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政府在沙田及尖沙咀路口首設對角行人過路處。然而,根據我們向運輸署索取的資料,本港現時至少有500個所有行人過路處會同時放綠燈的路口(即「行人全向路口」),相信一直有不少行人打斜過路,亦有基本條件加設對角過路處。
根據現時《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行人即使在所有方向均為綠燈的情況下,仍須按照地面黃色綫過馬路,未有遵從即屬違法,一旦被票控將罰款2000元。據傳媒報道,上月中(3月)警方再進行全港大型執法行動,打擊行人「亂過馬路」,在相關過路處對綠燈打斜過路的行人票控罰款。多名市民表示打斜過路有助加快過路速度,認為罰款過重,亦有議員希望警方能先勸喻處理。
街道變革希望運輸署及警方能就該五百多個「行人全向路口」妥善溝通,在相關路口未落實對角行人過路處前能寛鬆處理。同時,我們亦期望運輸署盡快改善過路處設施;亦可考慮放寬現時規定,容許行人在各邊同時亮起綠燈時斜角過路。
街道變革現新設一個互動地圖,讓用家從中查看和核實運輸署提供的576個「行人全向路口」位置,並可使用留言功能討論。大家可搜尋日常經過的過路處,觀察它們的可行性!
互動地圖連結:https://bit.ly/3U6F9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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