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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廈「納」見】香港近5年仲有幾多納米樓新盤?

【高廈「納」見】香港近5年仲有幾多納米樓新盤?

納米樓曾是香港備受爭議的議題,其不適切地細的居住面積一直為人詬病,本研社曾於2020年發布《納錐之地:香港納米樓研究報告2010-2019》(下稱《報告》)【註1】,審視十年納米樓趨勢及狀況,發現當時市面上新落成的納米樓盤,竟是歷年最多。在2019年,每八間新落成的私樓一手私樓單位,就有一間屬納米樓,嚴重性遠超當時的想像。

納米樓面積其細,不同生活功能重疊在同一空間,更易產生家庭衝突,亦催生違法僭建閣樓狀況。黑厠的通風問題亦潛在增加散播傳染病風險,或影響長期健康。而當年納米樓的主要買家為投資者而非上車客,「劏細」單位所增加的供應亦白白浪費掉。

直至2021-2022年政府宣布將於之後的賣地招標中加入單位面積不得小於280呎的條款【註2】,並同時於公屋落實限呎措施(但一/二人單位繼續容許納米化)【註3】,當時本研社已指出限呎政策雖然本意良好,但卻遺漏了涵蓋毋須改契的私樓重建盤【註4】,擔心無法徹底杜絕納米樓。

數年過後昔日盛行的納米樓現況如何?研究員透過一手住宅物業銷售資訊網【註5】,以及屋宇署資料月報中「已獲發佔用許用證的新落成樓宇」所提供的資訊【註6】,識別出近5年仍有納米單位的新樓盤,整理出當中各年納米單位數字,發現時至今日仍有大量新納米樓落成。

納米盤仍未絕跡於香港?

早幾年觀乎近10年的數字,納米單位至2017年起每年破千,甚至直逼2,000個,即使到了近年,數字亦未見明顯減少,仍然維持於接近2千左右,由2020-2025年4日,有11,637個納米單位落成,按年計佔總私樓落成量的比例甚至有稍增的情況,近2年甚至仍有不少樓盤是8成至全部單位,均是納米盤,包括東區的The Holborn、九龍城的明雋、油尖旺的雋薈和Larchwood等,反映在數年前的住宅項目規劃中,納米單位仍是持續受發展商歡迎的住宅類型:

歷年納米樓落成數字
年份|納米單位量|私樓落成量|納米比例|
*2016|406|14,600|2.8%|
*2017|1,405|17,800|7.9%|
*2018|1,446|21,000|6.9%|
*2019|1,805|13,600|12.9%|
2020|2,331|20,900|11.1%|
2021|2,187|14,400|15.2%|
2022|2,161|21,200|10.2%|
2023|1,911|13,900|13.7%|
2024|1,707|24,300|7%|
2025|1,340 (截自今年4月)|-|-|
*《報告》數字,當時未有政策限呎標準,故2016-2019的數據,以較嚴格的260呎以下作為納米定義,而2020及後則改以280呎以下為標準,故在可比性上會有些微差異,惟偏差不會太大。

當然,政府限呎措施只是三四年前的政策,如此短時間內或難以觀察到其全部成效。例如最初期政府宣布的兩塊限呎地皮,至少樓盤尚未落成。當然,部分上述的納米單位數字,是屬於落實相關措施前的滯後反應,甚至仍未反映近年「納米樓爆煲」,導致發展商調整的發展策略,故部分樓盤所採用的仍為「限呎」實施前已規劃好的建築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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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甚麼住宅可以繼續起納米樓

⧬ 政府各項限呎措施
宣布日期|針對樓盤|具體措施
➤ 2021年12月|屯門地段第561號住宅地、港鐵百勝角樓住宅項目|首次加入最低單位面積要求,訂明每伙單位的實用面積至少要26平米(約280方呎)
➤ 2022年2月|政府賣地盤、港鐵盤、市建局盤、需修地契的重建盤等|將最低私樓單位280平方呎要求的適用範圍擴大,增至所有政府賣地、鐵路物業發展、市區重建局項目,以及私人發展商的換地和修訂地契申請
➤ 2022年10月|居屋、綠置居等資助出售房屋|施政報告宣布日後資助出售房屋,單位面積最小要26平方米,即約280呎,2026至27年度起生效
➤ 2022年10月|除1至2人的公屋住宅|施政報告宣布未來公屋最低面積定為室內樓面面積21平方米(226呎),大致相等於實用面積不少於280呎,惟1至2人單位則不受限呎約束

