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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47人案】何桂藍:早料反對《國安法》會被DQ、仍參與初選望讓港人明確展示政治意志

【初選47人案】何桂藍:早料反對《國安法》會被DQ、仍參與初選望讓港人明確展示政治意志

【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21日)踏入審訊第89天。何桂藍繼續作供,表示看到《國安法》後有兩個反應,首先是「要走就而家好走喇,如果唔係可能一世都走唔到」,其次是「佢哋終於搵到個可以DQ晒全世界嘅理據」。何指當時決定不離開香港,並公開表態反對《國安法》,解釋內地政治犯會以言入罪,而她已發表過很多「會瀨嘢」的言論,因此「避都冇用」。何指料反對《國安法》必定會被DQ,但作為追求民主的人,不反對是「自相矛盾」。惟何亦指,就《國安法》條文列明「干擾」政權機關履行職能,她從無想過「撳個反對掣都算係干預」,因對她而言投票「連議會抗爭都唔算」。

何續指,雖料無法入閘仍參與初選,是因選舉是社會運動的一部分,望透過候選人身位參與公共討論,影響更多人想法。何又指當時很多港人無法以遊行表達立場,故望初選「攞一個最大嘅票數」,讓港人透過選舉明確展示他們的政治意志,「就係唔接受《國安法》」。

辯方問及何桂藍對《國安法》理解 何稱5月底已提針對癱瘓立法會行為

何桂藍繼續作供。大律師 Trevor Beel 問何桂藍何時首次得知《國安法》,何指應是5月21或22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在北京宣布,全國人大通過授權人大常委為香港訂立《國安法》,且當時已提及特別針對癱瘓立法會的行為。

Trevor Beel
代表何桂藍的大律師 Trevor Beel

至5月28日正式通過訂立《國安法》,何指當時已知道有四大罪名,即顛覆、恐怖活動、分裂國家和勾結外國勢力。何續指當時無詳細提及癱瘓立法會,但因4月中聯辦和港澳辦譴責郭榮鏗或民主派時均用相同字眼,故當時理解議員開會時做一些抗議行為「都有機會觸犯《國安法》喇」。

何並指,至6月30日晚《國安法》全文頒布並實施,當中四大罪名下的條款詳細了很多,亦無再用「癱瘓立法會」字眼,而改為用「seriously interfere(嚴重干擾)、undermine(破壞)和 disrupt(阻撓)」等字眼。

何稱《國安法》實際條文涵蓋更闊 惟從無想過投反對都算「干預」

李運騰問,何桂藍閱讀條文後,有確認她早前認為《國安法》立法是用以針對癱瘓政府的行為嗎?何更正是指「癱瘓立法會」,並指兩辦於4月已用「癱瘓」形容一些她認為符合議事規則的事,當時她只是有「憂慮」;但到了6月《國安法》條文使用「干預」或「阻撓」等字眼、亦沒有提「武力」,她理解「癱瘓」字面上明顯比「干擾(interfere)」更嚴重。

何續指,理解大陸法律字眼可「亂咁詮釋」,並認為這意味一般她認為是履行議員責任、盡責審議的行為也會被視為「干預」、納入《國安法》罪行內,舉例若立會主席做了有問題的決定,要求終止辯論,而議員不同意其決定並要求繼續辯論,一般人也會理解為「干預」。

惟何強調,在整個控罪期間,「我都真係冇諗過撳個反對掣都算係干預,因為對我嚟講,投票或者投反對票,真係連議會抗爭都唔算。」

郭榮鏗
手持《議事規則及內務守則》的郭榮鏗(資料圖片)

何稱看到《國安法》後決定不離開香港

Beel 續問,《國安法》後何桂藍有否改變自己參選做法。何指「我哋講返5月尾先啦」,並指當時看到《國安法》消息時有兩個反應,「第一就係要走就而家好走喇,如果唔係可能一世都走唔到喇;第二就係,佢哋終於搵到個可以DQ晒全世界嘅理據。」

何解釋,因當時已宣布會透過直接納入《基本法》附件三的方式實行《國安法》,「咁好容易就話你一表態反對《國安法》,就係唔擁護《基本法》喇。」何續說,「咁我第一個決定就係唔走啦」,Beel 問何說「走」是什麼意思,何說是「離開香港」。

何指不知《國安法》有否追溯力 但已「講咗好多會瀨嘢嘅嘢」避都無用

何並指,第二個決定是關於會否公開表態反對《國安法》。何指,因為以前記者的工作,「我對中國大陸嘅政治犯嘅情況都有啲理解」,並指雖然內地《國安法》2016年才訂立,但四大罪名在《刑法》存在已久,如劉曉波、許志永等案例,簡單而言是「以言入罪」。

何續指,「喺中國大陸,你印一張『平反六四』嘅紙出嚟貼喺個巴士站上面,你都瀨嘢㗎喇」,故:「當時我真係完全冇辦法設想,究竟一條咁嘅法例,擺喺普通法嘅法制入面會發生咩事,我只能根據我對大陸嗰個實行嘅情況嘅了解去做判斷。」

