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智並不一定信奉隱世主義,它所要求的,不過是一種獨斷性。反智,不是不理性,反智有它自己的邏輯。反智,不過拒絕理性所推崇(卻一直未達成)的公共性。"
我們都見證著反智教會的誕生。
或説,沒有人在二十年前會想像到教會今天的模樣,是那麼跟他們一貫擁護的基督教形象大相逕庭。一個「講理」的基督教似乎消失了,這反映在崇拜、佈道、造就、社關四方面,在神和人中間,再不是道理,「做禮拜聽道理」的模式,其實悄悄地做了一個範式轉移:道理先行的模式,已經讓位給一個新的名字:權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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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是一種謙卑性。
在這個意義下,犬儒主義(cynicism)並不是知識。通過輕視,我們獲得了超越,骨子裡還不過是不甘於落後和顯得卑下,在否定「世俗的學問」同時,我卻巧妙地抬高了自己。許多傳道人在強調聖經信仰的超越性時,都受不住誘惑要踐踏一下「世俗的學問」,在讓神得多點榮耀的大前提下,稍微用點暴力,也似乎變得振振有詞。當然有人會反駁他們,難道聖經不是知識嗎?(例如不同的詮釋研究)容我告訴你:在一種犬儒主義的精神氛圍下,聖經的確不是知識,它,是真理,絕對的真理。這一點大家必須記住,因為稍後我會回來談論它。
曾經,教會孕育知識。修道主義追求默想,不過,只有少數人有這樣的恩寵,可以瞥見天堂,大部份的人,就是你很敬虔,還只能退而求其次,默想塵世,這樣,也造就了漫長的世俗知識累積的過程。
資訊社會,聲稱是讓人類更有知識來生活,結果,是社會仍然知識貧乏。因為,最容易在大氣、在海底光纖、在最新的視像傳輸網絡裡流通的,是陳腔濫調。深刻的知識,是抗拒流動的,因它是事物的記憶,它刻劃在事與物的實質肌理裡面。知識是人和世界的中保。
我們必須留意陳腔濫調與反智的緊密關係。
陳腔濫調,沒有生產知識,它是完美的知識,它沒有增添的可能,它是自足的。早年的社會學家兼神學家積依路(Jacques Ellul, 1912-1994),就曾分析陳腔濫調跟技術意識的關係:陳腔濫調,總是對的,那就是一種權威,這正是技術操控所要求的完美語言。
反智,並非反對一切論述,反智不是神祕主義,它要求語言,而且是絕對語言。因此,反智總是呈現為陳腔濫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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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智,最普及的形式,就是犬儒主義,即是說,它總是以輕蔑的口吻,對待任何世俗的學問。專業主義者討厭反智,正因為它否定他們畢生擁護的,也就是以專門的科學追求,接近事物的真相,更有效地服務世界。
只是,反智更令專業主義者髮指的,是它的另一種形式:裝專業。
這些嘲笑世俗的學問的人,並沒有屈縮在自己的天地,安於成為與世無爭的小教派(sect);而是口裡掛著聖經至上,手卻把種種專業學問輸入教會,忽然成為教內的專業權威,卻又看在世俗人的眼裡顯作無知。
這一個現象其實啟示了事情的本質:反智並不一定信奉隱世主義,它所要求的,不過是一種獨斷性。反智,不是不理性,反智有它自己的邏輯。反智,不過拒絕理性所推崇(卻一直未達成)的公共性。
我要指出,反智還有第三種形式,我們已經見證它的誕生:它不再自絕於公共,而是在公共發聲,進入公共,重申世人摒棄的絕對真理。反智在這裡表現為進入公共(但並非進入「公共性」),宣告它超越一切知識的絕對性。
這裡雖有三個模式,但其實本質是共通的,就是輕視知識的世俗生產過程,否定世俗作為發掘真理並為上帝悅納的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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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政治理論家Jacques Rancière的分析框架--警權(police)與政治(politics),可以說明教會今天在搞甚麼。
