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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仔餅中槍案 辯方質疑若覺危險為何不後退 開槍警:因為我係一個警察

熊仔餅中槍案 辯方質疑若覺危險為何不後退 開槍警:因為我係一個警察

【獨媒報導】前年11月「大三罷」,西灣河有警員開槍射傷男學生「熊仔餅」周柏均,他與男學生胡子鍵否認企圖搶劫等三罪。案件今(9日)續審,因中槍須切除肝葉及右腎的「熊仔餅」在審訊期間一度頭暈,法官應辯方申請批准暫時休庭。開槍警今接受盤問,辯方問當聽到有人叫「唔好畀佢走」後,為何警員「咁聽話,真係企定唔走?」,警員稱:「因為我係一個警察,我想搞清楚件事⋯我走嘅話,都唔知走唔走得甩,於是我轉身去面對,希望啲人唔好追上嚟。」另外,辯方問警員既然擔心被搶槍,為何反而拔槍擺近:「方便佢搶槍?」他不同意。辯方追問:「如果槍放喺槍袋更難被搶?」警同意,但指會換來嚴重受傷及生命威脅。

被問感危險為何不遠離群眾 警:因為我係警察

獲批匿名令、當日開槍的警員A,今午接受代表次被告的大律師吳維敏盤問,辯方問警員A聽到文娛中心附近有人叫「唔好畀佢走」後,「點解咁聽話,人哋話唔畀你走,你就真係企定唔走?」;警員A毫不猶豫稱:「因為我係一個警察,我想搞清楚件事,甚至乎我走嘅話,都唔知走唔走得甩,於是我選擇轉身去面對,希望啲人唔好因為我走而追上嚟。」

辯方指若危險可後退 警:褪後行不太安全,或會跌倒

辯方指出,當白衣男走前時,警員A可一手按着槍戒備,亦可以一邊後退遠離群眾,但他覺得危險時不但沒有走,片見他反而衝前向文娛中心的人群,警員A堅稱自己沒有向前走,該動作只是轉身。辯方指,警員A的做法與他稱感到危險的說法並不一致,他否認。辯方續指,警員A當時可以選擇按着槍向後退戒備,與群眾保持距離,但他卻指:「似乎有啲困難,褪後行唔係好安全,可能會跌倒」,他再補充:「當有人違法,我係一個警察,作出拘捕無理由向後褪。」

遭質疑口供無寫男子做手勢煽動 警:漏咗

警員A又指,當時白衣男將雙手遞高並舉起手指,手勢似是煽動他身後的人上前,所以才主動走前,欲以非法集結罪拘捕他,惟警員A當時聽不到白衣男有說話。辯方卻指片中可見,白衣男舉起雙手前,警員A已經行近他,其說法有出入,警員A堅持當刻只是轉身動作。辯方續指,實際上白衣男的手勢是向警員A作出,目的是挑釁他,警員A不同意。其後警員A上前制服白衣男,但沒有作出拘捕,辯方問:「等咩呀?」警員A指當時沒有時間容許他作拘捕。

辯方指出,警員A於事發翌日的口供沒有提及白衣男曾作煽動手勢這個關鍵細節,警員A回答:「可能我當時漏咗,但始終口供無寫」,並指:「好多細節盡量回憶,睇片見其他口供都有不足之處。」

辯方質疑警:拎槍擺近男子,方便佢搶槍?

另外,辯方問及既然警員A擔心會被白衣男搶槍,為何他反而拔槍:「你將支槍拎出嚟擺近佢,方便佢搶槍?」警員A不同意,旁聽人士聞後即竊笑。辯方追問:「如果槍放喺槍袋,係咪會更難被搶?」警員A同意,但他補充這樣會換來嚴重受傷及令生命受威脅。

官:點解越近越易搶槍?佢可以開槍㗎嘛!

辯方提到,警員A一度將槍指向白衣男心口,兩者幾乎零距離,辯方質疑:「若白衣男想搶槍,一伸手就可以搶到?」此時法官謝沈智慧打斷,並指:「點解越近越易搶槍?如果支槍上咗膛,點會咁容易搶到?佢可以開槍㗎嘛!」辯方認為無論距離遠近,警員都可以開槍,最後警員A同意辯方所指,槍越近白衣男越容易被他搶槍。

案件明天續審。

兩名被告分別為21歲學生周柏均及20歲學生胡子鍵,兩人曾是同級同學。他們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西灣河太安街,筲箕灣道與成安街十字路口附近,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A;企圖劫去A的一支警槍。周另被控於同日同地,企圖從A的合法羈押逃脫。

案件編號:DCCC 475/2020

今日審訊
辯方指被告手無寸鐵 警不同意開槍前生命無直接威脅
辯方質疑若覺危險為何不後退 開槍警:因為我係一個警察

昨日審訊
熊仔餅中槍案 旁聽人士睇片時驚呼痛哭 官質問「邊個笑」兼籲情緒不穩者離開
開槍警稱自己「落單」感危險 憶起過往有警被襲故拔槍
開槍警:無諗過射擊任何人,只希望嚇走佢哋

審訊第一日
中槍學生「熊仔餅」等否認搶槍罪今開審 控方:警員面對前後夾擊故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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