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初選47人案】87A封禁內容曝光:被告嘲趙家賢「轉污點證人有報應」、何桂藍反問官「係咪不人道對待都唔可以報導?」

【初選47人案】87A封禁內容曝光:被告嘲趙家賢「轉污點證人有報應」、何桂藍反問官「係咪不人道對待都唔可以報導?」

(獨媒報導)初選 47 人案自首提堂至今近一年半。由於《裁判官條例》第 87A 條下交付程序的報導限制,以往傳媒只能報導被告開庭前後的反應,或者聆訊期間被告的行為舉止。但庭上的法律爭議、被告就某些事情的發言和表態等,通通不能報導。

當中有被告曾出言嘲諷和指罵同案的趙家賢「轉污點證人有報應㗎」,並說「戴教授小心『金手指』」;也有次聆訊至晚上 10 時,被告希望於當晚完成,但向裁判官反映晚餐只得三包餅後,官堅稱為被告「福祉」需擇日再訊,亦不肯說明程序是否能報導,僅稱任何人均須為此負責。何桂藍當時怒斥:「你唔可以 clarify 嘅?你自己冇諗法嘅?不人道對待都唔可以報導係咪呢個意思?」

此外,還有多次警察於庭上拒讓被告見律師甚至遮擋被告家人的衝突,其中一次有被告喊:「郁手郁腳,咩事啊!」、「喂國安法案件,警察庭上打人」。

隨 87A 解禁,《獨媒》整理一年半交付程序以來,庭上讓人關注的時刻。

被告出言諷趙家賢「屈𡃁仔」、「轉污點證人有報應」

早於去年 9 月 23 日第 2 次提訊日,多名律師和自辯的劉偉聰便投訴,控方依賴部分被告的錄影會面並為他們提供會面文件,卻不給予其他被告,僅稱在適當時候會提供。控方指無差別對待,又說所有要提供的文件已經送達被告,惟裁判官終下令控方應向所有被告提供相同文件。

當日區諾軒、趙家賢和鍾錦麟 3 人,率先表示擬就控方案情摘要認罪。事實上,其時控方指有被告準備好答辯時,已有被告笑說:「喂邊個認啊?」何桂藍、王百羽、黃之鋒等人並相視而笑。

至今年 2 月 8 日認罪的 9 名被告提訊,另處理其他被告解除 87A 的申請,快必譚得志入庭時便譏道:「趙家賢喺度!佢個心理健康……」有人附和:「趙家賢小學做班長,大個做風紀,咁鍾意作故仔,唔好上庭寫小說!」

快必又帶笑說:「趙家賢好在屈晒啲𡃁仔,趙家賢幫到手」,王百羽則指住趙怒罵:「仆街啦,自己搞初選……你老味邊個搞十七區會議大會啊、邊個揸住支旗啊」,亦有人說:「轉污點證人有報應㗎。」期間有被告發笑,鄒家成則雙手輕撫面帶微笑的戴耀廷雙肩,趙家賢一直低頭不語。

戴耀廷、趙家賢等認罪被告其後獲准先離去,袁嘉蔚喊:「Benny(戴耀廷)頂住啊,公道自在人心」,區諾軒向旁聽席鞠躬,快必則高聲說:「喂身體健康啊趙家賢,青山度有個位等住你啊!」趙家賢回頭定睛望住他,袁嘉蔚則大聲嘆氣。趙臨步入囚室時,快必再喊:「趙家賢身體健康、心靈健康啊,執返隻耳仔啊!」袁嘉蔚笑道:「好 mean 啊。」

2 月 28 日戴耀廷等 9 人再提堂,另外 18 名被告列席,快必開庭前再說:「我最尊重戴教授,我絕對唔會同戴教授割蓆」,「戴教授小心『金手指』,保重啊戴教授」,亦有人說「Benny 小心啲啊」,戴耀廷微笑。

6 月的第 6 次提訊日,各被告表達答辯意向,控方案情詳列各認罪被告公開言論及行為,僅趙家賢無另闢一節,而鍾錦麟則被指在警誡下錄取混合式供詞,即同時具招認和開脫性質的供詞。鄒家成在讀案情時曾故作不解問:「咦 D3(趙家賢)呢?Where is D3​​?」到被告確認是否同意案情,區諾軒和趙家賢均道歉,不過趙道歉後,有被告譏:「講呢啲。」

被告通宵聆訊至暈倒 三日無洗澡更衣

除了庭上透露有被告或轉做污點證人,47 人案涉多名被告,無論聆訊時間、被告欄和記者席安排等均屬史無前例,庭上曾出現大小衝突,亦有被告投訴安排不妥善。

去年 3 月首提堂,蘇惠德原欲通宵處理被告保釋申請,直至楊雪盈凌晨近 2 時暈倒才宣布休庭,其後多人亦感不適送院;被告返回收押所休息一至兩小時後,次日早晨再返回法院,有律師形容被告承受「肉體煎熬」,劉偉聰亦稱已「三日冇沖涼、冇洗頭、冇換衫」。聆訊最終「馬拉松式」歷時近 38 小時,於第 4 日晚上才完成。