教會討厭涉入政治,要政教分離,反對把事情政治化(例如聽道別想講員的動機,只管聽神有甚麼吩咐就是了)。對,教會一向不搞政治,因為一當就要當警察。教會掩不住它對權力的渴求,只是,它厭惡塵世,管不著要跟世人一起打滾,爭來朝不保夕的政治權力;教會一要就要警權,那十拿九穩的絕對權力。
教會渴求權力的論述,從未間斷。舉例,在香港教會成長的一代,不難聽見傳道人或導師的分享,求神在娛樂圈興起屬祂的人。其實娛樂圈從不缺乏同時是信徒的藝人,那麼,甚麼是「興起」?那就是說,要揚名,要拿奬,要走紅,那才是見證神最有能力的地方。一種權能神學(相信世俗權能就是神的力量),老早種在這一代華人信徒的心底。
反智文化底下,透視了教會的怨恨。
對撒但的憎惡,以及連帶對罪、對世界和對世間學問、潮流、政治的憎惡,更多反映是一種充權的渴求。我從不認為「恨惡撒但」是沒有認知意義,也不認為宗教語言沒有討論的合法性的,只是,反智更關心的,不是知識的探求,而是權力的體現。
不須知識化,不須官僚化,也不須市場競逐,反智,是一種暴力短路。
值得注意是「宣講」如何變成「宣告」。宣講,裡面包含了宣讀和講解,換句話說,講員自覺為神的話的「流通的管子」(講的是金燈臺金造管道,要讓代表聖靈的油流通,照亮聖所),他具有可誤性(fallible)。只是,宣告不過是把絕對的話語或名字,重覆發聲;我再沒有可錯性要「向神交待」,而是代表神,站在絕對的位置,發出絕對無誤的聲音。
一切的宣告(由佈道內容的程式化到最新的耶穌名字宣告),都必須是陳腔濫調,它必須是對的,而且是完美的,人不能加添甚麼。如果天主教的錯誤(如清教徒的傳統所批評)是把神的道加添了甚麼;那麼,今天教會的錯誤,是把神的道減少了,變成太短,短得只能單單接受,不能思考,也別說要像以色列列祖和先知們那樣與神爭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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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甚麼教會會走上反智的路?難道真理不是知識嗎?我在開首已提過這一點:不是的,真理對教會來講不是知識,知識是可誤的,是要發展的,是人為的;但教會領受的真理卻是無誤的,完美的,從神而來的;那麼,真理又怎會是知識?
除了這種普及的真理觀,還有我們的靈修觀和敬拜觀,都造就了一種絕對的姿態,讓我們以堅持絕對為榮。
曾經流行一時的靈修神學,經常提倡馬丁布伯(Martin Buber, 1878-1965)的關係哲學,指出我們要建立「我-你」關係,把對方作為溝通對象,而不是自我實現的手段(一種「我-它」關係),套用在靈修上,便是建立與三一神的友誼關係,不要把神工具化。這套講法其實隱含了一個假設,「我-你」之間,是樂意溝通的,那裡預設了一種和諧關係。只是,這一套一碰上「我-它」就出問題了,一個不能溝通的「它」,就不是我們要追求的關係了(至於過錯屬誰容後裁定)。其實,不只「我-它」,還有「我-他」、「我一她」、「我一牠」,也就是沒有預設(或可預見將來)的和諧的異物,也是這套關係哲學所否定的可能關係。
至於我們的敬拜觀,由一開始就把神聖想像成華麗的、當權的、凱旋的。無疑,聖經啟示文學(包括先知書和啟示錄)都有這種崇拜觀,只是,我們今天比初期教會或亡國的以色列民更難區別甚麼是崇拜神聖,甚麼是崇拜權力。保羅曾經講到的屬靈爭戰,跟當時政權對教會的逼迫是有關的;當今天的「屬靈爭戰」,或「文化戰」,可以抽起當權者來談論(只談小政治、避談大政治),教會對絕對權力的主張,便令它離開公義很遠了。
反智如果跟絕對權力有關,那麼,反智便是擁抱敵基督之路。因為敵基督是具體實現了前所未有的絕對權力,是無誤的,而且,他總是經典的,總是道統純正,不是新時尚。只是,他逼害教會,褻瀆真理,踐踏公義,把世界引進黑暗。
我們十分有必要重新思考甚麼是真理,甚麼是聖潔,甚麼是上帝國度。當教會這三個觀念都排斥異物,崇拜絕對,我們還有甚麼可以回答反智?
