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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圍城】總督察稱當晚分兩隊包抄示威者 預有混亂但沒預有人受傷

【理大圍城】總督察稱當晚分兩隊包抄示威者 預有混亂但沒預有人受傷

(獨媒報導)2019年11月18日「理大圍城」其間,有示威者欲營救被困理大的示威者。油麻地當晚發生警民衝突,共213人被警方圍捕,全被控暴動罪並分成多案起訴。其中一宗涉及6名被告的案件今(12日)在西九龍法院續審,由區域法院法官張潔宜審理。速龍小隊指揮官、總督察匿名作供稱,當晚從兩方包抄,以防示威者經碧街逃逸,在辯方盤問下,他表示預料會發生混亂,但不預期會有人受傷。另外,辯方指拘捕女被告的警員將地上一隻不屬於她的手襪套在她手上,惟警員否認。

不認罪的5名被告分別為歐育婷(23歲)、陳思朗(31歲)、朱兆輝(28歲)、梁家樂(18歲)及梁栢熙(25歲), 他們同被控一項暴動罪,被指於2019年11月18日,在窩打老道和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案中第二被告陳亮希(18歲)在開審前承認暴動罪,法官下令索取教導所報告,押後至5月20日求情。

辯方指有警員將地上手襪套在被告手上

拘捕女被告歐育婷的防暴警員25769朱子賢(音譯)供稱,案發當晚與隊員進行驅散及拘捕行動,在油麻地港鐵站附近看見歐欲轉身逃走,但不慎跌倒在地。朱稱,他上前用雙手將歐制服,然後將她反手鎖上索帶;歐當時臉戴防毒面具,揹著一個防水袋,被制服時沒有掙扎。

辯方盤問時指,實情是朱從後扯住歐的背囊,然後將她壓向地上,再用膝頭跪在她的臂部,確保她不能動彈。朱一律否認。

辯方續指,朱曾在地上發現一隻手襪,並詢問歐是否屬於她,歐當時否認,惟朱仍將手襪套在她手上。朱亦否認。

辯方指行動呼號印在制服背後 市民難辨警員身份

張官早前頒下判詞,認為保密令可獨立保護警員私隱,沒有嚴重限制公眾知情權及傳媒報道自由,批准本案33名速龍小隊成員的身份保密令、禁止披露身份令,以及作供時使用屏障及特別通道。

速龍小隊的指揮官總督察(代號A1)在屏風後供稱,當晚防暴警察從南至北推進,速龍小隊則由東向西推進攔截,以防示威者經碧街逃逸。他在盤問下指,小隊推進時並沒有特別發出驅趕的聲音。

辯方指,速龍小隊制服的行動呼號位於背後,「如果係迎面以來,普通市民未必即刻可以知道你哋係警察?」總督察A1不同意,其後在控方覆問下解釋,警方裝備在傳媒畫面上時有出現,不相信市民會無法分辨。

辯方又問,進行拘捕行動前有否預料場面會變得混亂,導致有警員或示威者受傷?總督察A1指他預料會有混亂,但沒預期會有人受傷。

案件明日續審。

案件編號:DCCC43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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