聆訊至晚上10時 晚餐僅得三包梳打餅

此後的聆訊甚少到深夜才完成,唯一一次是 1 月 27 日,控辯雙方就 87A 及提供更多控罪詳情作申請,當日辯方陳詞至晚上 8 時,控方仍未作回應,羅德泉稱為了各人福祉欲擇日再訊。惟辯方反對,認為會讓控方有更多時間準備,對被告不公,何桂藍、梁晃維等被告亦不住點頭、舉拇指表示同意。

羅德泉決定休庭一小時讓各方晚膳,再回來繼續聆訊。被告晚上 9 時 15 分返回法庭,准保釋的陳志全問還柙被告:「有冇飯食啊?」林卓廷舉起一包梳打餅說:「我要投訴,呢個係我晚餐,得三包餅。」一旁的黃之鋒補充道:「開頭一包咋!」黃碧雲搖頭說「慘」。有被告亦討論:「輪流幾個幾個出去食都得啦,根本唔 care 我哋嘅⋯⋯」

開庭後,林卓廷透過律師向羅德泉投訴,指懲教署沒有為他們準備晚飯,只給他們一包餅,預計直至他們 12 點返回懲教院所才能吃飯,有被告說「點止啊」。林卓廷續指,投訴後懲教才加至三包餅,希望以後有更好的安排,「因為我哋成日都有夜晚 court」。

官稱為被告「福祉」押後訊

羅德泉回應他不能指示懲教署,並說自己本來提議押後聆訊至另一日,只是各被告反對。何桂藍隨即激動喊:「你係咪話如果我哋要食飯就唔可以唔接受唔公正嘅 adjournment,係將呢個對立起來啊?」、「呢個係咪一個威脅,如果要食飯,就要接受唔公正嘅adjournment?」

其他被告亦鼓譟,袁嘉蔚說:「上一庭都係咁啦……(上次提訊日於晚上 7 時許才結束)上次返到大欖都 1 點幾啦,好嬲啊」,黃之鋒亦附和:「其實只係 7 點鐘唔記得叫外賣咋嘛!」有警員及懲教要求他們遵守秩序,要由代表律師發言,何桂藍遂說:「被告唔可以講嘢嘅?」並謂:「有冇飯食唔係重點,重點係公義,唔係用呢樣嘢 justify adjournment。」

羅德泉終指,由於被告的福祉是他的首要考慮,故會押後聆訊讓被告能返回懲教院所吃晚飯。何桂藍怒喊:「我唔食飯都唔接受你嘅 adjournment!」袁嘉蔚說:「咁啱啱食飯做咩啫?」,有人亦說:「咁樣唔 fair 㗎。」

辯方律師文浩正澄清,被告不是要求立即押後用膳,而是望改善之後安排,惟羅德泉堅持被告要午夜後才吃晚飯不妥當。有被告即說,即使現時再返回懲教院所亦已太夜,不會有正常的晚餐,希望繼續聆訊,何桂藍高叫:「我哋唔會因為食飯而放棄司法公正啊!」惟羅德泉堅持被告福祉是首要考慮,要押後再訊,眾被告鼓噪。

官拒澄清能否報導 何桂藍:不人道對待都唔可以報導係咪呢個意思?

代表何桂藍的大律師 Trevor Beel 其後問及,剛才的安排及對話是否傳媒可以報導的範圍。控方指這亦屬於交付程序的一部分,羅德泉沒有正面回應,僅指若有人認為可報導便可如此做,不需向法庭作出申請,「他須為此負責任」,隨即宣佈散庭。

何桂藍再次憤怒大叫:「咁你自己呢?你唔可以 clarify 嘅?你自己冇諗法嘅?不人道對待都唔可以報導係咪呢個意思?」有旁聽人士亦高叫:「你出爾反爾,超過 20 人等超過一小時,你話 carry on,你應該尊重,我哋唔係個個可以請假。」

官稱晚餐由懲教署安排

到了下一次提堂尾聲,羅德泉稱將於 2 月 8 日處理 87A 申請。有被告問法庭當天能否預訂晚飯,但羅德泉稱:「我諗嗰啲唔知到時會做到幾時,懲教會安排。」

何桂藍此時說:「上次控方講(預計需時)45 分鐘,今日都講唔夠,其實當晚可以做埋。我哋友善提醒,既然咁多人講,一定做唔切,係咪晚飯都安排唔到啊咁大個法庭?」林卓廷亦插口:「明白時間好難控制,但去到 6、7 點都未完,係咪要訂飯」、「幾次凌晨去到院所先食到飯,係不人道」,又說:「所謂 unexpected 係 expected,佢哋伙記係訂到飯盒,我哋係訂唔到。」有旁聽人士和應,惟羅德泉斥會趕走騷擾秩序的人士,便轉為處理下一項事宜。