還是,不妨想一想,教會其實由一開始就是異物(多餘的歷史、多餘的異邦民),人類也是天堂裡的異物(靈體與塵土結合的怪物),連基督也是神人合一的異物(祂的存在引起了關乎三一神學的難題)。我們需要一個關於異物的信仰深思。
--原載於時代論壇第1129期
回應
世界有過不反智的信仰麼?
我本來想請你用簡單的語言寫多一次,不過讀多一次,我開始明白問題的本質,那是,「反智」與「權能」在本文的含意,與一般人理解不同。
所謂「反智」,作者的理解並無錯,我只是說那是超過一般人的理解。為什麼我這樣說,會使用「反智」而不明白什麼是「犬儒」的,通街都係,「反智」最基本的用法就是抗拒或懷疑世俗知識(或尋求世俗知識的過程)的用處,但作者使用「反智」一詞上,是加入了教會的反智動機:「獨斷性」。這個是反智的深層表現,但開始處離了一般人的理解。
所謂「權能」(或者文中的「警察」),其實指「話語權」與「定性權」,這個亦超過一般人的理解。現今教會(尤其指香港福音派)不主張同性戀刑事化,但主張同性戀是仍然是一種壞事,與其他破壞地球環境,一夜情,酗酒等一樣是壞事,但又不是十惡不赦。教會要為這些事定性,定性的法質就是信仰而不是世俗知識,信仰先於世俗知識(基要派)或信仰需要世俗知識平衡(福音派),怎都不可能是信仰屈從知識,否則信仰不成信仰。中文有句話「秀才遇著兵」,顯然文中的「警察」並不是「兵」。
因為「權能」並只指話語權的權能,所以「絕對權力」也只是指話語權上的絕對定性。這樣就出現了問題,信仰本質上就需要「絕對權力」,這是放緒世界皆準的,中世紀的教會如是,廿年前的教會如是,今日的教會如是,明日都是如是。
信仰本質上就是反智,不只是教會(或今天教會)才是反智。最後一段反映作者的無奈,真的,連基督都是神人合一的異物。我只是加多一項,就連信仰本身都是神人合一的異物。因此,本文我只有一點我是反對的,那是教會與信徒根本不需要反省,信仰是反智的根本,反省也沒有用,直接離教才是出路。
信仰不一定是反智
中世紀教會對普通民眾而言也許反智﹐但那個年代神學哲學科學還是同一家﹐在修道院做學術研究的修士們並不反智﹐他們認為追求知識才是認識神的方法。到了啟蒙年代﹐很多科學和現代思想觀念的發明﹐也是源於對神(知識)的追求。信仰是本質是真理的追尋﹐人類不可能全部了解神﹐亦不能肯定自己的理解一定正確。人應該直接通過神創造的世界去了解祂﹐而不是不求甚解地全盤接收別人的想法﹐這也合乎現代的科學精神。高舉某些說法為慨定真理﹐那不是真正的信仰﹐不過是借信仰為名去撈取權力吧。
除非相信絕對相對主義﹐認為客觀真理不可能存在﹐否則只要認同人可以透過知識﹐去明白萬物運行定律這一點﹐那就與信仰沒有抵觸了。追求知識真理﹐追求神﹐追求信仰﹐本來就是同一回事。宗教上的神秘經驗﹐與科學精神的理性思維﹐也同是源於人內心的聖靈種子﹐兩者是二而一一而二的同一回事。反而若果人不去內省(不論是透過神秘經驗或理性)﹐盲目接受教會權威﹐對於別人(重點是*人*)的說話(盡管他扮他說的是神的話)毫不保留地接受﹐那才是反智啊﹗
為了神佛而追求知識
為了神佛而追求知識,那當然是反智。當知識不利於修道者親近神佛時,他豈不是要放棄或偏信侷部知識?
科學家說地球只是眾多星團中的一個平凡行星,人家就要製作科家節目反駁了(並見於創世電視)。這樣不正正乎合作者有關反智的定義麼?
