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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單車者下車:緊箍咒一日未除 單車友善淪為空話——《運輸策略藍圖》前瞻:單車篇(三之一)

騎單車者下車:緊箍咒一日未除 單車友善淪為空話——《運輸策略藍圖》前瞻:單車篇(三之一)

按:政府發表《運輸策略藍圖》在即,訂下未來二十年嘅運輸政策方針。街道變革今周一連數篇,帶大家走進過往人本運輸政策沿革、剖釋現時痛點,並重溫我哋兩年前發表《未來交通運輸策略立場書》嘅主要建議,探討未來可能。

單車作為「點對點」嘅個人化交通工具,雖然唔似汽車適合遠距離出行,卻能夠為 10 公里內中短途行程提供靈活嘅出行選擇。踩單車成本低而且比步行快,又免卻公共交通等車時間同首尾程接駁嘅繁複,對於唔少就近單車徑網絡嘅新界居民(甚至部分市區居民)都係具吸引力嘅日常交通工具。

然而,目前單車徑規劃設計並唔完善,以單車過路安排最為人詬病。單車徑路段總係喺路口終止;使用者欠缺過路優先權之餘,大部分路口都唔准騎車過路。喺交通燈過路處,現行規定更必須單車使用者落車、推車過路,否則可被罰款檢控。呢啲設計同規定極之不便,違反使用者嘅實際習性,無執法人員在場時自然無人遵守。

強制落車規定,係上世紀七十年代車本思維嘅產物。當初訂立呢個規定嘅英國,而家嘅標準已經唔再允許使用。與其以安全之名斬腳趾避沙蟲,不如以單車使用者嘅角度理解需要,透過改良路口設計,俾使用者安全騎車過路。

單車友善硬件已有 只需去除強制落車緊箍咒

事實上,早年香港新市鎮嘅單車徑路口,都係將單車徑直接起到過路處前,本身設計就係容許單車使用者直接駛過。只係後來因不明緣由,唔少過路處前嘅單車徑都被填平成行人路,並加上強制性嘅藍色「騎單車者到此下車 由附近行人綫過路」標誌(下稱藍牌),逼使騎單車者推車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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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哋細心留意,都仲有啲過路處附近嘅單車徑無被填平,保留單車徑直到路邊。最為完整嘅,係上水新運路及智昌路交界嘅交通燈路口。呢個路口,三個分岔口都有單車徑橫越,過路處均為直行式設計:過路者能一次橫越,毋須喺安全島等候。單車徑直到路邊,亦無被填平變成行人路,而且路口轉角存在半月形石壆,將單車使用者同車路分隔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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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種好似荷蘭街頭見到嘅「分隔式」單車路口設計,世界各地都陸續採用。但喺香港罕見之餘,以官方現有思維,隨時都有填平改成行人路嘅可能。唯一美中不足就係仍然設有藍牌。只要去除強制落車嘅緊箍咒,呢個路口就能成為香港第一個完整嘅單車友善路口。

下一篇,我哋將會展示三個唔同類型嘅單車徑路口改良設計,同大家一齊探討點樣安全容許使用者騎車過路,敬請密切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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