被告稱文件檢疫需時3天 官着「自己與懲教署商量」

這並非第一次法庭稱無法就懲教署安排下命令。在去年 3 月馬拉松式提訊,被告律師反映被告無法洗澡更衣,當時被告交由懲教看管,總裁判官蘇惠德便稱無法命令家屬交替換衣物予被告,能否梳洗亦須由懲教安排。

而在今年 4 月被告提堂,羅德泉下令案情撮要在被告表示答辯意向 7 日內交予還柙中的被告,他們並須於限期前同意案情,馮達浚當時便提出,懲教所文件檢疫需時 3 個工作天,問那 3 天是否計算在 7 日限期內。羅德泉僅說:「我諗呢個點我都做唔到啲咩,因為懲教有佢哋嘅規例」,「佢第 7 日畀你咁可能你最終第 10 日先收到」。大律師黃宇逸問能否要求懲教傳真文件,惟羅德泉僅指,「你要自己與懲教署商量,我不能就此作出任何命令,這是懲教署的事。」

警察多次拒讓被告見律師釀衝突

此外,庭上亦多次因被告見律師的安排起衝突。去年 3 月第一日提堂,多名律師未有時間與被告會面,需圍站在被告席前聽取指示。期間有律師及被告與現場職員發生爭執,有男聲說:「而家連一個簡單 instruction 都唔畀?」何桂藍亦高聲說:「我今日開庭之前冇得見我律師!我要見律師!」最終押後約3小時讓律師索取指示。

晚上進行保釋申請期間,有辯方律師指有被告未有時間給予指示,此時站在被告欄內的楊岳橋,站起身高聲說自己無法與律師溝通:「佢(代表律師)唔能夠靠近玻璃!因為有非常盡責嘅警員阻止佢靠近玻璃!」在裁判官批准下,辯方律師才獲准輪流向被告索取指示。

由於人數眾多,47 人案的聆訊經常比原定時間遲至少半小時至一小時開始。起初被告會於裁判官入庭前就坐,並與親友交流,惟自去年 7 月 8 日首次提訊日起,則改為待裁判官入庭後,被告才被帶入被告欄(但到了 2022 年的聆訊,被告又獲准早於裁判官入庭)。

7 月 8 日提訊當天,有辯方律師便表示,因眾被告在裁判官進庭後才入庭,以致沒有時間索取指示。蘇惠德一度稱應在囚室而非庭上會面,但最終還是休庭半小時,讓律師直接於庭上向被告索指示。

到了去年 11 月 29 日第 3 次提訊日,有律師走近被告欄欲向被告索取指示,惟遭警察阻止。律師向羅德泉投訴,警察稱「因為保安理由,要見 client 要落去見」,羅德泉回應指警察是這方面的專家,交由他們決定。多名被告鼓譟,有人喊:「個 court 係你㗎,唔係差佬㗎。」

被告投訴警察刻意遮擋家人

警察亦曾被指阻礙被告與親友溝通。今年 2 月 4 日,被告隔着玻璃與旁聽席親友傳情,惟有警察喝斥旁聽人士「擺低隻手」。梁晃維後站起,表示有警員刻意站起遮住他看家人:「我要見我屋企人都唔得!」他被命令坐下,之後有被告再嘗試做手勢與親友溝通,惟即有警察盯住。

6 月第 6 次提訊日的第 2 天,休庭時梁晃維欲走近被告欄玻璃與律師溝通,惟疑被警察動手阻止。雙方發生推撞,在旁的馮達浚多次忿而大喊:「郁手郁腳,咩事啊!」、「講還講唔好郁手」,梁晃維亦不滿喊道:「我要見律師喎!」有人說:「喂國安法案件,警察庭上打人。」糾纏一會後二人終步入囚室,尾隨的袁嘉蔚說:「啱啱咁大力。」

到了提訊日第 3 天,開庭前有警察向在座律師高聲表示,如其當事人由懲教看管,「必須落去(羈留室)見」;若由警察看管,則可到被告欄角落隔着玻璃見。有律師問:「點解?原因係咩?」,又指「每朝都唔夠時間,其實講兩句」,該名警員回應「原因問返懲教」,後有懲教人員上前與律師溝通。

8 月 18 日,案件在裁判法院的最後一天,何桂藍激動斥羅德泉拒解釋閉門初級偵訊能否公開報導,羅德泉隨即宣布「今日到此為止」並隨即起身離庭,警察與保安以最高聲量喊「Court!」。何桂藍為最後數名離開的被告,步進囚室時一直被女懲教搭着膊頭。

相關報導:
交付高院程序歷時一年 完整時序一覽
交付高院程序逾一年 為什麼拖了這麼久?
記爭取解禁的八個月 被告曾斥官:你唔想孭飛咋嘛!
記一次長四天的答辯 有人說笑、有人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