請看創世紀之伊甸園
同意麥當勞.....聖經之創世紀一開始就已經話......人食知識/智慧/分辨善惡樹的禁果而犯罪......整件事係一個大比喻......暗示知識同簡簡單單永遠依附神係矛盾既......做人做大人就要有知識........有知識就有煩惱(或曰罪之審判或後果).......知識與簡單既虔誠無法兼得......此乃人類之宿命........聖經咪話唔一語道破........伊甸園故事實係好成熟既喻道故事......水準不下於佛教個d......
回麥記
你把整個世界觀倒轉了。人可透過認識神創造的世界去更加接近神。形上而言﹐知識不可能讓人遠離神﹐只會讓人更加親近神。當新的知識與人類對神現有的理解不乎﹐很顯是後者有問題而需要更正﹐而不是抱著舊想法而放棄前者。
用比較社運的語言去說﹐我只是指出反智人士並沒有“親近神”一詞的話語權。何謂“親近神”本身就是神學哲學的專門知識﹐他們反智不能使他們親近神﹐反而讓他們遠離神啊﹗
舊文:教義的慨念
http://www.inmediahk.net/node/223178
透過認識世界去接近神?
所謂「人可透過認識神創造的世界去更加接近神」,前題係,人類有理由去相信世界係由神創造的(姑勿論世界是否由惡魔創造的)。無呢個前題,一切都係幻想。
我舉出「科學家說地球只是眾多星團中的一個平凡行星」的例子,正正是反駁「世界係由神創造的」個講法。科學家不能全面反駁「世界係由神創造的」個講法,因為神無物理意義,神是人類不能受物理感覺到的,然而,「世界係唔需要有神去創造的」在科學上係站得住腳,地球與人類的出現並唔巧妙。
透過認識世界去接近神,雖是善意,但對認識世界個過程帶來系統性偏見。這個問題並不單只是宗教的宇宙觀問題,而係影響所有教條宗教,所有有教條,戒條或教規的宗教。
我對 H 君所寫「教義的慨念」並無異義。教條本身是可以改變的,不許殺生的宗教國家可以施行死刑,不許殺人的宗教國家可以自殺殉教,世上沒有什麼奇怪的事。可是,很多時教條是白紙黑字寫下來,要改變的速度是十分緩慢的(例如翻譯上的偏差),沒有人能明槍明刀篡改教條。你要接受同性戀無罪,就不能成為忠誠的回教徒,這根本沒有放鬆之餘地。教義可以改,但教義不可能追上時代改變的需要,亦不可能追上知識的發展速度,因為一切都走得太快。教義無論寫得多好,不是空廢就是枉然。
反智
在香港反智經常用於抗拒高尚(包括理性,高深學問),甘於下流,意思和犬儒十分相近,或許不算正解.
我不太同意麥稱反智「最基本的用法就是抗拒或懷疑世俗知識」,因為世俗本質反宗教,有點循環論證.
其實從但以理文章和麥的留言,反智的本意還是反理智,反理性.信仰本質的確反理性,非如但以理說「不是不理性,反智有它自己的邏輯」.或者說其「邏輯」不過是無從證實,甚至是虛構的信念.
既認同信念以至虛構物事不等同知識,相信亦不等於反智.感情是人不可或缺部分,如相信壞人有惡報,世上有真愛等,兩者亦屬無所不包,無從證實,虛擬的封閉系統.我同意信仰本質反智,但一個人信教未必代表他反智,除非承認世人都難免有反智地方.
教徒面對信仰不符現實,就我所知至少有兩個解決方法,一是繼續自圓其說,如天主教和部分新教徒提出上帝藉進化論創造萬物,或為了造就地球留下很多實驗品,一廂情願地彌補一廂情願.二是分開信仰和現實,既承認現實,但無礙繼續堅持信念.我比較肯定後者.
問題在於但以理提出「裝專業」(將封閉系統下獨斷真理公共化).既相信無從證實的封閉系統,又妄求入世地取代現實,企圖通過理性支持信仰,攻擊理性.最常見就是一些教會胡扯科學,邏輯謬誤批評進化論,往往被反駁得體無完膚.如此自相矛盾表現,徹徹底底是反智,不管反智是什麼意思.
不清楚自己在說什麼,猶豫兩日才留言.最後前提才對.
問但以理
但以理,大家講左咁多,你有無意見?
一些回應
抱歉生活逼人,還是假期才好回氣,有看回應,但只能回氣之餘方可回應,請見諒!
