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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職廚師銀包藏卡片型摺刀 原審藏武罪成 今上訴得直

兼職廚師銀包藏卡片型摺刀 原審藏武罪成 今上訴得直

(獨媒報導)前年10月1日,有市民於銅鑼灣一帶聚集,警方派員戒備。一名24歲兼職廚師於灣仔被截查,銀包暗格內被搜出一把卡片型摺刀,經審訊後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判囚6個月。他不服定罪,向高院提出上訴。法官張慧玲今(15日)頒下判詞,認為他與前僱主所稱摺刀用以在工作時割開封箱膠紙,有可能是真確,故傷人並非該摺刀的唯一用途,遂裁定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和判刑。

上訴人為羅永樂(24歲,報稱無業),他於去年12月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判囚6個月。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指,涉案摺刀的使用程序繁複和花時間,不相信羅工作時會使用它來開箱,又質疑其僱主理應會提供界刀予僱員。

法官張慧玲指,親自觀察涉案摺刀後,認為它確實與一般人慣用的摺刀不同,不過她同意上訴方所指,每人在使用工具時有不同習慣,不能一概而論。張官又考慮到,涉案摺刀乃收藏於上訴人的銀包內,與另一把多用途金屬間尺放在一起,且觀察到摺刀明顯曾被多次使用。

上訴人與前僱主曾出庭作供,指涉案摺刀是在咖啡店工作時,用以割開封箱膠紙。張官認為二人的證供有可能是真確,以本案的環境情況而言,上訴人管有該摺刀作傷害他人之用途,僅為其中一個合理推論,而非唯一的推論,故裁定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判刑。

案件編號:HCMA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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