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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47人案】官問會上如何處理否決權分歧 趙家賢:我好難代入戴耀廷,精神同心理上都好難

【初選47人案】官問會上如何處理否決權分歧 趙家賢:我好難代入戴耀廷,精神同心理上都好難

【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14日)踏入審訊第43天。趙家賢續接受盤問,同意運用否決權與否非戴耀廷一人能決定,需所有人同意。法官關注會上如何處理各方分歧,趙指新東和新西曾在戴要求下進行「意向性投票」。法官追問意思,李運騰一度指即少數服從多數,「這就是民主,對嗎?」;陳慶偉則問趙若是戴會怎樣做,趙答「我好難代入我係戴耀廷,精神同心理上都好難」,惹來哄堂大笑,趙並指戴是想獲得起草協議的大方向。趙又重申,對民主黨代表未獲授權,但新東通過「會運用」否決權感詫異,沒有出席該次會議的他在法官追問下,指當時民主黨代表「應該係」沒有投票。

趙確認各區協調會議達成4項共識

代表林卓廷和黃碧雲的大狀沈士文繼續盤問。趙家賢確認在初選投票日前,參選人唯一需要簽署的只是提名表格,而協調會議上,所有參選人需就4點達成共識,包括進行公民投票、替補機制、出選議席數目、舉辦初選論壇,若不同意就不能參與初選。

趙同意,有選區會在初選後才商討出選名單,指以其記憶包括九東、港島區及超級區議會,惟提及九東時於該區出選的施德來搖頭。趙亦同意,5個地方選區及超級區議會,均對上述4點達成共識,他沒有收到任何參與者有異議。

趙同意用否決權與否非戴耀廷個人可決定 指新東新西曾進行「意向性投票」

沈續問及,參選人當選後是否運用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是一項非常重要的議題,並不能只由戴耀廷決定?趙同意該承諾需由所有參與者同意,但強調戴在會上有提及否決預算案的觀點。法官李運騰續問,若會議上各人對運用否決權有不同意見,該如何解決,是投票決定、少數服從多數,還是需達成一致共識?趙表示他及民主動力並非協調的角色,但根據其助手黎敬輝所指,新西及新東最後在戴的要求下進行「意向性投票」。李追問,這即是少數服從多數,「這就是民主,對嗎?」林卓廷一度說「嘩」,趙未有回答。

官要求解釋「意向性投票」趙:我好難代入戴耀廷,精神同心理上都好難

法官陳慶偉其後問甚麼是「意向性投票」,並舉例在新東會議,可能社民連對否決權有保留,但鄒家成說一定要運用否決權,那戴耀廷如何解決?陳又模擬主持會議,稱誰同意一定要運用否決權就舉手,這時在延伸庭的岑敖暉舉起手,陳又模擬誰反對、中立或不獲授權的也舉手,問是否就是「意向性投票」。

趙回應,初選要制訂大家都有一致共識的條款,但若協調時作正式投票,就未能處理對議題不贊成或有保留人士的關注,故「意向性投票」可指「非正式投票」,並指戴曾提及想獲得與會者大方向以起草協議。陳慶偉再問,假若趙是戴耀廷,會如何處理議會上不同意見?趙重申若工作上要擬訂協議,「都要有個多數人同意嘅版本出嚟再畀各個個人或組織去研究。」

陳慶偉認為說法抽象,再問若趙是戴耀廷會怎樣做(“What would you do if you are Benny Tai?”),會如何處理會上分歧?趙回答:「法官閣下,首先我好難代入我係戴耀廷,我精神同心理上都好難」,惹來哄堂大笑,趙並指:「但係如果我係以一個有調解員背景嘅協調人⋯」惟遭陳慶偉打斷,並指趙其實對會上投票情況不知情,趙指「因為唔係我倡議要做嗰個投票嘅」,並同意自己只是被告知曾進行投票,亦無再仔細追問之後有否其他溝通程序,導致最終投票結果出現在協議文件中。