回麥當勞:雖然思考這個問題,我是有點無奈的,但我想到異物時,是很有希望的,我相信這是一個可行的據點。只要教會的神學,可以進行自我解構,質詢絕對,我想還是有出路的。
要離教才有出路,不妨想想,要是有人堅持不離教,甚至很擁護某種絕對而具殺傷力的論述動員,那還有沒有辦法可以挑戰這些言論的合法性?怎樣可以讓教內的人,一樣有份促進世局的公義與幸福,而不是被權力利用?在這個立足點而言,我相信認為"信仰是反智,反省也沒用",毫無益處,那不過更加鞏固信仰群體的獨裁性,讓這個傾向被合理化。
況且,我並不認為信仰本身是反智的,從許多宗教都擁有經典,說明信仰裡面存在理性的活動,這個事實是好事,是不同群體可能和平共存的一個根據,如果信仰真的導致反智,而有信仰是不爭的人類現實,那麼不同信念的群體,便只有開戰,這跟"文明衝突論"引發的問題相仿。
或者麥當勞君感興趣的,是一種絕對理性的尺度下,有甚麼能夠符合這尺度,而宗教或信仰相去甚遠,這一種信念是無可厚非的,只是,這也是一種信念,這也是信仰,有太多不抱持這個信念的人存在,他們還形成群體,這些群體還具有暴力的引發可能,我較關心的,是怎麼可以尋找尊重各人信仰(包括與麥當勞君一樣信奉科學精神的人)的基礎?
回朝雲:我使用邏輯一詞,並非循實證主義的方向去使用,邏輯是指一個思考體系的內在理性,就是占星或神仙信仰,一樣有它的內在理性。況且證實一件事情,跟那事情是否合理是無關的。一件不合理的事情,還是可能發生的,例如一架飛機撞向一幢大廈,那是不合理的(種種知識體系裡的常識),但還是發生了。而一件事情即使合理,它還是可以不發生的,例如我會否追上某港女,那在理性而言是很有可能的,不過我就是沒追上她。
我不太認為,一件事情只要無從證實,就是反智的。如看Laclau談"解放",便會看到這個詞是充滿矛盾的,但事實這個詞還是發揮著作用,這就說明,一個看來不合理的詞,是可能發揮政治效用,尋找這個作用,說明它,可算是說明它的內在理性,它的邏輯。真愛是否存在,是無法證實的,我同意(因此我也無法說它是不存在,並從這個意義說它虛構,當然作為一項文化建構,它跟任何的知識,都具有虛構性),但它的作用,卻是可以用理性去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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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成為自己生活的說故事者,但不要成為自己生命的作者。--保羅.利科
一些回應02
回hevangel:其實話分兩頭,基督教信念導致科學精神,但並沒有打開教會的科學精神,教會反而逼害搞科學的人!值得深思是,這種文化影響與信仰群體更新的落差,其實到今天也沒改變。我認識不少擁抱基督信仰的人,從事文化建構,但主流教會最大聲的領袖,是無視他們的建樹的,這就是那種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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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成為自己生活的說故事者,但不要成為自己生命的作者。--保羅.利科
遲來的回覆
事忙,好久未覆。
有關信仰群體的獨裁性
教會本身上是否反智,與教會應否獨裁(專斷),有的關係是很間接吧。就算一些壓力團體,工運或環保也好,並非本質上反智,在制度上也可以獨裁或被某一專有價值之人所把持控制(不短於十年的時間)。我們應該返回問題的本質,教會(我相信家庭教會與固定教會是信仰群體的極大構成,這適用於所有教條宗教)應否有對群體的獨裁性呢?
