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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式保守

慢慢, 圍剿社民連的聲音到了一個爐火純清的地步:將行動,和此一行動所針對的現狀及其依據的理念,徹底切割開來討論。就是説,不管變革與衝擊的因由是什麼,也不管社會體制如何病態,論者都只會一語蔽之:違反議事規則就是不對。在這一事件中,與其將目光放在“激進”引發的問題上,倒不如反過來細心分析它的對手:在自命開放的香港, “保守” 到底有何含意?

同類的圍剿不是第一次。記得早前有議員作出號召, 説為了爭取普選,提議仿效美國作家梭羅,以拒交税的方式“公民抗命”,向政府製造壓力。後來,這位只是提提意見的議員滿身刺著的當然都是箭頭。正如今次, 支持以違反規則的方式來抗爭的論者,訴諸的往往是根本理念問題:人民有權反抗“缺乏人民授權”的政府,特別當殘缺不存的議會難以有效監督政府,及不民主的富裕政府交出的竟是一份妄顧勞苦大眾、經濟分配不公的財政預算案之際。然而,聽在保守主義者耳內,人民反抗的權利並非如此理所當然,因為在自由和民主之外,他們看重的更多地是規則、秩序和傳統。

為什麼看重規則、秩序和傳統? 基本而切身的理由當然是對熟悉感和連續性的捍衛,在各個政治社會領域中保守箸某種穩定性,這可説是人類共通情感之一部份。不過更為重要的是, 保守主義思想要求社會及其成員該有的關係,並非那種以權利和自由為中心的契約式關係,而是對建制(institution)和體制 (establishment)的忠誠和尊重。縱然,現代社會承諾個人擁有“自主”(autonomy)的權利,並包含在日常生活的不同領域之內,而當這種觀念落實在政治領域之上就構成了民主的要求。不過, 堅定的保守主義者絕對不會輕易同意上述說法,正如英國哲學家斯克拉頓(Roger Scruton),在其經典著作《保守主義的含義》(The Meaning of Conservatism)一書告訴讀者:“在政治上,保守主義的態度首先謀求的是統治,認為公民不具備凌架于接受統治的義務之上的自然權利”。留心, 若要在現代政治的戰場中佔據一個合法位置,保守主義不會率爾否定自由的重要性,只是:他們謀求的“首先是統治”。換言之,在沒有危及秩序的情況下,權利的追求是得到容許的。

問題是:將討論拉回香港,我們如何以之思考既爭取民主、同時又將“遵守規則”抬升到神聖不可侵犯地步的論者群呢?除了可以揭示出當上述兩者--爭取民主和遵守規則--有矛盾之際,他們寧可選取後者的保守內涵之外,大概我們可以得出一個初步的結論,香港有一種通行的保守思想“超越左中右”地存在,它就是對於社會行動或抗爭手段的教條式制約。例如,不止一次,雖然政治行動者擺出了激烈的抵抗姿態,但這些其實都只是象徵性的,正如沒有人真的企圖襲擊官員,也沒有人真的反對稅收制度。然而,批評者郤純粹以維護秩序為由, 而不接受類似行為,難道這不是保守主義思想的完美展現:人家要求自主之際, 保守主義首要回應的當然是“制度的忠誠”。

不妨想一想, 這種針對抗爭方法、不能逾越半步的保守信念,到底將會對誰有利?這種對管控體系的無條件忠誠會否阻礙了爭取民主的進程?關於這些問題,只要想到今天泛民的言論竟和保皇陣營派如出一徹,竟在維護建制方面同樣如此義不容辭,也許答案可思過半矣。在分享建制派的立場之際—對抗爭方式的教條式制約,同樣以改革現狀為己任的泛民難道不是在自毀長城嗎?

片段來源Youtube:社民連記招回應「違反議會規則」質疑
片段由編輯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