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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圍城】辯方指有律師警署問「有無人要律師」警阻止:唔好多事

【理大圍城】辯方指有律師警署問「有無人要律師」警阻止:唔好多事

(獨媒報導)2019年11月警方圍封理大,市民往尖沙咀一帶聚集,民主黨主席羅健熙等10人被控非法集結等罪。案件日前在區域法院開審,其中4人認罪,另5人不認罪,有被告指招認並非自願作出,今(22日)繼續處理「案中案」。辯方指當日在警署內有律師曾問被捕人士:「有無人需要律師?」然後被告回答:「我需要」,惟警員阻止律師繼續說話並稱:「唔好多事,呢度無你嘅事。」另外,當日前往警署會見被告的大律師供稱,警方多次表示未能核實他是否於警署內,最終等候數小時,才得悉被告正在不自願情況下錄口供。

首被告陳重誼及第五被告莫德惠均反對警誡供詞呈堂,並指招認並非在自願之下作出。

辯方指律師於警署問「有無人要律師」遭警制止「唔好多事」

警員吳礎濱供稱,當日早上在深水埗警署向首被告陳重誼發出「羈留人士通知書」,陳其後要求致電聯絡「星火」的律師。警員遂應陳的要求撥打電話,陳與律師通話7分鐘後,便向警員要求與律師會面後才進行警誡錄影會面。

警員稱,陳在入夜後再度要求警方安排他與律師會面。惟不久後他卻改稱:「阿 sir,我都係唔等律師喇!」警員稱曾籲陳「諗清楚」,惟陳思考後表示:「都係唔等喇。」

代表陳重誼的大狀張耀良盤問指,當時有律師在警署曾問被捕人士:「有無人需要律師?」然後被告回答:「我需要」,惟警員卻阻止律師繼續說話並稱:「唔好多事,呢度無你嘅事。」警員表示對此沒有印象。辯方續指,被告曾三番四次稱不自願接受警誡錄影會面,因律師不在場,警員不同意。

辯方亦指,包括吳在內的警員曾稱:「律師幫唔到你」,其後被告亦指:「有無搞錯,律師嚟咗都唔通知我?」警員均不同意。

辯方指有被捕人士稱「唔認」警喝斥「唔好玩嘢」

另外,負責第五被告莫德惠的偵緝警員58059接受辯方大狀蕭淑瑜盤問時,表示被告當日被放置在露天的臨時羈留區,可能接近6小時。辯方問到,當時有被捕人士回應警方「唔知,唔認」,最後遭警方喝斥:「快X啲啦,唔好玩嘢!」警員指沒有印象。辯方又指,被告因被鎖上索帶致手腕瘀青,警員指沒有留意。

辯方續指,被告曾向警員稱「當時走唔切」,並在錄口供後問警員「我係咪已經認咗罪?」,警員回覆:「一半一半啦。」警員一律不同意。

辯方指防暴警用長搶指向被告 指示他坐下

至於辯方盤問督察李偉航時問到,警方片段見有防暴警員現場作出拘捕後,各被告坐在地上反手被綁。期間有防暴警以長槍指向被告,指示他走往華懋廣場坐下,警員指沒有見過。辯方另指,防暴警亦曾用長搶指向地上的被捕人士,但他們貼近牆壁,已經「無路走」,警員同意。惟法官練錦鴻質疑,長槍實際上是指向對面的警員。

辯方又指出,片見有防暴警大聲罵「曱甴」,警員表示沒有聽到。練官追問,在社會事件時期,警方是否同樣被人用與「曱甴」差不多的粗暴語言侮辱,警員同意並舉例稱「死黑警」。

當日到警署的大律師稱等待數小時 仍未獲安排見被告

練官裁定表面證供成立,首被告不自辯,但傳召曾往警署會見被告的大律師麥雅媛。

麥大狀供稱,案發當日受事務律師委託,前往深水埗警署會見被捕人士,並有一張約200名被捕人士的名單。但她在門外被警員要求提供被捕人士姓名核實。她等待近一個半小時,約下午5時半才被安排前往報案室,並表示自己代表首被告,對方表示系統尚未顯示首被告在警署內。

直至晚上11時,麥大狀聽到有其他律師問「邊個係陳重誼律師?」,並指他被警方「焗緊落口供」,於是她立即問警方為何不告知她被告在警署內,對方僅回應要再視乎情況,最後確認被告在內。麥大狀表示要會見被告,亦知道警方正在為被告錄口供,並要求警方立即停止,惟警方卻叫她等候。

大律師指被告多次要求見律師被拒

最後約11時半,麥大狀會見被告,他指口供錄到一半。麥問被告是否自願錄口供,被告稱並非自願,他曾多次要求見律師卻獲警員回覆:「好多人搵唔到律師㗎啦,你錄住先啦。」其後他稱要找律師。麥於是建議被告在警誡供詞寫下聲明,內容關於「之前我所回答是不自願下作出」。

官問大律師與「星火」有何關係

另外,由於早前有警員供稱被告要求致電聯絡「星火」的律師,練官今問麥大狀:「你知唔知『星火』係咩?」、「『星火』同你有咩關係?」。麥表示知道,但「同星火無咩關係」。

案件明(23日)續審。

不認罪的5名被告包括:陳重誼(70歲,無業)、譚浩鳴(22歲,無業)、小學教師莫德惠(38歲)、南區區議員羅健熙(36歲)及記者鄧卓儒(26歲)。

除鄧卓儒外,4名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於尖沙嘴科學館廣場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非法集結。鄧卓儒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或摧毀財產及一項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

時裝設計師陳子朗(現24歲)、學生林綺雯(現20歲)、學生郭惠玲(現21歲)和地盤工人溫欣(現23歲)承認一項非法集結罪。各人另面對的控罪則獲存檔於法庭,不予起訴。

賴俊雄(21歲,裝修工人)亦打算認罪,但由於染疫,故押後至9月26日答辯。

案件編號:DCCC 650, 651, 653, 654, 655, 65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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