士可在兩個月內提出反對,並將處理反對意見的法定時限設為9個月。政府近期修訂該條例,縮短處理反對意見的時限至5個月,務求加速推展包括馬料水項目在內的眾多填海工程,有關議案亦已獲通過。

此外,政府同時修訂該條例,容許「先填海後規劃」。原本,政府需要先為填海範圍制定法定規劃圖,才可為填海工程刊憲,因此市民可以在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收集公眾意見時提出反對;修例後,政府可在規劃程序尚未完成前,直接「拍板」啟動填海計劃,或可能令居民於填海「成真」前,失去於城規會表達意見的機會。

先填海後規劃 有違規劃原則?
  
雖然政府可能會於填海前就規劃諮詢公眾,然而諮詢並非必要,而且規劃結果並不具法律效力;相反,城規會制定的規劃圖具有法律效力,亦有明確法例訂明公眾參與的程序,容許市民發聲。如今,在該法定程序尚未完成前,政府已可核准填海,難免有先斬後奏之嫌。
  
香港中文大學地理與資源管理學系教授伍美琴表示,香港於殖民地年代,亦慣常「先填海後規劃」,直至第一任特首董建華上任期間,為加快房屋供應、避免填海後才慢慢規劃,於是造就後來先做規劃、然後填海的程序。如今政府走「回頭路」,她認為並不合理:「從城市規劃嘅角度來講,土地分配係好下游嘅嘢」,政府必須先訂下願景、了解市民需要及想法,再制定並比較不同方案選項,隨後才進入土地分配的步驟,例如分析土地需求、決定是否有需要填海;如今容許倒過來「先填海後規劃」,做法並不理想。

發表填海意見 仍有零星機會
  
雖然如此,市民未來尚有機會就馬料水填海工程發表意見。待完整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出爐後,市民將有30天的時間查閱及發表意見,例如表達對相關環境影響的關注,以及就填海可行性、迫切性及用途等各方面表達意見。待馬料水填海刊憲後,受影響人士亦有不少於2個月的時間提出反對。此外,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已委託香港科技園公司進行規劃研究,但詳情尚未公布,因此未知會否有公眾參與。

馬聞8_P1_03.jpg 的副本
  
法定程序以外,政府亦應從多個渠道公布及宣傳填海計劃,以讓市民了解計劃細節,並鼓勵市民參與其中、提供意見。雖然部分容許市民參與的早期公眾諮詢已經完結,但《馬聞》就馬料水填海向馬鞍山居民發出的問卷調查顯示,仍有27.3%受訪者不知道政府重推馬料水填海計劃,或反映宣傳不足、政府資訊不夠流通,令部分市民錯失表達意見的機會,實不可取。

撰文 // HEI 
攝影 // Tong

馬聞8_P2_01B.jpg 的副本
填海後,沙田海的面積減近半,航道大大收窄,亦不知還可不可讓船隻駛入;近百隻白鷺追逐覓食的如斯畫面,可能不再。

社區報《馬聞》團隊是由一群關心馬鞍山的馬鞍山居民自發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