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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8.31油麻地站攜鎚子鋼珠 育初生女父親囚5個半月

涉8.31油麻地站攜鎚子鋼珠 育初生女父親囚5個半月

【獨媒報導】2019年8月31日晚,示威者到太子及旺角一帶堵路,有示威者與市民在列車上發生激烈衝突,警方闖進太子站月台執法。一名27歲運動教練於油麻地站被捕,其後警方撿取地上背包,發現內有其身份證,並有鎚子及鋼珠等。被告受審後被裁定「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今(5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囚5個半月。辯方求情指,被告於案發後已成家立室及育有一歲女兒,但他事隔近4年才被檢控,其妻因被告入獄需要找全職工作養家。裁判官林子康接納本案出現檢控延誤,決定減刑一個月。

被告為馬俊仁(27歲,售貨員),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

辯方求情:本案有嚴重檢控延誤

辯方求情時提到,被告於案發後新婚,現育有一歲女兒。被告為家中的經濟支柱,由於他需要入獄,因此妻子與女兒搬回娘家居住,以便其父母照顧女兒,好讓妻子找全職工作。辯方強調,本案有嚴重的檢控延誤,被告於案發後近4年才被起訴,但他早已開展新生活並成家立室。

被告妻子所撰的求情信,提到被告為一名負責任的丈夫及父親,並將家人福祉放在首位。被告的前僱主對其評價正面,指他有耐性教導小朋友運動。

辯方:被告見背包被遺棄故拾起

辯方又引述背景報告指,被告在銅鑼灣集會時見到地上有背包被遺棄,於是拾起。辯方強調,涉案物品於背包內,並非容易拿取使用。

官:被告入獄後對家庭造成的影響不小

裁判官林子康判刑時指,從報告及求情信可見被告背景良好,其親友及僱主對其評價正面,而且被告無案底。林官同意被告妻子所指,被告犯案源於社會風氣影響其判斷。林官認為被告有悔意,並得到身邊人的支持,可協助他改過自新,不會重犯。林官留意到,被告入獄後對家庭造成的影響不小,令其妻子需找全職工作。

官:因檢控延誤減刑一個月

林官續指,本案沒有證據顯示被告真的使用涉案物品,亦無證據顯示被告攜帶物品導致有人受傷或財物損毀。林官以6個半月監禁為起點,但考慮到本案出現檢控延誤,因事隔近4年才檢控,而被告已展開人生新一頁,包括成家立室及有初生女兒,因此決定減刑一個月,總刑期為5個半月。林官強調,並非指控方在檢控過程中有不妥當,辯方亦無對控方作投訴,只是客觀來說有4年的延誤。

控罪指馬於2019年8月31日在港鐵油麻地站月台,管有一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一個錘子連一把摺刀、一把彈射器、64粒鋼珠、53粒塑膠珠及21粒波子。

同案被告蔡朗賢(案發26歲,現年30歲),早前承認同一控罪,判囚3個月。

案件編號:KCCC143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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