趙稱民主黨代表未獲授權 當時「應該係」沒有投票

沈士文續引述趙早前的證供,趙稱對新東第二次會議投票通過「會運用」感「好詫異」,因認為民主黨代表無獲授權投票。他曾問有出席會議的黎敬輝,黎解釋戴耀廷曾指「份協議係要出最後版本㗎啦,要出到個大方向出嚟」,故進行意向性投票,結果「會運用」字眼屬大比數「so-called 通過」。

李運騰問,故趙理解即使民主黨代表不獲授權,但當時仍投票通過了協議?陳慶偉亦問,即會上沒有獲授權的民主黨代表,是否被要求「你行埋一邊,讓其他人投票」,邊說邊揮手比劃。沒出席該次會議的趙指「呢個應該係當時嘅情況」,被告席傳來「吓」,鄒家成發笑。

趙續同意,當時曾向戴耀廷了解,得知投票情況確實如黎所說,而趙向戴反映民主黨情況,戴回應只想有大方向起草協議,之後會與民主黨處理。沈士文一度問,故這樣反映戴耀廷也認為參與者要有一致的決定?惟法官質疑這不是唯一可能,趙亦不能猜測,沈終沒有繼續發問。

案件下周一(17日)續審。

16人不認罪受審

審訊不設陪審團,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及陳仲衡審理。控方代表為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及周天行,辯方代表包括資深大律師潘熙、大律師沈士文、張耀良、黃宇逸、關文渭、馬維騉、盧敏儀、石書銘、黃廷光、Trevor Beel 等,本身是大律師的劉偉聰則自辯。

不認罪被告包括獲准保釋的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陳志全、柯耀林、李予信10人,及還柙的何桂藍、吳政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及余慧明6人。

列席認罪被告包括馮達浚、朱凱廸、梁晃維、譚凱邦、岑敖暉、黃之鋒、袁嘉蔚及吳敏兒,全被安排在延伸庭就坐。

案件編號:HCCC69/2022

審訊第四十三日
趙家賢稱胡志偉為民主黨主席必撐黨政策 官引戈爾巴喬夫質疑
趙家賢稱感被戴耀廷「騎劫」 官質疑:除非你患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官問會上如何處理否決權分歧 趙家賢:我好難代入戴耀廷,精神同心理上都好難

審訊第四十二日
辯方欲趙家賢澄清協調會細節 官質疑不重要:「我們會知道所有真相嗎?」
趙家賢指楊雪盈「好溫和務實」 認為入立會後應「自主行事」

審訊第四十一日
林景楠曾稱「三投三不投」廣告紅色底色「好嘔心」 趙家賢指與民主動力及區諾軒無關
趙家賢:戴耀廷常「夾硬嚟」、「順住個勢」令人按其意願辦事
控方指郭榮鏗同為本案「共謀者」 趙家賢被問「五大訴求」意思多番猶豫

審訊第四十日
趙家賢稱上庭前不知「李伯盧」身分 同意其文章予人組織者印象
趙家賢稱提名表格寫法「籠統」如「九二共識」 為安撫泛民及抗爭派
趙家賢:選舉延期後戴耀廷未棄否決財案想法 欲建全民投票系統向泛民「施壓」

審訊整理
第二周審訊整理 區諾軒作供稱「我驚背漏」 民主派就否決預算案現分歧
第三周審訊整理 區諾軒:各區協議無公開惹爭議 戴耀廷初選後稱「不說癱瘓政府」
第四周審訊整理 控方呈共謀證據表指證所有被告 辯方透露陳鑫為新西片段證人
第五周審訊整理 區諾軒認辦初選目標與戴耀廷不同 中聯辦譴責後盡全力解散初選
第六周審訊整理 區諾軒稱感被戴耀廷「騎劫」惟翌日改口 指「攬炒十步」為「狂想」不欲在港發生
第七周審訊整理 區諾軒認「35+」可能失敗 指戴耀廷協調過程難言民主
第八周審訊整理 趙家賢稱戴耀廷「風雲計劃」起營造憲制抗爭 對戴未獲共識提「攬炒」感「好火滾」
第九周審訊整理 趙家賢指抗爭派失控「唯有DQ自己」

區諾軒24天證供總結︱「35+計劃」怎樣開始?就否決預算案達成共識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