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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圍城】13人被指「突圍而出」控暴動 一人還柙157日終獲批准保釋

【理大圍城】13人被指「突圍而出」控暴動 一人還柙157日終獲批准保釋

(獨媒報導)前年11月「理大圍城」事件,13人被指從理大校園「突圍而出」,今日(15日)在區域法院提訊,控方分別申請將7名及6名被告的案件合併處理,各自排期至2023年1月及2022年6月開審。其中一名還柙157日的男被告提出保釋申請,首席法官高勁修聽取雙方陳詞後,最終批准他以5萬元保釋,須遵守一系列保釋條件。

第一組7名被告為:梁子揚(24歲)、鍾民浚(30歲)、郭志帆(24歲)、許寧軒(20歲)、李嘉希(19歲)、馬嘉惠(27歲)及嚴家朗(28歲)。

梁子揚透過代表大律師表示,打算否認兩項暴動罪及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鍾民浚表示,打算否認兩項暴動罪,但會承認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其餘5名被告則表示,由於案件合併後,仍有大量控方文件未收齊,並需要更多時間檢閱,故未有明確答辯意向。

審訊先排期至2023年1月3日至2月9日,預計需時25日。另安排10月12日再提訊,以確認各被告的答辯意向。就讀IVE的女生李嘉希沒有保釋申請,須繼續還柙;其餘被告續准保釋。

7人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九龍暢運道和科學館道香港理工大學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另一項暴動罪指他們於同年11月17日在香港理工大學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

梁子揚另被控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指他於11月18日在科學館地下大堂管有一個士巴拿。

鍾民浚及郭志帆另各被控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控罪指兩人於同年11月18日在香港科學館地下電梯大堂內沒有適當牌照而管有一部「寶峰」無線電對講機。

6人排期至明年6月開審 一人申請保釋獲批

第二組6名被告為:陳俊邦(21歲)、陳頌欣(17歲)、郭添明(20歲)、羅健洋(16歲)、李日朗(20歲)及袁太林(21歲)。

6人均表示不會認罪,審訊排期至2022年6月16至29日,預計需時10日。控方透露,擬傳召25名證人,包括5名市民證人、1名政府化驗所專家和19名警務人員,及播放網上公開影片、閉路電視錄影片段和警方片段,合共3.5 小時。

餐廳經理郭添明自提堂至今還柙了157日,今申請保釋獲批准,須交出5萬元、母親以5萬元作人事擔保,不得離開香港,須交出旅遊證件、居於報稱住址、每日守宵禁令、每周向警署報到3次,以及不得直接或間接騷擾控方證人。郭的家人在散庭之後不禁落淚。其餘被告均獲准保釋。

6人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九龍暢運道和科學館道香港理工大學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

案件編號:DCCC190-20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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