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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暫時不應讓梁頌恆、游蕙禎再宣誓 曾鈺成:直至法庭有裁決

稱暫時不應讓梁頌恆、游蕙禎再宣誓  曾鈺成:直至法庭有裁決

(獨媒特約報導)就青年新政立法會議員梁頌恆及游蕙禎的「宣誓風波」,律政司日前向法庭申請司法覆核,欲禁止二人再次宣誓。法庭批准司法覆核許可,但沒有批出禁制令。前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出席無綫新聞節目《講清講楚》,表示和梁君彥一樣心情非常沉重,稱凡想香港好的人看到目前局面都不會開心。曾鈺成認為,給予二人重新宣誓是未嘗不可,但在法院受理司法覆核下,較穩妥的情況是不要讓二人宣誓,而且不等如剝削二人資格;應等待法庭的裁決。「開少幾次會都好過俾佢入咗去之後,再被法庭裁定不符資格。」

曾鈺成表示,自己任主席期間,從未見過有議員對自己宣誓效忠的對象作肆意侮辱,和從中宣傳港獨。他提到,二人的行為已是「拒絕或忽略去作出宣誓」,如同已離任,立法會主席亦無權讓他們再宣誓。

曾強調,現時情況不是由政府提出不准立會主席予二人宣誓,而是認為立會主席的裁決和法律有牴觸,所以交由法院裁決。他同意政府的行為在客觀上會予人行政干預立法的感覺。他續提到「拒絕或忽略去作出宣誓」的問題,認為遇到爭議時應由法庭作裁決,是最為適合的做法。

曾鈺成重提前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在2012年時能再次宣誓,強調如果當時有人覆核自己的決定,一樣會發生現時的爭議;又認為黃毓民當時沒有侮辱要宣誓效忠的對象。

曾鈺成:主席有權決定議程

建制派日前發動流會,令梁游二人無法宣誓,建制派班長廖長江形容是痛苦的決定。曾鈺成表示,聽到有說法稱梁君彥沒有選擇,必須要宣誓行先,稱這說法是來自《議事規則》。他解讀這為一次性會議,而主席是有權決定議程,所以並不一定要把宣誓放在議程中。

曾鈺成認為,議員若然犯了刑事罪,再經三分二議員同意,主席才可以宣布剝奪其議員資格,情況不可同日而語。他解釋稱,上述情況的議員已作宣誓,但梁游二人則是忽略宣誓,而不能就任,認為事件有先後之分。

他認為現時的問題在於《宣誓及聲明條例》中沒有說明議員不覆行宣誓後的機制,所以只能透過司法程序處理。曾鈺成不認為建制派的行為是迫官,只是一個政治決定,指他們同樣要對市民負責。

他又稱,即使議員是透過民選過程產生,但不等如一定能完成任期,認為二人如果按照「規定」宣誓,就「無人搞到佢地」:「依加邊個揸政治把呎度佢地?依加係揸法庭呎。」

曾鈺成最後提到,如果社會不能阻止港獨蔓延,中央政府的關注只會越來越關注,呼籲珍惜一國兩制的人都必須正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