何續指,「我 at that point in time(當時),我已經講咗好多會瀨嘢嘅嘢喇,咁所以,避都冇用喇。」陳仲衡指,但何不應回望過去,而是想將要發生的事。

何回應「呢個係一個普通法 logic(邏輯)嘅諗法,但係因為佢係納入附件三,所以當時冇人知佢會唔會 retrospective(追溯)咁去計一啲嘢」。何續說:「作為一個怕死嘅香港人,咁我唔會再講一啲我以前未講嘅、更加激進嘅嘢喇,但係以前已經講開嘅嘢,既然已經講咗,亦都冇辦法確保佢唔係 retrospective 嘅話呢,咁就繼續講喇。」

何桂藍

何稱作為追求民主的人不反對《國安法》是自相矛盾

Beel 問她認為這會如何影響她參選的機會?何自言作為候選人本身有一個好強的優勢,就是她做記者時不可發表任何個人強烈的政見,故基本上《國安法》議題出現前,「我係白紙一張,好難去DQ嘅」,「但係如果我公開講我反對《國安法》,我當時嘅判斷係一定就DQ喇。」

何停下思考一會再說,但她認為即使她不完全了解《國安法》條文,但看到四大罪名和公布時中國官員的用字,「我會認為作為一個追求民主嘅人,唔反對一條咁樣嘅法例係自相矛盾。」

何表示,於5月21或22日得知通過訂立《國安法》後,當晚就在 Facebook 發文表態反對《國安法》以當時形式在香港實現,何直言「我講嗰個 moment,我就知一定DQ㗎喇」。

何稱反對《國安法》一刻已料無法入閘、「做得一日得一日」

Beel 其後問,何既然明知DQ,為何仍參與初選。何重申,認為立法會選舉本身是運動的一部分,而取得過半並非立會戰線努力的唯一目的;尤其是5月底《國安法》公布後,已預視下一屆立法會將出現很大變化,能入閘的人會很少,甚至當時很多人已在猜《國安法》實施後,9月便不會有立法會選舉,「所以對我嚟講,基本上就係一個『做得一日得一日』嘅心態。」

法官李運騰問,即是做什麼?參與初選?何回應,參與初選「就係講緊其實你用一個候選人嘅身位,去參與個公共討論,去影響更加多人嘅想法」。陳慶偉問,故何的目的只是要影響他人?何說在當時時間點,「我嘅目的,係我希望可以喺無論最終選舉又好、如果冇最終選舉就係初選,攞一個最大嘅 turn out,攞一個最大嘅票數。」

何指明知DQ仍參與初選是爭取最大票數 讓港人展示政治意志

何解釋,因2020年5、6月時,警方已不可能再發「不反對通知書」,「係冇可能進行到公開嘅遊行咁滯,基本上你行出地鐵站,就會畀警察 cap 埋一齊、拉咗你先喇。」何指,因此「即使有好多嘅香港人想表達佢哋嘅一啲立場,佢哋係無辦法用行動去表達出嚟,個社會係唔會見得到究竟有幾多人係反對一啲嘢」。何續指,「當時選舉就係一個 alternative(替代),畀香港人明確展示佢哋當時嘅政治意志,就係唔接受《國安法》。」何說時法官呈思考狀。

Beel 問何是談及初選抑或立法會選舉,何指如9月還有選舉就是指正式選舉,但當時廣泛憂慮是屆時不會有正式選舉,「咁如果無正式選舉,初選就好緊要。」何又補充,當她說要取得最大票數時,不是指自己的票數,而是指「成個初選越多人投票越好」,同意這可以展示他們對政府的不滿。

審訊第八十九日
何桂藍:香港「法治無存」是客觀陳述、港府不值得任何人花精神怨恨
何桂藍:早料反對《國安法》會被DQ、仍參與初選望讓港人明確展示政治意志

審訊第八十八日
官提醒小心用字 何桂藍指已非常小心:我答錯一隻字都可以坐十幾年
何桂藍指戴耀廷草擬條款無要求否決財案為「天才」:寫咗一句根本乜都冇講過嘅嘢出嚟

審訊第八十七日
何桂藍指憲政危機不必然負面、「抗爭派」行動不以保議席為首要考慮
何桂藍稱參選望將2019年運動精神帶入選舉:至少喺我身上場運動仲未完
何桂藍指若政府迴避監察 即使落實「五大訴求」仍會反對預算案

審訊第八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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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桂藍供述「五大訴求」源起、指「攬炒」是種精神:明知承受好大代價仍堅持應做的事
何桂藍稱立會過半不可能「奪權」、不同意戴耀廷以「宿命」形容「攬炒」:反抗係香港人嘅選擇

審訊第八十五日
施德來完成作供 稱信港人理性看待財案

審訊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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