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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東北案12被告將上訴 長毛斥「冤獄」

反東北案12被告將上訴 長毛斥「冤獄」

(獨媒特約報導)13名反東北示威者因非法集結罪,判罰社會服務令,但遭律政司提出覆核,今日改判監禁8至13個月。關注新界東北發展的團體及立法會議員回應判決,表示不滿和憤怒。除了未能聯絡的被告招顯聰外,其餘12名被告均會上訴。明晚7時30分於公民廣場將會有集會聲援13名被告,周日亦會有遊行,詳情稍後公佈。

別無他法阻止制度暴力

東北支援組成員陳大吉指,上訴庭法官強調不會理事件的來龍去脈,但案件發生,正是因為多年多公眾的聲音不受尊重,村民做盡一切都沒有回應,才想入去議會阻止東北發展前期撥款暴力通過。陳大吉指原審法官指被告是一群有崇高理想、為弱勢表達不滿的年輕人,判罰服務令是最適合,但上訴庭法官卻只看某些片段,不斷強調行為暴力,強加整體發生的事件在13人身上。

馬屎埔村民區晞旻認為刑罰過重,哭訴指「13個同伴都是很善良的人,為公義發聲、很堅定、站在弱勢一方的人」,「不明白為何阻止制度暴力發生的人,會得到這樣的結果」。

大專政關成員葉志衍指出,反東北案和反釋法案中的行動,皆是沒有選擇下的直接行動,當時的示威者沒其他方法改變現況,「剩返呢一步可以阻止東北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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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連梁國雄指,在判刑後到羈留室見黃浩銘,對方呼籲大家不要灰心、傷心,要繼續奮鬥,希望大家對承受巨大壓力的社民連施以援手。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指出黃浩銘曾是他的學生,「作為一個老師,我為有一個願意挺身而出的學生而感到驕傲,我希望我的學生以他為榜樣」。

梁國雄直斥現時是「三權配合」,「政府搶地、立法會保皇黨配合,再由律政司宣告形同暴亂」,控罪本身與暴動無關,只是非法集結罪,上訴庭卻代原審庭作出事實裁斷,直言這是「冤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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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冠聰:判刑阻嚇整代有抱負的年輕人

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提到,遭改判監禁的反東北示威者中,有從事學生運動時一同經歷很多難關的朋友,也有香港眾志的成員,感到非常心痛,不禁落淚。他激動地指法庭形容示威很暴力,因此要判處具阻嚇性刑罰,「(法庭)有否想過可能阻嚇的不是他們覺得過激的行為,而是一整代對社會有抱負、充滿期望,想親手改革的年輕人?有否想過社會沒了這一班人,是會變好或變壞?」

羅冠聰指判刑準則顯示法庭將是次示威當成暴動,將示威者的動機和信念放到很輕,更將示威當中發生所有涉及暴力的事件都「入埋佢哋(被告)數」,這將對大幅限制未來的示威集會自由,推撞、輕微衝突都可能被視為暴力,刑期以年計,也可能因為示威中一次別有企圖的暴力事件,令參與和平示威的人承擔前者導致的刑罰。

羅冠聰、黃之鋒及周永康於重奪公民廣場案,同樣被律政司申請加刑判處監禁,將於後日宣判。羅冠聰指,此案及反釋法遊行案的被告,均面對很大風險。他希望市民支持他們,不能被無力感、犬儒轉化,「路愈來愈難行,最大的敵人是漠不關心的自己」。

岑敖暉:對制度暴力視而不見

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指上訴庭不理指引,聲稱去政治化,但卻將政治判決強加於13位被告身上。岑提到重奪公民廣場案、反釋法遊行案及更多政治檢控,如果都要判囚,「這些政治犯的監,是為全香港人而坐。我們沒一個為了私利,沒人願意將青春、生命燃燒在監牢內。」他指法官指示威者是暴力,反問「僭建基本法呢?釋法呢?DQ 18萬香港人選票呢?無處不在的制度暴力進行中,但視而不見」,東北發展背後是不公義的土地規劃,資本權貴聯手搶去土地,也視而不見。他指出判監是「中共開俾我哋的盤口」,必須重整心情勇敢面對挑戰。

劉小麗斥亦東北發展背後有太多暴力,官商勾結搶非原居民的土地,「種種暴力點解社會睇唔到,只係睇到一枝竹枝撬門那道微弱的力?點解我們對製造問題的人咁包容,對站在弱勢那邊嘗試解決問題的人咁嚴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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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凱廸指並非反對發展,在東北及橫洲發展,以至政制改革、勞工權益抗爭,都是追求「民主」二字。他指香港歸根究底缺乏民主規劃,城規會由特首控制,「官商鄉黑四為一體的勾結」。他指判刑後有如「前鋒(指被告)失去了自由,我們仍在賽事中,一定會一人行多一步,去補那些位置」,呼籲港人不要再相信「乖乖地」就會得到尊嚴,如面對不公義不發聲,這個社會絕對沒有希望。

左翼21成員周諾恆指,另一宗反東北案件中,他與葉寶琳、坪輋村民張貴財被控違反行政指令,葉被判囚兩星期,他與張貴財被判罰款。他表明會上訴,將向法庭表示絕不後悔,行動是源於不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