綜觀一系列針對納米住宅的「限呎」措施,驟眼看來似乎都已全數涵蓋最主要的住宅發展模式及類型。然而上述措施,至少仍未能包含兩種住宅類型,即1至2人的公屋單位,以及不涉及修地契、補地價的重建住宅項目。因此,理論上現行措施,實際上並不能杜絕所有形式的納米住宅。

政府稱限呎已擴至私人重建 但毋須改契重建盤仍不受限

先撇開公營房屋不談,只聚焦於私人住宅項目。一般而言,其土地發展模式可大致分為5類:政府土地招標、發展商舊樓重建、更改土地用途(如農地、工廠、商廈改作住宅等)、市建局重建項目招標、港鐵住宅項目招標,而回顧近5年多的11,637個新納米樓單位,可以發現其主要的土地發展模式,正正便是發展商自發進行的舊區重建,佔總數一半,其次方為賣地投標,僅佔香港4分1的納米住宅單位:

2020年至今納米樓盤/單位土地發展模式比例
土地發展模式|相關樓盤數字|佔比|單位數字|佔比|
舊樓重建|51|41.5%|5,722|49.2%|
賣地招標|41|33.3%|3,156|27.1%|
*更改用途|24|19.5%|2,652|22.8%|
市建局/港鐵招標|7|5.7%|107|0.92%|
總數|123|-|11,637|-|
*部分住宅重建項目前身若為商廈或工廈等,通常均被視為「舊樓重建」,惟為了將其餘不必然須補地價的住宅重建項目分開,將其分類作「更改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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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則政府循地契形式來為新建住宅單位限呎,但對於如上述一半由舊區重建而來的新樓盤,其作為住宅的土地用途或發展參數等若沒有變動,未必需要修訂地契,因而不落入管制範圍,如此一來,新措施便無法限制這類毋須修訂地契/換地樓盤的單位最低面積。尤其是在可見的將來,地價仍然低迷,政府亦傾向減少賣地,新樓盤或許更側重於重建而來的住宅土地,若發展商選擇不提交修訂地契的申請,就不受上述措施所限。

除了在地政上透過地契修訂程序,來為發展商設限規管單位面積,若眼見有住宅項目未能由地契顧及,政府實際上亦可經由其他程序介入,以堵塞發展商未來再起納米樓的可能。例如在建屋時,發展商亦需要通過屋宇署審核建造圖則,若能在相關程序引入規範條款,便可以在批核圖則時杜絕再起納米樓。

當然,市況低迷的情況下,除了繼續已完成的舊樓收購項目,發展商亦未必有很大意願進行舊樓重建。而在納米樓近年價格大跌的趨勢下,納米單位或許已非他們所喜好建造的單位模式,反而稍大的單位,方能滿足其在建築效率上的考量。因此,納米單位量或會於未來數年驟減。

但市況的變化,並不能用於證成政策漏洞存在的合理性,一旦未來情況有變,例如內地生、專才等可預視的不穩定因素,促使納米單位需求再度熾熱,隨時再次籠罩整個城市。

納米樓的出現,正如《報告》指出,已產生了極大社會成本,其存廢的討論已經超越了「有需求就有供應」的簡單思維。再者,納米樓在城市空間的存在是長遠的,其產生的社會成本延綿幾代人,事實上為社會長遠利益著想,納米樓應被界定為「不適切住所」。早前政府逐漸從地契及政策(公屋及市建局重建盤等)著手逐步壓縮納米樓的生存空間,亦是側面反映了政府也認同納米樓不是一件市民樂見的東西,但趕絕納米樓,仍然是一條未境之路。因此要如何有效杜絕納米樓,儘管現時社會已無如昔日般的爭議,仍極需要政府「超前部署」。

【註1】本研社. 2020.12. 《納錐之地:香港納米樓研究報告2010-2019》
【註2】明報. 2022.2.25. 私人重建項目今起設限呎條款 單位最小280呎 業界料影響收購蚊型地盤意欲
【註3】《行政長官2022年施政報告》 p.63
【註4】【納米樓限呎政策漏招?】
【註5】一手住宅物業銷售資訊網
【註6】屋宇署資料月報
《香港2020-2025年納米樓盤一覽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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