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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遊行 8民主派被起訴 禁止離港、收護照

七一遊行 8民主派被起訴 禁止離港、收護照

(獨媒報導)《港區國安法》於今年七一生效,有市民自發上街參與「反惡法」遊行。民陣召集人陳皓桓、前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及胡志偉、社民連梁國雄、東區區議員徐子見等8人上周遭上門拘捕,被指控煽惑、組織、參與今年的七一遊行,案件今(1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控方擬轉介案件至區域法院審理,需時準備相關文件,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8日再訊。裁判官指,有海外人士聲稱為潛逃者提供支援,加大本案被告潛逃誘因和風險,最終應控方要求,向所有被告施加不准離開香港及交出旅遊證件的保釋條件。

被告依次為:民陣召集人陳皓桓(24歲)、東區區議員曾健成(64歲)及徐子見(53歲)、無業的胡志偉(58歲)、東區區議員陳榮泰(56歲)、無業的朱凱廸(43歲)、自僱人士梁國雄(64歲)、社民連鄧世禮(58歲)。

首5名被告同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指他們於今年6月30日在終審法院外,非法煽惑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未經批准的公眾遊行。

陳皓桓、徐子見、胡志偉、朱凱廸、梁國雄及鄧世禮同被控一項「舉行或組織一個未經批准集結」及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指他們於去年7月1日在灣仔軒尼詩道與杜老誌道一帶,舉行或組織一個未經批准的公眾遊行,另指他們明知而參與該未經批准的公眾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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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稱無業的前立法會議員胡志偉

官:有海外人士聲稱為潛逃者提供支援 加大潛逃誘因和風險

聽罷控罪詳情後,面對3罪的陳皓桓分別表示:「遊行示威無罪,政治打壓可恥,我明白。」、「五大訴求,缺一不可」、「釋放所有政治犯,我明白。」曾健成表示:「我明白,但我無罪。」

律政司高級檢控官張卓勤不反對各被告保釋,但要求法庭施加嚴苛的保釋條件,包括現金5,000元、不准離港、交出旅遊證件、居於報稱住址、每周報到一次等。除了陳榮泰外,其餘7名被告均有異議。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聽畢控辯雙方陳詞後,指最近有社會事件相關案件的被告在潛逃後,高調公開自己已經成功逃跑,加上有海外人士聲稱會提供支援,加大潛逃誘因和風險,故認為本案被告有潛逃風險,禁止離港是恰當的保釋條件,最終各人須交出旅遊證件、居於報稱住址、每周報到一次,但保釋金額則維持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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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皓桓擬明年3月出席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會議 未能成行

陳皓桓在庭外高呼:「其他政治犯加油!肥佬黎加油!」對於被施加禁止離港的條件,陳表示:「我哋講過好多次,就算《國安法》來到,我哋都唔會走。」他本來計劃明年3月出席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會議,惟如今受到影響,並無奈地道:「我都無嘢好講,依家法庭係咁。」

陳又指,當日上街是要求撤回《港區國安法》,重申要求落實「五大訴求」,不少手足被迫流亡和入獄。他斥道,「極權政府才有金鐘罩」,指香港的新聞自由和集會自由不斷倒退,強調當局必須回應訴求,包括釋放所有政治犯。

今次是陳榮泰首次被控,開庭前,社民連主席黃浩銘見到他時笑言,「恭喜你,終於到你」。支聯會主席李卓人、社民連秘書長吳文遠和古思堯等人前來聲援。在進入法庭前,長毛帶頭高叫「和平集會無罪,政治檢控可恥」和「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的口號;曾健成則高舉寫有「願12子早回家」的示威道具。

案件編號:WKCC438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