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29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68日審訊。陳梓華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並接受辯方盤問。陳承認有協助李宇軒偷渡離港,包括聯絡其他人安排「安全屋」和船家等,亦將「升旗易得道」成員陳世德交給李。惟陳否認帶領勇武小隊,亦否認曾向李講過會擔任流亡政府的領袖和訓練軍隊。另外,辯方指警方在2021年5月7日至2024年1月15日期間,合共65次到訪荔枝角收押所或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會見陳,歷時總共65小時。陳稱在65次會面均沒有與警察談及本案證供,僅談及身體狀況、情緒和還柙生活,「一開始,都係經常性我情緒上好崩潰,去到後來我會講吓啲生活嘢囉⋯⋯講吓,因為我喺裡面我係睇唔到太陽,所以真係講吓生活嗰啲嘢,真係想知。」
已認罪的被告陳梓華第10天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由代表黎智英的紐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盤問。
資深大律師 彭耀鴻(左)、大律師 Marc Corlett(右)