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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星鐘樓之不是報導」─藝術‧在行動以前的三思

模逹紀事2006年8月之四

今天,大雨。

在不太有準備的情況下做了一個表演,沒有圖片,但大概各間主要電視台都已把它拍攝下來,成為擱着沒用的footage。

今天是抗議拆毀中環天星小輪鐘樓的行動,下過大雨,到了中環,已經滿是攝影機和記者。我在躊躇,雖然來之前怱怱到雜貨店買了「道具」,但臨場還是在做環境評估,到底容不容得下一個靜態的作品。Ger已搶先在地上用粉筆寫上「時間‧比我們想像中的沉重」,然後拿出一個古老鬧鐘,讓其重量把伸直的手拖累、下垂。這大概是她的第一次,站在人群與攝影機之前,做一個行為創作。我從來不喜歡攝影機,不是怕上鏡,而是擔心給攝去的影象在他人的記憶庫裡只能成為不求甚解的斷章取義,永不超生。行為作品,應該永遠只屬於當下。而團團圍住的攝影機,往往也成為了阻隔觀眾的屏障,令作品無法以當下的存在與人靠近。已是2時45分,藝術「配合」行動─我正在想。主事的朋友過來想我也能逢場作興,喟,扮下鐘樓,比人影下相,放底啲藝術家身段,唔好咁執着……。

對於藝術,我不能不執着,這是我的本份。我沒有像KY般的身手,可以即席為路下在鐘樓前留個像樣的速寫;也沒有粉紅A和阿晨的才氣,可以把對城市的懷戀化成動聽的歌;對於鐘樓,我覺得自己可以說的故事不動聽,也沒有表演街頭劇、play back的衝動。我從來很佩服會在集會上做行為的朋友,但更質疑讓圍觀的朋友一頭霧水,對運動的成效會否還比不上多喊一句口號多寫一篇文章(怎樣解釋美輪美煥的維多利亞式假古董犯了什麼錯,怎樣蠶食我們與歷史的關聯….)。口號式的作品或讓市民拍照的icon亦往往只能以濫情收場……點火、放水、流血見紅……越過了界線的殘局還得要主事的朋友來收拾。搶了新聞的鐘頭,藝術家被重塑成瘋子的形象,然運動還是原地踏步。

我繼續躊躇,已是2時50分。我好歹要做個決定。選擇站到那些貪婪的攝影機中間之前,我得自我反省:這是不是一種搶鏡的小動作(尤其Ger已經站在那兒)、方法會不會太直接濫情(鐘樓>鐘)、有沒有預留氣量給最通俗和最深度的閱讀……鐘樓、歷史,關於時間,都是我近期創作的思考,這實在是一種千載難逢的誘惑。我得事先原諒自己作為一個藝術家的貪,並且相信一個真誠的作品能感動自己感動別人,才能跨出這一步。

鐘樓敲響三點之前,我站出來了,靜靜地。我用右手的食指指向將要出發遊行的時間(下午四點),秒針給卡着了。攝影機想要捕足鐘樓與我手上時鐘的差距,一輪急劇的快門過後,便復歸平靜。秒針時刻在我的指頭上微微震動,我的呼吸、我的輕微勯動、下過雨後地面的濕度、蟻(?)爬在我的足裸上……我真切地感到時間的流逝,時快時慢,時重時輕、時冷時暖。我感謝viola、丸仔的耐性,陽楊的機靈報時,也感謝在我身旁刷過的路人。15分、30分、45分,鐘聲為時間下了註腳。4時,我以最不戲劇化的方式完成了不動的動作,但仍舊把手指在4時的刻度上,跟隨大隊上政府總部。原來短短的路程花了30分鐘,時鐘在4時50分重新運行,誌記着運動的時間,對留住歷史的時空交叉想望。

遊行過後,大家各自歸家。我不知道這一個毫不煽情激動的作品,能起什麼作用。除了我自身與時間的觸碰以外。

(攝影:丸仔)
特別呼籲:因為當天沒有準備,如果你當天也有拍下這個阻住地球轉的表演照片,可否傳給我留檔。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