教會應否有獨裁性,我是持開放態度的(除非公權力要管制教會,要求教會必須獨裁或必須不獨裁,這時我反對這個公權力)。我以大公教為例,大公教對群體是有獨裁性的,教宗裁決是不墮的(我想說 infallible),而這個獨裁性是信仰的一部分噢。這個對社會沒有什麼壞處,只要社會有離教的選擇。
但以理進一步問,如果信徒只願相信信仰絕對價值,不願離教(或離教成本太高,好像移民也不是說一說便做),但希望挑戰教內當代論述,那麼如何呢?我要先給但以理一些公道,第一,基督教大多沒有好像大公教那麼獨裁性的宗教傳統,第二,就算有些基教派宗派有獨裁性的宗教傳統,這個傳統也不應等同支持某些當代政治論述。
就第一點,我想基督教會的信仰特質(包括教會制度與作用),只能由基督教徒自行決定,個別宗派如果做得太過份,也只得由基督教內部進行排斥或宣告異端。我看不到世俗理由可以規管基督教會的信仰特質。既然大公教會可以獨裁,世俗社會亦應容許基督教會這樣做。就第二點,我想這個確實是教會反省的好處,可是這個程度的反省只能幫助教內異見者掙扎,這個阻止不了宗教信仰對絕對權力/絕對價值的本質上依賴。
不同信念的群體,便只有開戰
我並不否定信條宗教中的經典有理性活動的一面,古代大學都是教會辦的。但這與信條宗教有本質上反智的一面,並無矛盾。
我同意在「不同信念的群體,便只有開戰」這句話,但只適用於神權世局。在現實主義世局,戰與不戰由國家利益決定。在資本主義世局,戰與不戰由資本與經濟效率決定。就算在民主世局下,民主國家與不民主國家也不能平等地相待。我相信價值決定事實,但價值衝突並不全等於文化衝突,因為價值衝突是有是非之分的。如果價值沒有是非之分,針對明光社的批評便是在放屁了。
非教條宗教的信仰
「信仰」一詞肯定不侷限於教條宗教,不只「科學精神」,連「民族教」與「搵錢教」也是信仰,而且影響力肯定不下於基督教。這個對我絕對是很大很大的題目:成龍又如何?郭冠英又如何?
但以理提及「尊重各人信仰的基礎」是包括「科學精神」信仰的,這是可幸的。不過,我一看「尊重各人信仰的基礎」便怕怕了,因為太多人說「尊重各人信仰的基礎」都不包括非教條宗教。在我眼中,所有宗教都是可以被認真揶喻或侮辱的。應當說,「反基督教」,「反回教」,「反宗教」都應當被相同被尊重。我眼中的和諧應建基於此,而不只是教條宗教之間的互相尊重。
我更加遲
一直思考你說的問題。抱歉遲覆。
或者你不認同,但我文章要說的,就是反智由獨斷性而來,因為獨斷性獲得了保證,"不要問,只要信"便變成群體裡的美德。教會群體對社會共識的漠視,不是偶然的,"怎樣思想,就怎樣行動",這種漠視,正是基於它奉為天理的獨斷性。而共識最常見的形式,便是知識生產,在這一點上,這種漠視便表現為反智了。
教會群體有一個特點,它的動員總是宗教性的,它看不見政治動員,成員會自行消化,把一項政治動員轉譯成宗教忠誠,因此,要破解它在社會呈現的專橫,就必須由宗教語言著手,我不否認社會可以直接規管,不過這是有限的,而麥當勞君亦不希望看見這種過份的規管,但誠然,任何一項非理性行為,在動員之前都有大量的理性化程序,聖戰也是這樣發動的,所以,支援一個宗教內異見的空間,也是在邁向公民社會上值得的投資。
我不太認為,擁有極權的私人空間的群體,可以建構民主的公共空間,所以家庭暴力,以至職場暴力,以為宗教群體內部的暴力,都應該致力打擊。
我講的開戰,不需要直接擁有武力,這一點在美國宗教右派的討論裡已經見證,教會是可以通過論述、經濟和投票,促使戰爭發生或延續的。
其實我不太理解"認真"揶揄(甚至麥君有云認真地侮辱,實在有點嚇我一跳),是怎樣可以作為一項被尊重的權利,如果A有權揶揄B,B也有權還以顏色,那B可辯護,那不過是他的揶揄/侮辱權,我也看不見揶揄/侮辱作為權利可以怎樣貢獻和平。反而,我會稍微修改麥君的建議,揶揄可以作為一項"不認真"的表達方式,例如<<頭條新聞>>。其實我也感興趣是思考comedy如何可以從信仰來理解,因為許多宗教爭執,就是由欠缺幽默感而來,這在不同宗教也可以看見。在這一點上,Agamben和Zupancic都有哲學資源可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